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舟
申舟
申舟(?-前595年),羋姓,文氏,名無畏,字子舟,因被封於申,以邑為氏,別為申氏,又被稱為文之無畏、毋畏、文無畏。楚文王徠的後代,春秋時期楚國左司馬。
申舟(?—前595年),中國春秋時期楚國大夫。羋姓,申氏,名 無畏,字 子舟。又稱 文之無畏或 文無畏。或謂楚文王之後,文氏,食邑在申,故稱申舟。前617年,陳共公和鄭穆公在息地會見楚穆王。冬季,他們和蔡庄侯一起領兵駐紮在厥貉,準備攻打宋國。宋國司寇華御事親自迎接楚穆王,慰勞楚軍,表示服從。之後楚穆王與宋昭公、鄭穆公田獵於孟諸,申舟為左司馬,宋昭公率領右邊圓陣,鄭穆公率領左邊圓陣,下令早晨在車上裝載取火工具出發。宋昭公未按規定攜帶取火工具,申舟認為有違司馬之命,當即笞擊宋公之仆(御戎),並遍示全軍。有人責其不應羞辱國君,申舟聲稱:“我按照司馬的職責辦事,有什麼強橫?《詩經》說:‘剛強的東西不吐掉,柔軟的東西不吞掉’,又說‘不要放縱狡詐的人,以使放蕩的行為得到檢點。’這都是在說不避強橫。我不敢愛惜生命而放棄職守。”。
前595年,楚莊王派遣申舟出使齊國聘問,要求他不要向宋國借路;同時派公子馮到晉國聘問,也不許他向鄭國借路,以此向宋、鄭兩國挑釁。申舟因孟諸之事時得罪於宋國,自料過宋境而不假道必死無疑,他對楚莊王說:“鄭昭宋聾,晉使不害,我則必死。(鄭國明白,宋國糊塗。去晉國的使者沒有危險,我卻死定了。)”楚莊王則表示如果宋國殺了申舟,就為出兵攻打宋國為其報仇。申舟把兒子申犀引見給楚莊王后離國出使,到達宋國后宋國人不讓他繼續前進。宋昭公的正卿右師華元認為申舟經過宋國卻不請求借路,是把宋國當做楚國邊境內的縣,如同把宋國當做被滅亡之國;殺了楚國使者必定會遭到楚國攻擊,也同樣是被滅亡,兩者沒什麼區別。於是就在揚梁之堤殺了申舟。
楚莊王聽說申舟死訊后,投袂而起,隨從趕到前院才送上鞋子,追到寢宮門外才送上佩劍,追到蒲胥街市才讓楚莊王登上馬車,立即於這年秋季九月興師伐宋,引發了楚圍宋商丘之戰。晉國因三年之前在邲之戰吃了敗仗,不敢救援宋國,宋國被逼到互相交換孩子吃,拆開屍骨燒來做飯都不肯屈服。次年五月,楚軍準備撤退,申犀在楚莊王馬前叩頭說:“我的父親無畏知道必死也不敢廢棄君王的命令,君王卻食言了。”楚莊王不能回答,後來楚莊王採納了申叔時的圍城辦法,宋國無奈屈服。
• 宋及楚平
• 鄭昭宋聾
• 投袂而起
• 爾虞我詐
• 《淮南子·主術訓》:“楚莊王傷文無畏之死於宋也,奮袂而起,衣冠相連於道,遂成軍宋城之下,權重也。”
• 《呂氏春秋·行論》:“楚莊王使文無畏於齊,過於宋,不先假道。還反,華元言於宋昭公曰:‘往不假道,來不假道,是以宋為野鄙也。楚之會田也,故鞭君之仆於孟諸。請誅之。’乃殺文無畏於揚梁之堤。庄王方削袂,聞之曰:‘嘻!’投袂而起,履及諸庭,劍及諸門,車及之蒲疏之市,遂舍於郊,興師圍宋九月。宋人易子而食之,析骨而爨之。宋公肉袒執犧,委服告病,曰:‘大國若宥圖之,唯命是聽。’庄王曰:‘情矣宋公之言也。’乃為卻四十里,而舍於盧門之闔,所以為成而歸也。凡事之本在人主,人主之患,在先事而簡人,簡人則事窮矣。今人臣死而不當,親帥士民以討其故,可謂不簡人矣。宋公服以病告而還師,可謂不窮矣。夫舍諸侯於漢陽而飲至者,其以義進退邪?強不足以成此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