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曉春

廣西桂林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

楊曉春,男,侗族,1967年8月生,廣西三江人,1994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9年7月參加工作,華東政法學院法律碩士專業畢業,在職研究生學歷,法律碩士學位。

現任廣西壯族自治區桂林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

人物履歷


1985.09—1989.07,中南政法學院經濟法系經濟法專業學習。
1989.07—1990.12,廣西柳州市魚峰區人民法院書記員。
1990.12—1992.12,廣西柳州市魚峰區人民法院助理審判員。
1992.12—1994.04,廣西柳州市魚峰區人民法院審判員、經濟庭副庭長。
1994.04—1995.05,廣西柳州市魚峰區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副庭長。
1995.05—1996.05,廣西柳州市魚峰區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庭長。
1996.05—1998.10,廣西柳州市魚峰區人民法院辦公室主任。
1998.10—2002.09,廣西柳州市魚峰區人民法院副院長、黨組成員。
2002.09—2002.11,廣西柳江縣人民法院副院長、代院長,黨組書記。
2002.11—2005.08,廣西柳江縣人民法院院長、黨組書記(2000.09—2002.12,華東政法學院法律碩士專業研究生班學習,獲法律碩士學位)。
2005.08—2006.01,廣西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黨組成員,柳江縣人民法院院長。
2006.01—2013.07,廣西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黨組成員(2008.06確定為正處級),市法學會副會長(2010.08兼)。
2013.07—2015.06,廣西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黨組副書記(正處長級),市法學會副會長(兼)(其間:2014.02—2014.05,廣西壯族自治區少數民族領導幹部培訓班學習)。
2015.06—2015.07,廣西河池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市委政法委委員。
2015.07—2021.08,廣西河池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市委政法委委員。
2021.08,廣西河池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河池市委政法委委員。
2021.10,桂林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2021.10,桂林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
河池市第三、四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

任免信息


2016年9月29日,河池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楊曉春當選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
2021年8月26日,河池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二次會議決定:接受楊曉春因工作變動辭去河池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職務的請求。
2021年10月,桂林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次會議通過,任命楊曉春為桂林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2021年10月22日,桂林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在市會議中心大禮堂舉行第三次全體會議,經大會無記名投票選舉,楊曉春當選為桂林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