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定準噶爾方略
平定準噶爾方略
《平徠定準噶爾方略》,一百七十二卷,清傅恆等奉敕撰,清乾隆三十五年(1770年)武英殿刻本。版框23.8cm×16.0cm。半頁7行,行20字,抬頭行至21字。四周雙邊,黑口,黑對魚尾。函套黃色織錦罩面,黃綢書籤,簽四周黑色雙邊,題“平定準噶爾方略×編”,書衣裝飾如函套。版心注書名、卷數、頁碼。書前有乾隆三十五年(1770年)《御制序》、《進表》。100冊,10函。
噶爾丹叛亂平定后,又有達瓦齊殺噶爾丹策凌之子達爾扎屬喇嘛擁眾自立,準噶爾大亂。乾隆帝遂特詔六師兩路進剿伊犁,俘達瓦齊。此後又復平阿睦爾撒納叛亂,列戍開屯,設官定賦,規劃定製,討定烏什諸地。為此清政府付出了五六十年的努力,直至乾隆二十二年(1757
平定準噶爾方略
是徠書即為清代康、雍、乾三朝平定準噶爾叛亂紀事本末體史書。撰者傅恆於乾隆二十年(1755年)任本書正總裁,與來保等人經過15年的努力,至乾隆三十五年(1770年)終成此書。
全書正文分前編五十四卷,正編八十五卷,續編三十三卷。前編自卷一康熙三十九年(1700年)七月“命議青海事宜”始,至卷五十四乾隆十八年(1753年)九月命欽差大臣永常為陝甘總督止,記述準噶爾問題的緣起及世祖、世宗、高宗三朝對準噶爾的若干方針政策;正編自卷一乾隆十八年(1753年)十一月準噶爾都爾策凌台吉等率眾降清始,至卷八十五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三月高宗在西苑豐澤園賞賜凱旋清軍將領止,記述平定阿睦爾撒納叛亂及擒斬大小和卓木的全過程;續編自卷一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三月命犒索倫官兵始,至卷三十三乾隆三十年(1768年)十一月伊犁將軍明瑞等疏奏辦理烏什回人諸事止,記述平定的善後措施。全書卷帙甚大,內容豐富,於西北地域民族多有考證,可作為清史、地方志、民族史研究的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