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有則

沈有則

沈有則(1573年至1612年),字士范,號少逸,南直隸寧國府宣城縣人,明朝官員。萬曆三十八年庚戌科殿試第三甲第一百一十一名同進士出身。授兵部觀政行人司行人,卒於任。著《紫煙閣》傳世。

人物關係


人物生平


沈有則於萬曆元年(1573年)出生在南直隸寧國府宣城縣洪林鎮沈北村的一個官宦門第,祖父沈寵,嘉靖丁酉年(1537)舉人,官至廣西參議,父沈懋學,萬曆五年(1577年)丁丑科殿試第一甲第一名狀元及第,官至翰林修撰。
沈有則少年時十分聰慧敏銳,精通經賦,善長楷隸,曾著《九邊策要》諸篇數十萬言,他訪道講學不遠數千里之外,故其所著書中皆是有根有據的學問。生平孝友,常幫助一些家庭親善和睦,好不吝嗇地施捨予一些貧困人家。
萬曆三十一年(1603年)癸卯科第一百二十九名舉於鄉,萬曆三十八年庚戌科會試第二百六十一名,殿試第三甲第一百一十一名同進士出身。初授兵部觀政行人司行人,萬曆四十年(1612年),奉命出使到湖南湖北。正好母親年高欲歸,便藉此南下之機兼奉老母回歸。途中停留在東平州時,老母突病不起。有則天天泣哭,夜不絕聲,七日不止,繼其母死後遂卒於道,時年三十九歲。著《紫煙閣》傳世。

親屬成員


父:沈懋學,萬曆五年(1577年)丁丑科殿試第一甲第一名狀元及第,授翰林修撰,卒於鄉。
兄:沈有恆(監生);沈有貽(庠生);沈有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