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欲期

形成自我意識的時期

指嬰幼兒時期處於一種完全不自立的狀態,依賴母親或其他養育者生活。基本沒有行動能力,“口是嬰幼兒生活的中心和興趣的中心。吃奶是用口,飢餓或者不舒服的時候,用口哭叫;憤怒的時候,用口咬母親的乳頭,抓到東西都往嘴裡塞,這是他的惟一認識手段。”

兒童心理


剛出生的孩子是“自我中心”的,或者準確地說,他們並不能區分自己和外部世界,加之成長完全依賴父母,並能得到尤其是母親良好的照顧和關愛,存在著自己即世界、自己即上帝的錯覺和假象,故而“吃”的手段除了滿足自己對食物的需要外,還表達著“將被吃的事物與自身融於一體,真正使自己獲得其滋養”的願望。這種假象的破滅始於嬰孩與母親的分離——當他們發覺母親的行動,尤其是母乳的供給不能由自己完全控制時,他們會本能地以哭鬧、咬母親的乳頭等方式發泄自己的焦慮和憤怒,然而這並不能阻止斷乳和母親陪伴程度的減少,於是他們將體會到生命中的第一次“哀傷”,即“母親與我是不同的,她不受我的控制”,並藉此完成對人我的區分,並開始形成“自我”的概念與意識。

父母關愛


來自父母和外部世界的關愛使嬰兒感覺到自己被期待、被需要,“基本焦慮”得到緩解。缺乏足夠的關愛,嬰兒就會感到自己是多餘的、不受歡迎的,內心將充滿焦慮與恐懼。每每從記者那裡見聞棄嬰,他們被發現時,已經連最起碼的抗爭——哭的力量都不具備,只剩下顫抖且空洞的眼神。基本焦慮得不到滿足,導致嬰孩產生所謂的“口欲期固結”,即不斷地在未來的發展中,尋求對這一時期嚴重缺乏的關愛的直接或替代性滿足,在當下的國內,這種替代性滿足大量地體現在吃喝無度上。含義當然很簡單:儲備脂肪、渡過飢荒,這是人類遺傳下來的動物本能,沒有“母乳”的支持,一個“嬰兒”只有自身具備了足夠的能量,才可以應付環境的險惡。
口欲期人格的成因當然不止於此。順利度過口欲期,人的第二個發展階段是肛欲期,即“自主對羞怯”、“前運算階段”和“幼兒期”。這一時期的孩子,能夠區分人我,將要學會區分物我。外部世界變得更加複雜,進入他們生活的人會更多。父母不再無條件地給予和關愛,取而代之的是紀律、遵守和由此產生的控制感。孩子最先要學會控制的是自己的排泄,從成人為自己換尿布到能夠自己控制、完成排泄,體會到自己可以控制、影響自己的行為,也就為學習、遵守外部世界的規則奠定了基礎。

口欲期教育


這個時期的孩子多半會進入幼兒園,同時要學著自己吃飯、遊戲和作簡單的活動。他們既需要一種規範,又需要對這種規範的嚴格踐行,包括教導者的身體力行。他們不能如成人世界那樣“可逆地、情景性地”對規則進行解讀,一旦他們認為規則是權威的,就必須嚴格執行,否則說明規則本身可有可無。在這種對規則的執行和遵守中,他們獲得類似控制自己排泄的肯定感和安全感,這使得他們逐漸獨立,並向更高的發展階段順利過渡。
很遺憾,中國的父母和幼兒園老師在這一時期既顯得嚴格的,又過於放縱。之所以這樣講,是因為他們並不遵循固定的、有序的規則,而是以皇帝對臣民的方式,或溺愛放縱,或嚴格約束,任意進行且憑個人喜怒為多,身體力行更遠遠不夠。在這種忽左忽右、沒有特定規則的成長環境中,孩子很容易感到無所適從,即他所做的一切,僅僅是對權威的服從甚至取悅,這會剝奪成長必須的獨立感和安全感,使他們被迫再次依賴(父母),從而被打回口欲期並形成同樣的固結。

口欲期表現


無論是哪種原因的口欲期固結,表現形式都基本類似。由於得不到足夠的愛,口欲期固結的孩子長大之後難能有愛別人的能力。為了近乎掠奪性地取得儲備,他們對待他人的基本方式是敵對、抗拒,而這種敵對,由於他們內心未能完成的成長過程,不是以成熟個體的方式體現出來,而是“咬”(如口出惡言)和“哭”(如自怨自艾),還包括一些不那麼光明正大的手段。出於生物本能,他們也會打架,但做不到打完就了結,而是“打一架結一輩子仇”;他們也會有性和婚姻,但性冷感和性無能的比例會很大,婚姻也就難以幸福。試想,嬰兒怎麼可能有真正的性慾,又怎麼可能不把婚姻、愛情與對父母的依賴混為一談?
與這樣的個體相處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他們獲得安全感不因遵守規則和自我控制,而是通過“吃”“佔有”甚至“掠奪”,長大之後他們也不習慣遵守實際的規則,尤其是那些妨礙他們滿足口欲期慾望的規則。所以從法制到法治的過渡顯得很難,“潛規則”盛行成災,人們辦事遵循的大多是“他不吃這一套”“給他點甜頭吃吃”和“吃了人家的嘴軟”。尤其當這樣的個體佔據了社會的大多數時,亞瑟。史密斯筆下那種“頑固的靈活性(Inflexible Flexibility)”就在所難免。尤其對於那些企望擺脫或已經擺脫口欲期人格的人,這種“頑固”就顯得更令人絕望了。

成人口欲期


口欲期人格總是受到一種人的歡迎,即統治者。“父母官”稱呼的發明絕非偶然,而恰好是人們發自潛意識對現實最絕妙的形容。口欲期的孩子依賴父母,服從權威,不敢反抗也不會有怨言,前提是能保證他們慾望的滿足,即“吃”。這樣的人管束起來是容易的,只要控制生存資源就可以。中國曆朝歷代的農民起義,原因可以由成千上萬,歸結起來卻只有一條:農民連飯都吃不上,餓殍遍野時,才會起來造反。但凡能有一口飯吃,決不會有大規模的“造反”,更不要說帶有社會變革性質的“獨立戰爭”和“大革命”。
作為管理者,你越是表現得像個父母,比如替“孩子們”的爭執主持公道,保障“孩子”有飯吃,不要讓“孩子”過得太受罪,雖然你是騎在他們頭上作威作福,還是能夠被承認和肯定的,也就可以得到自己的“飯”(俸祿乃至被默許的貪贓)——當然,不是來自沒有自主性的孩子,而是上級的賞識,因為這樣的“父母官”自己也是孩子,也著眼於吃,也受到“父母”的管束。每一個官員在做父母的同時也作孩子,最大的父母是皇帝。皇帝本人也是個孩子,他可以最大限度地不講規則,最大限度地“佔有”和“吃”,所謂“家天下”。所以領導農民起義的人最後都不能免俗,都想要做皇帝,因為起義的起因是為了“吃”,皇帝能“吃”的最好,我有能力做皇帝,為什麼不做呢?這樣的農民起義,與其說是起於“義”,倒不如說是起於“利”,最後無一例外地淪為武裝競選。
由這樣的人組成的社會不會有什麼真正的合作,因為合作意味著生存資源的共享,也即可能無法滿足“儲備”的慾望,這在安全感不夠的人們看來是不可接受的;開拓和創造也不那麼吸引人,因為需要更大的力量和代價,即使開拓了、創造了,也不能保證屬於自己,不如直接“爭奪”來得快。所以這種社會,就如之前上千年經歷過的一樣,破壞大於創造,內耗大於向外發展。地位相同的人們互相勾心鬥角,向上爭寵獻媚,向下自居權威,一切好惡是非都按照能否滿足自己“吃”的要求,即利益關係來判斷,這就是“遠近親疏”,這就是“辦這件事你有沒有人”,這就是費孝通先生所謂“差序格局”。
進一步地,口欲期的父母、教育者和社會,又會影響到下一代的成長,使他們不容易邁過這道坎成為長大的個體。如梁漱溟先生所言,這樣的人,是心靈長不大且過早地麻木、衰老了的“小老頭”——這是一種缺乏活力的狀態,一種缺乏生命力的狀態。而缺乏活力、缺乏生命力的個體將組成一個不那麼好的社會、不那麼好的民族,這樣的社會和民族在這個世紀的競爭力有幾多,世界還會給它多少混吃等死的時間、空間,我是不敢做出太樂觀的估計的。
尊重無法改變的,改變可以改變的。面對這並不讓我們滿意的現實,想要“一下子解決所有的問題”是不切實際的。從現在看來,渴望擺脫或正在擺脫口欲期人格的人還是少數,也有我們能夠做到且必須做到的一些事。最首要的,不能諱疾忌醫,抱著“天朝上國”“優等民族”的美夢不撒手,也不可以喪失信心,認為我們沒有希望。

現象之改變


在具體實行的層面上,其一要逐步改掉自己貪吃的毛病。行為主義者認為,人的心理對應著行為,如果能把行為加以改變,那麼對應的心理特質就會變化,例如著名的系統脫敏療法。口欲期人格最大的特點就是注意力集中於“吃”,而廣義的“吃”又以對吃喝的喜好為基礎,甚至對煙、酒等的過份依賴也是吃喝的一種擴展。嬰兒要長大,就必須學會離開媽媽的乳頭,學會用嘴之外的身體觸碰世界;我們也必須讓自己變得不那麼饞,變“活著為吃飯”為“吃飯為活著”。吃得飽饅頭,就不必非得吃肉;吃得到雞鴨牛羊,就無需為了“獵奇”而非要嘗嘗果子狸燉水牛鞭。也許這會讓你覺得不公平,憑什麼別人能吃而你不可以,但你一定不可以吃,就因為你試圖長大,而別人還是個孩子,大人和小孩子比吃是很沒有水平的。
其二是學會守規矩,比如守法,比如考試不要作弊,比如不要被人家“潛規則”掉。這比改正貪吃的習慣痛苦的多,因為現實中不守規矩而獲得額外利益的人太多,有時候那個利益又太誘人;或者你會比別人多費很大的力氣才達到了同樣的目標。沒有補償,也不會有什麼折中,實行起來可能會很痛苦。但一定要堅持,就像小孩子學會不尿床那樣,隨意尿床是很舒服,但你要長大,你要做一個成年人而不是孩子,成年人怎麼可以像孩子那樣不講規矩呢?
其三是逐步讓自己獨立,包括獨立思考、獨立做決定和獨立承擔責任。我之所以沒有說要獨立說話,是因為它在當下成本太高,做起來太不易。但另一方面,不說假話、不被人利用而說話,這是可以做到的。你可能得不到由此帶來的利益,但還是可以活下去,如果你能保持平和的心態,還會覺得可以接受。除了利益驅使,拋棄對權威的依附也很痛苦,如弗羅姆所言,人皆有逃避自由的本能,都想要“找個人來統治我們,不再有戰爭”,但那種“動物農場”式的統治,確確實實會讓我們活得不像個人。
一兩個人在這樣做肯定不夠,如果他們做得好,別的人也會受影響,越來越多的人效仿起來,就可能產生一種改變;即使這種改變沒有發生,當你使自己擺脫了口欲期人格、順利成長起來,起碼也是在為這種改變儲備希望。歸根結底,社會是人組成的,一種社會病的存在,必然是因為大多數人都處在病態之中,只有當更多的人努力康復起來,這個社會的康復才有更大的希望。還有,你想不想做病人,與別人病不病,是沒有什麼關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