曾任淮南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法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職務。
2015年12月29日,淮南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通過,因工作需要,李惠同志提出辭去淮南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法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職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二十七條的規定,淮南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決定:接受李惠同志辭去淮南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法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職務的請求,報淮南市人民代表大會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