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判輔助人員

法院作好案件相關工作的人員

法院的審判輔助職位主要有書記員,法警;其他輔助人員還有財會人員、駕駛員、保管員等。

基本介紹


書記員的職責是在法官的指導下作好與案件有關的資料的準備、記錄、整理、草擬等工作。法警的職責是在法官的指導下負責法庭開庭秩序的維持與安全保衛、負責對刑事案件被告的提押、看管、送解,負責按照法院的相關決定對有關人員實施拘傳、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