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解剖學會
中國解剖學會
中國解剖學會(Chinese Society for Anatomical Sciences,CSAS),是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全國從事解剖學及其相關學科科技工作者自願組成的依法登記成立的學術性、科普性、非營利性的法人社會團體,是中國科學技術協會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黨和政府聯繫解剖學科技工作者的紐帶和橋樑,是發展中國解剖學科技事業的重要社會力量。
中國解剖學會接受業務主管單位中國科學技術協會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國家民政部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學會掛靠在國家衛生部。
中國解剖學會的宗旨是認真執行黨和國家的科技方針政策,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遵守社會道德風尚。貫徹“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堅持民主辦會原則,充分發揚學術民主,開展學術上的自由討論,提倡辨證唯物主義和歷史唯物主義,堅持實事求是的科學態度和優良學風,弘揚“尊重知識,尊重人才”的風尚,積極倡導“獻身、創新、求實、協作”的精神;團結和組織廣大科技工作者,促進解剖科學技術的繁榮和發展,促進解剖科學技術的普及和推廣,促進解剖科技人才的成長和提高,促進科學技術與經濟的結合,為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服務,為加速實現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做出貢獻。
一開展國內外解剖學科的科技學術交流,促進解剖學科發展;普及解剖科學技術知識,傳播解剖科學精神、思想和方法,推廣先進技術;
二編輯出版、發行解剖科技書刊及相關的音像製品;
三反映會員意見和要求,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
四經有關主管部門批准,舉薦解剖科技人才,表彰、獎勵在解剖科技活動中取得優秀成績的會員和科技工作者或團體;
五參與國家解剖教學和科技政策、科技發展戰略、有關法律法規的制定和科學決策工作;
六對國家經濟建設中涉及解剖科技事業的重大決策進行科學論證和技術諮詢,提出政策建議;
七接受政府及中國科學技術協會委託解剖科技項目評估、科技成果鑒定、技術職務資格評審,組織、舉辦解剖科技展覽,科技文獻和標準的編審,提供解剖技術諮詢和技術服務;
八促進民間解剖科技領域的國際科技合作;
九開展對會員和解剖科技人員的繼續教育和培訓工作;
十學會應做的其他工作。
一、中國解剖學會第十五屆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名單:
理 事 長:張紹祥
秘 書 長:周長滿
副秘書長:房桂珍(專職)周德山 肖 嵐 馬 超
司 庫:丁文龍
名譽理事長:席煥久 顧曉松
名譽秘書長:郭順根
二、中國解剖學會第十五屆理事會常務理事會名單
張宏權 周德山 司銀楚 周長滿 趙春華 馬 超 蔣田仔
安 威 高福祿 景 雅 丁文龍 劉厚奇 周國民 劉樹偉
丁 斐 曾園山 徐達傳 羅國容 李 和 易西南 劉學政
隋鴻錦 張紹祥 李雲慶 侯一平
三、中國解剖學會第十五屆理事會名單
張宏權 周德山 司銀楚 周長滿 趙春華 馬 超 蔣田仔
安 威 吳 樾 田德潤 崔慧先 高福祿 張 雷 景 雅
吳 岩 李志軍 丁文龍 劉厚奇 周國民 徐 晨 康九紅
劉樹偉 李振中 管英俊 白咸勇 陳子江 夏春林 韓曉冬
丁 炯 丁 斐 陳小蓉 王震寰 李光武 劉德明 王 瑋
周瑞祥 鄭玉濤 凌樹才 曾園山 汪華僑 歐陽鈞 徐達傳
秦小雲 羅國容 謝小熏 宋 健 李 和 廖燕宏 萬 煒
黃菊芳 黃 河 潘愛華 郭志坤 藏衛東 張欽憲 易西南
佟曉傑 劉學政 隋鴻錦 徐 冶 劉佳梅 張雅芳 雷 蕾
馮克儉 田國忠 張紹祥 孫善全 肖 嵐 蘇炳銀 周鴻鷹
蘇 敏 張 潛 孫 俊 陸 地 徐永清 李雲慶 劉 勇
侯一平 何仲義 阿地力江·伊明 李建華 陳活彝 吳武田
四、分支機構名稱及負責人
(一)工作委員會
1.學術交流與網路信息工作委員會
主任委員:張紹祥
副主任委員:李雲慶、趙春華、丁文龍、劉樹偉、高福祿、劉厚奇
2.組織工作委員會
主任委員:周長滿
副主任委員:張宏權、馬超、高艷、高福祿
3.國際交流工作委員會
主任委員:李雲慶
副主任委員會:周長滿、張宏權、周德山、馬超
4.教育與繼續教育工作委員會
主任委員會:劉學政
副主任委員會:崔慧先、周國忠、邵淑娟、許家軍、歐陽鈞、李洪鵬、呂廣明、宋吉銳
5.科普工作委員會
主任委員:隋鴻錦
副主任委員:滕誠毅、丁炯、李哲
6.科技開發和諮詢工作委員會
主任委員:丁文龍
副主任委員會:丁自海、隋鴻錦、夏蓉、程明亮
7.期刊出版管理工作委員會
主任委員:李和
副主任委員:周長滿、許家軍、汪華僑
8.名詞審定工作委員會
主任委員:高英茂
副主任委員:柏樹令、王懷經、李雲慶、宋天保、章靜波
9.體質調查工作委員會
主任委員:許家軍
副主任委員:崔慧先、丁文龍、張傳森、劉樹偉、任甫
(二)專業委員(分)會
1.人類學分會
主任委員:席煥久
副主任委員:劉武、張繼宗、任甫
2.人體解剖學與數字解剖學分會
主任委員:張紹祥
副主任委員:王瑋、歐陽鈞、李瑞錫、張傳森、翟效月、崔慧先、郭志坤
3.組織胚胎學分會
主任委員:李和
副主任委員:周德山、周國民、肖嵐、邵淑娟、張宏權
4.神經解剖學分會
主任委員:李雲慶
副主任委員:李金蓮、丁文龍、丁斐、易西南、蘇炳銀、
5.斷層影像解剖學分會
主任委員:劉樹偉
副主任委員:張紹祥、趙斌、宋志堅、於春水、黃文華
6.再生醫學分會
主任委員:顧曉松
副主任委員:趙春華、楊宇民、劉偉、張傳森、范衛民、陳山林、蘇炳銀
7.臨床解剖學分會
主任委員:徐達傳
副主任委員:歐陽鈞、唐茂林、張世民、徐永清、黃文華、魏在榮
8.醫學發育生物學分會
主任委員:劉厚奇
副主任委員:陳子江、郭順根、周作民、孫青原、康九紅
9.腦網路組分會
主任委員:蔣田仔
副主任委員:李雲慶、駱清銘、李葆明
10.幹細胞轉化醫學分會
主任委員:趙春華
副主任委員:高志強、黃曉軍、盧傳堅、呂玉波、王任直、翁習生、張林琦、張豐春、周長滿
(三)期刊雜誌
1.《解剖學報》編輯委員會
主編:章靜波
副主編:徐群淵、李雲慶、張紹祥、周長滿、許增祿、顧曉松、高福祿、羅建紅
2.《解剖學雜誌》編輯委員會
主編:張傳森
副主編:許家軍(常務)、丁文龍、劉厚奇、張紹祥、李雲慶、周國民、鍾翠平、黨瑞山、席煥久、顧曉松、崔慧先
3.《中國臨床解剖學雜誌》編輯委員會
主編:歐陽鈞
副主編:唐茂林、徐永清、王大平、趙德偉、廖華(常務)
4.《神經解剖學雜誌》編輯委員會
主編:李雲慶
副主編:李金蓮、武勝昔、李輝
5.《中國組織化學與細胞化學雜誌》編輯委員會
主編:李和
副主編:施靜、廖燕宏、周德山、周國民、肖嵐、邵淑娟、張宏權、張遠強、石玉秀
6.《解剖科學進展》編輯委員會
主編:方秀斌
副主編:佟曉傑、劉曉湘(常務)
7.《解剖學研究》編輯委員會
主編:姚志彬
副主編:汪華僑(常務)、曾園山、顧曉松、徐傑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中國解剖學會(以下簡稱本會)英文譯名為:Chinese Society for Anatomical Sciences, 英文縮寫為:CSAS。
第二條 本會是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全國性學術團體組織,由從事解剖學(包括人類學、細胞學、胚胎學、組織學、神經解剖學、人體解剖學、斷層影像解剖學、比較解剖學、臨床解剖學和再生醫學)科技工作者自願組成的依法登記成立的學術性、科普性、非營利性的法人社會團體,是中國科學技術協會的組成部分,是黨和政府聯繫解剖學科技工作者的紐帶和橋樑,是發展我國解剖學科技事業的重要社會力量。
第三條 本會的宗旨是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科技方針政策,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遵守社會和學術道德風尚。貫徹“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實行民主辦會原則,充分發揚學術民主,開展學術上的自由討論,堅持辨證唯物主義和歷史唯物主義,堅持實事求是的科學態度和優良學風,弘揚“尊重知識,尊重人才”的風尚,積極倡導“獻身、創新、求實、協作”的精神;團結和組織廣大科技工作者,促進解剖科學技術的繁榮和發展,促進解剖科學技術的普及和推廣,促進解剖科技人才的成長和提高,促進科學技術與經濟的結合,為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服務,為加速實現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做出貢獻。
第四條 本學會掛靠在國家衛生部,接受業務主管單位中國科學技術協會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國家民政部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五條 本會會址:北京東四西大街42號(郵編:100710)。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六條 本會的業務範圍:
一開展國內外解剖學科的科技學術交流,促進解剖學科發展;普及解剖科學技術知識,傳播解剖科學精神、思想和方法,推廣先進技術;
二編輯出版、發行解剖科技書刊及相關的音像製品;
三反映會員意見和要求,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
四經有關主管部門批准,舉薦解剖科技人才,表彰、獎勵在解剖科技活動中取得優秀成績的會員和科技工作者或團體;
五參與國家解剖教學和科技政策、科技發展戰略、有關法律法規的制定和科學決策工作;
六對國家經濟建設中涉及解剖科技事業的重大決策進行科學論證和技術諮詢,提出政策建議;
七接受政府及中國科學技術協會委託解剖科技項目評估、科技成果鑒定、技術職務資格評審,組織、舉辦解剖科技展覽,科技文獻和標準的編審,提供解剖技術諮詢和技術服務;
八促進民間解剖科技領域的國際科技合作;
九開展對會員和解剖科技人員的繼續教育和培訓工作;
十學會應做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會員
第七條 本會有個人會員、團體會員、外籍會員;個人會員是本會的主體。
第八條 凡擁護本會的章程;有加入本會的意願;在本團體的學科領域具有一定的水平,均可自願申請入會,具體條件如下:
一 個人會員:⑴具有助理研究員、講師、主治醫師和主管技師職稱以上的科技人員; ⑵取得碩士以上學位的科技人員;⑶熱心和積極支持學會工作並具有相應專業知識的管理工作者;⑷定居國外及港澳地區,符合上述條件的中國籍科技人員,均可申請入會。
二 團體會員:凡與學會(或專業)學科有關,具有一定數量科技人員,並願意參加學會有關活動,支持學會工作的科研、教學、生產、設計等企、事業單位及依法成立的有關學術性社會團體均可申請為團體會員。
三 外籍會員:在學術上有較高成就,對我國友好,並願意參與學會活動、交往與合作的外籍科技工作者。
第九條 會員入會的程序:
一 個人會員:須經本人書面提出申請,由兩名會員介紹,或會員所在地省級學會推薦,或由我會二級機構(專業委員會和工作委員會)推薦,上報學會常務理事會批准,方為本學會會員。
二 團體會員:須先提出單位書面申請,由本會兩名理事介紹,報學會常務理事會批准,方為本學會團體會員。
三 外籍會員:提交書面申請書,由二名理事或常務理事介紹,經常務理事會審批后,並報中國科協核準備案後方可成為本學會會員。
第十條 會員享有的權利:
一個人會員: ⑴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⑵對學會工作有建議權、批評權、監督權和知情權;⑶優先參加學會的學術會議和有關學術活動;⑷優先取得學會有關學術資料;⑸參加本會舉辦的評選優秀論文和獎勵活動。⑹參加本會組織的出國訪問、考察、國際會議、出國進修或國際學術組織的加入。⑺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二團體會員:⑴優先參加學會的有關活動;⑵優先取得學會的有關學術資料;⑶可要求學會優先給予技術諮詢;⑷可請求學會協助舉辦培訓班等;⑸協助開展有關的學術和科普活動;⑹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三 外籍會員:⑴優惠或免費取得學會出版的學術刊物和有關資料;⑵可應邀參加在國內主辦的學術會議;⑶可應邀參加學會舉辦的國際性學術會議;⑷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十一條 會員履行的義務:
一 遵守本會章程;
二 執行本會決議;
三 維護本會的榮譽和合法權益;
四 支持本會工作,完成本會交辦的工作;
五 積極參加本會組織的各項活動;
六 按時交納會費。
七 向本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第十二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會,並交回會員證。會員連續兩年不繳納會費或不參加本團體活動(一年不交會費者或不參加活動的,學會將提示本人),按自動退會處理。
第十三條 凡觸犯刑律或嚴重違反本會章程的會員,經常務理事會討論通過,予以除名。
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產生、罷免
第十四條本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全國會員代表大會。其職權是:
一 制定本會的工作方針和任務;
二 審議理事會工作報告和學會財務報告;
三 制定和修改會章;
四 選舉和罷免理事;
五 舉行學術活動,通過提案;
六 決定終止事宜;
七 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條 全國會員代表大會須有2/3以上的會員代表出席方可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的全國會員代表半數以上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六條 全國會員代表大會每屆任期4年。特殊情況可提前或延期召開。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1年,並須經業務主管部門和登記管理機關批准。
第十七條 理事會是由全國會員代表大會經民主協商和無記名投票選舉產生的。理事會人選應是學術上有成就、學風正派、熱心學會工作的科技工作者及熱心、支持學會工作並從事有關學科組織工作的管理工作者。理事會組成要體現老、中、青結合,理事要認真履行自己的職責。理事會是全國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在全國會員代表大會閉會期間主持本會的日常工作,對全國會員代表大會負責。
第十八條 理事會的職權是:
一 執行全國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 選舉產生和罷免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常務理事;
三 籌備召開全國會員代表大會;
四 向全國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情況;
五 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派出機構和實體機構;
六 決定副秘書長、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並負責籌措學會活動經費;領導本會各機構開展工作;
七 決定會員的吸收和除名;
八 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九 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九條 理事會需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2/3以上表決方能生效。
第二十條 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特殊情況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一條 理事會設立常務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由理事會選舉產生,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第十八條第一、三、五、六、七、八款的職權,對理事會負責(常務理事人數不超過理事人數的1/3)。
第二十二條 常務理事會須有2/3以上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常務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條 常務理事會每年召開二次;特殊情況也可採取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四條 理事會的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常務理事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 本會理事;
二 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具有較強的組織管理能力,政治素質好,為人正派。
三 在本會業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並熱心於學會工作,富於實幹精神;
四 理事長、副理事長最高任職年齡不得超過70周歲,秘書長最高任職年齡不得超過65周歲。秘書長為專職。如秘書長為兼職時,學會設專職副秘書長。
五 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六 未受過任何組織處分或刑事處罰;
七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五條 本會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超過最高任職年齡的,如確有必要繼任須由理事會討論通過,並報業務主管部門審查並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職。
第二十六條 本會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任期最長不得超過兩屆(每屆4年)。特殊情況需延長任期的,須由全國會員代表大會2/3以上會員表決通過,並報業務主管部門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七條 本會理事長為本會法定代表人,如因特殊情況需理事長授權由副理事長或秘書長擔任法人代表人,應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批准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后,方可擔任。本會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其他團體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條 本會理事長行使以下職權:
一 召集和主持全國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
二 檢查全國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 代表本會簽署有關重要文件。
第二十九條 本會秘書長行使以下職權:
一 主持辦事機構日常工作,提交並組織實施理事會年度工作計劃。
二 協調各分支機構、派出機構、實體機構開展工作。
三 提名副秘書長及辦事機構、分支機構和派出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用。
四 處理學會其他日常事務。
第五章 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三十條 本會經費來源:
一 政府或上級主管部門撥款;
二 國內外單位、團體及個人的資助和捐贈;
三 在核准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四 會員會費;
五 學會基金、利息;
六 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一條 本會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會員會費。
第三十二條 本會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內和事業的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三十三條 本會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定期向司庫彙報帳目,並實行帳目公開。
第三十四條 本會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會計人員調動工作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三十五條 本會的資產管理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全國會員代表大會及財政部門的監督。資產來源屬於國家撥款或社會捐贈、資助的,必須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並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
第三十六條 本會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須接受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和業務主管單位組織的財務審計。
第三十七條 本會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佔、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八條 本會辦事機構專職工作人員歸屬中華醫學會按其編製性質進行管理。學會對辦事機構的專職工作人員要有計劃、有組織地進行培訓,不斷提高辦事機構專職工作人員的素質及辦事效率,學會要關心辦事機構專職工作人員的政治和生活等各方面待遇,他們的技術職稱的評審,由中華醫學會統一代為管理,並與其該單位的職工享受同等權利。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九條 本會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表決同意后報全國會員代表大會審議通過方為有效。
第四十條 本會修改的章程,須在全國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後15日內,報請業務主管部門審查同意,並報社團登記機關核准後生效。
第七章 終止程序及終止后的財產處理
第四十一條 本會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於分立、合併等原因需要註銷的,由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
第四十二條 本會終止動議須經全國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並報業務主管部門批准。
第四十三條 本會終止前,須在業務主管單位及有關機關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得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四十四條 本會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辦理註銷登記手續后即為終止。
第四十五條 本會終止后的剩餘財產,在業務主管單位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於發展與本團體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八章 附 則
第四十六條 本會章程經2006年10月28日全國第十一屆會員代表大會討論並表決通過。
第四十七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會常務理事會。
第四十八條 本章程自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之日起生效。
學會的分支機構,是學會的重要組成部分,按照有關上級精神,為了規範管理,更好的促進學會及學科的發展,適應我國的改革發展大形勢,我們特制定本管理規章,望各分支機構遵照執行。
一、中國解剖學會的分支機構是中國解剖學會的組成部分,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討論通過後才能成立,不具有法人資格,不得另行制定章程,分支機構的主任委員須向中國解剖學會的法定代表人負責。分支機構的工作班子分別統一稱為: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委員(包括常務委員)、秘書等。
二、分支機構要在中國解剖學會授權範圍內開展活動、發展全國性會員。各分支機構不得刻制印章,不得另立銀行賬戶。為了集中力量辦會和辦好會,學會提倡和鼓勵分支機構盡量把各自的活動安排在每年全國學會召開學術大會的相同期間和地點舉行。
三、遵照國家有關規定和財務制度,中國解剖學會要將分支機構的財務納入學會的賬戶並按照有關財務制度進行統一管理。學會財務要對分支機構的活動(包括學術會議、論壇、學習班、培訓班等一切活動)中的各項費用的收取如會議費等提供正式發票。其活動經費收支情況,應帳目公開,收支透明。學會、學術工作委員會和司庫將根據會議經費開支和反映的情況,進行監督和檢查。不收取會議費的活動(包括工作會議)除外。
四、各分支機構要貫徹國家規定,不在十二個旅遊地點舉辦會議,不組織公費旅遊,可有計劃地在邊遠地區和技術力量薄弱地區安排會議。
五、根據中國解剖學會13屆2次常務理事會(2007年4月1-2日,西安)的決定:①今後凡是以學會名義舉辦的各種學術會議、學習班均要在召開的前一年底向學會報告和備案,並向學會上交管理費,規模在100人以內的上交1000元-3000元;規模在100人以上的上交3000元-5000元。②自2007年開始,學會主辦的7種期刊每年均需向學會繳納管理費2000元-10000元。希望大家支持學會的工作,學會提倡和鼓勵大家以自願捐款等形式支持學會工作。
六、分支機構的各項活動結束后一月內應將會議日程、總結、紀要、建議、論文彙編、代表名冊等會議資料收集一式四份送(寄)交學會歸檔保存。紀要或總結經學會有關領導審閱后可發布到學會的網站。
七、分支機構要在每年11月30日前向學會辦公室報送當年的年終總結及第二年的活動計劃;辦公室將上述材料提交學術工作委員會審查通過後上報中國科協備案。
八、中國解剖學會主辦的期刊受中國解剖學會和其掛靠單位的雙重領導,其活動要求參照以上條款執行。
此規章自發布之日起執行,如遇有與當前形勢和國家財務要求不符情況,學會將對此規章進行相應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