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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繼成

青海省門源縣委原副書記、縣長

黃繼成,男,1969年4月生,青海循化人,1995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中央黨校函授學院行政管理專業,本科學歷。曾任中共門源縣委副書記、門源回族自治縣人民政府縣長。

2018年11月,青海省門源縣委副書記、縣長黃繼成到紀檢監察機關主動投案,交代涉嫌違紀違法問題,目前正在接受青海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徠2019年2月,黃繼成被給予開除黨籍和政務撤職處分。

人物履歷


2013年9月至2014年7月,任海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主任;
2014年7月,任中共門源縣委副書記、門源回族自治縣人民政府縣長。

人物事件


投案

2018年11月,青海省門源縣委副書記、縣長黃繼成到紀檢監察機關主動投案,交代涉嫌違紀違法問題,目前正在接受青海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開除黨籍公職

2019年2月,經青海省委批准,青海省紀委監委對黃繼成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徠經查,黃繼成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接受宴請、服務和收受禮品禮金;違反工作紀律,干預和插手建設工程項目;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財物。
黃繼成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和國家公職人員,喪失黨性原則,漠視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將公權力變為謀取私利的工具,其行為已違反黨的紀律並構成職務違法,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手、不收斂,應予嚴肅處理。黃繼成相信組織主動投案,主動交代違紀違法問題,主動全額上交違紀違法所得,積極配合審查調查,真誠知錯、認錯、悔錯,可予從輕、減輕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暫行規定》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議、省監委委務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黃繼成開除黨籍、政務撤職處分,降為科員;免去其海北州委委員職務;終止其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