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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判輔助人員
法院作好案件相關工作的人員
法院的審判輔助職位主要有書記員,法警;其他輔助人員還有財會人員、駕駛員、保管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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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介紹
基本介紹
書記員的職責是在法官的指導下作好與案件有關的資料的準備、記錄、整理、草擬等工作。法警的職責是在法官的指導下負責法庭開庭秩序的維持與安全保衛、負責對刑事案件被告的提押、看管、送解,負責按照法院的相關決定對有關人員實施
拘傳
、拘留。
基本信息
中文名
審判輔助人員
外文名
Trial Assistant
包括
書記員,法警
所屬
法律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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