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文才

原山西交通職業技術學院院長

張文才,男,漢族,1964年1月生,山西代縣人,大學學歷,1985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5年8月參加工作。曾任山西交通職業技術學院黨委副書記、院長。

2021年3月,張文才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山西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經查,其存在嚴重違紀違法行為,被開除黨籍和公職。7月,張文才涉嫌受賄罪一案,經山西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朔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朔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人物經歷


工作經歷

1985年8月至1998年2月,在山西省交通學校工作。
1998年2月至2003年5月,任山西省交通幹部學校副校長。
2003年5月至2010年5月,任山西省交通高級技工學校校長。
2010年5月至2021年3月,任山西交通職業技術學院黨委副書記、院長。

人物事件


2013年至2021年,張文才借春節中秋等過節之機,收受5名管理服務對象財物摺合共計10.83萬元。張文才還存在違規接受私營企業主安排的宴請、違規使用公車和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
2021年3月,原山西交通職業技術學院黨委副書記、院長張文才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山西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2021年6月,經查,張文才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規使用公務用車;組織觀念淡薄,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工程款結算、職工錄用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財物。
張文才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情節嚴重,性質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山西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山西省委批准,決定給予張文才開除黨籍處分;由山西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2021年7月,張文才涉嫌受賄罪一案,經山西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朔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朔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此事也引起了輿論對職校領導幹部腐敗問題的關注,在反腐工作中,任何領域都不能成為“盲區”。
2021年8月2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布文章《警惕職業院校成監督盲區》,特別指出職業院校存在的腐敗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