覺觀

詞語

初心在緣曰覺。細心分別曰觀。一明利心中覺觀發相謂修禪之人。宿無善根。現修定時。善法不起。但覺觀攀緣。念念不住。三毒之中。或緣貪。或緣嗔。或緣痴。如是經年累月而不得定。此為明利心中覺觀發相。二半明半昏覺觀發相謂修禪之人。

詞語出處


(術語)新譯去尋伺,舊譯雲覺觀。粗思名覺,細思名觀。二者皆為妨定心者。因此覺觀之有無而判定心之淺深。智度論二十三曰:“是覺觀撓亂三昧,以是故說此二事。雖善而是三昧賊,難可舍離。(中略)粗心相名覺,細心相名觀。”往生要集中本曰:“願除滅我粗動覺觀心。”【又】覺與觀者為發言語之因,離覺觀之心,則無言語。維摩經弟子品曰:“法無名字,言語斷故。法無有說,離覺觀故。”肇注曰:“覺觀粗心,言語之本。”
《佛說解節經--過覺觀境品》:佛即告言:「如是!法上!如是實相過覺觀境,我覺了已,為他解說,安立正教,開示顯現,令義淺易。何以故?我說真實,但是聖人自所證見;若是凡夫覺觀境界,自他可證;法上!以是義故,應知實相過於一切覺觀境界。複次法上!我說真實,非相行處;一切覺觀,緣相行處;以是義故,應知實相過覺觀境。複次法上!我說真實不可言說,一切覺觀但由言說,故知實相過覺觀境。複次法上!我說真實絕於四事,謂見聞覺知;一切覺觀,緣四事起。複次法上!我說真相離諸斗諍,一切覺觀--斗諍境界;以是義故,應知實相過覺觀境。
此意為:世間種種不離覺觀之境界,乃是凡夫皆可證得者;而實相境界超過覺觀境界,故非凡夫所能證得。又言:一切不離覺觀之境界,皆是緣於六塵相而有之境界,實相則超過六塵相境界。實相心自無始劫以來本自遠離覺觀,不墮六塵境界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