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強
核電職責,擬訂核電發展規劃、計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
(二)加強
生物質能職責,擬訂生物質能發展規劃、計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
(三)強化
清潔取暖職責,擬訂清潔取暖發展專項規劃、計劃並參與實施。
(四)加強
分散式發電職責,審定各地區分散式發電發展建設規劃並指導實施。
(五)加強能源消費總量控制工作,指導、監督
能源消費總量控制有關工作,銜接能源生產和供需平衡。
(六)加強電力普遍服務方面的工作。
(七)強化能源行業規劃安全。
(八)加強
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參與油氣輸儲設施建設工程安全施工質量監督。
青海省能源局副局長:袁衛民
青海省能源局副局長:周武
青海省能源局副局長:康健
青海省能源局副局長:金耀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