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城市教育局

運城市教育局

運城市下轄13個縣(市、區)和5個省級經濟開發區,149個鄉鎮(含街道辦事處),3196個行政村,總人口522萬。全市現有各級各類學校2180所,其中幼兒園928所、小學842所、初中(含九年一貫制)268所、普通高中69所、中等職業學校43所、進修校14所、高等院校7所、特教16所。在校生805864人,其中幼兒園157567人、小學287453人、初中172926人、高中126958人、中職40036人、高等院校20010人、特教914人。專任教師75381人,其中幼兒園10338人、小學25649人、初中20241人、高中13637人、中職3788人、高等院校1475人、特教253人。

機構職能


運城市教育局 主要職責
(一)擬定全市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政策和法規,組織實施教育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起草教育規範性文件並監督實施;組織開展教育行政執法。
(二)負責全市各級各類教育的統籌規劃和協調管理;指導各級各類的教育教學改革;負責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發布。
(三)指導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及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監督管理局直屬學校和局直屬事業單位,推薦、考察、考核、任免其主要領導幹部;推薦市管高中領導幹部。
(四)負責本部門教育經費的統籌管理;參與擬定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的政策;負責統計全市教育經費的投入情況,監測全市教育經費的籌措和使用情況;負責國內外對我市教育援助和教育貸款的管理。
(五)負責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促進教育公平;負責義務教育的宏觀指導與協調;指導普通高中教育、幼兒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制定基礎教育教學基本要求和教學基本文件,規劃全市中小學教材建設,組織編寫地方教材,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六)負責全市中等專業學校的教育行政管理;負責報批中等專業學校的設置、更名、撤銷與調整;指導以就業為導向的中等職業教育的改革和發展。
(七)指導全市成人教育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指導職工教育、崗位培訓和農民實用技術培訓工作。
(八)統籌規劃、指導和管理全市高職高專教育和繼續教育。
(九)指導全市教育督導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對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的督導檢查和評估驗收工作;指導基礎教育發展水平、質量的監測工作。
(十)指導全市各級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工作和國防教育工作;負責全市教育系統的安全穩定工作;指導中小學校外教育工作。
(十一)主管全市教師工作,組織實施教師資格制度;指導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
(十二)制定全市各級各類學校招生考試的有關政策,指導、管理教育招生考試工作;負責全市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指導工作。
(十三)負責民辦教育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和宏觀管理的有關工作。
(十四)負責貫徹落實國家語言文字工作方針、政策,組織協調、監督檢查漢語言文字的規範化建設,指導推廣普通話工作和普通話師資培訓工作。
(十五)指導教育學會、職教學會、成人教育學會、協會、基金會等有關教育社團組織工作。
(十六)承辦市委、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機構設置


辦公室、人事科、計劃財務科、基礎教育科、職業與成人教育科、高等教育科、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師資培訓科、思想政治教育科、幼兒教育科、黨委辦公室、離退休人員管理科、監察室、教研室、教學儀器站、自學考試辦
勤工儉學辦、電化教育館、教育網路管理中心、招生考試管理中心、信息中心、小學生拼音報社。

內設機構及職責


(一)辦公室(民辦教育管理辦公室)編製6名,其中工勤人員編製3名,職數2名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資產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以及政務公開、新聞發布、來信來訪、安全保密、政務應急、後勤保障等工作;負責民辦教育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和宏觀管理的有關工作,牽頭擬定民辦教育有關政策規定,審批、撤銷各類民辦教育機構。
(二)人事科 編製4名,職數2名
承擔局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幹部人事工作,管理局屬學校幹部人事工作,推薦市管高中領導幹部;組織實施教師資格制度;加強對中小學教師工作的統籌、規劃、管理,依法落實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管理中小學教師的資格認定、招聘錄用、職務評聘、培養培訓、考核獎懲、調整流動等職責;負責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定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政策;指導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和教育幹部培訓工作。
(三)計劃財務科 編製3名,職數1名
擬定全市教育發展規劃;擬定各級各類學校招生計劃;承擔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工作;參與擬定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撥款、學生資助政策;承擔統計全市教育經費投入情況的有關工作,監測全市教育經費的籌措和使用情況;參與義務教育保障機制經費、有關教育專項經費管理;承擔局機關、直屬學校的內部審計工作;負責局直屬學校、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全市教育基本建設和校舍維修改造工作,監督落實各級各類學校建設標準;負責局機關財務工作。
(四)基礎教育科 編製4名,職數2名
承擔義務教育、高中教育和特殊教育的宏觀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加強農村義務教育的政策措施,擬定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政策,提出保障各類學生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政策措施;負責落實義務教育辦學標準,規範辦學行為,推進教學改革;擬定普通高中教育、特殊教育的發展政策和基礎教育的基本教學文件,規劃全市中小學教材建設,組織編寫地方教材,推進課程改革;指導中小學教學信息化、圖書館和實驗設備配備工作;指導各級各類學校體育、衛生與健康教育、藝術教育、國防教育工作;協調、組織中小學生參加體育競賽和藝術交流活動;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軍訓工作;協助有關部門開展學校疫病防控、食品衛生工作。
(五)職業與成人教育科 編製3名,職數1名
承擔全市職業教育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和宏觀管理工作;指導中等職業學校教學改革、教材建設、教師培養培訓和學生學籍管理工作;承擔全市成人教育和掃除青壯年文盲的宏觀指導工作;指導農村成人教育和城市、農村教育綜合改革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指導職工教育、崗位培訓和農民實用技術培訓工作;指導全市社區教育工作;指導全市各類成人高等、中等職業學校(不含教師進修校)教育教學管理工作;指導各類成人函授站工作。
(六)高等教育科 編製2名,職數1名
承擔高職高專教育教學的宏觀管理工作;指導高職高專教育教學基本建設和改革工作,擬定高職高專教育教學指導性文件;指導改進高職高專教育評估工作;指導高職高專院校的教師隊伍建設;指導高職高專院校的繼續教育和遠程教育工作。
(七)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政策法規科)編製3名,職數1名
指導全市教育督導工作,擬定督導評估方案和標準;督導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及其它有關部門履行教育職責;組織對全市各級各類學校及其它教育機構教育工作的督導檢查;組織開展全市基礎教育發展水平和質量監測;牽頭組織對教育改革與發展的重大問題進行政策調研;承擔全市教育系統法制建設和依法行政有關工作;承擔局機關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賠償及其它法律事務。
(八)師資培訓科 編製2名,職數1名
規劃、指導全市中小學、幼兒園、中等職業學校教師繼續教育工作和學科帶頭人、骨幹教師隊伍建設;指導教師進修校和教師培訓機構的教學管理、學籍管理和質量監控工作;指導全市中小學校長崗位培訓和研修提高工作;組織實施語言文字規範化工作;監督檢查語言文字應用情況;組織推行《漢語拼音方案》,指導推廣普通話工作、普通話測試工作和普通話師資培訓工作。
(九)思想政治教育科 編製2名,職數1名
指導各級各類學校德育工作、思想政治理論課的教育教學工作;承擔各級各類學校學生與教師思想政治工作;指導各級各類學校共青團、少先隊和班主任隊伍建設工作;指導各級各類學校校園文化建設工作,負責校園網路文化的建設和管理工作;規劃、指導中小學校外教育工作;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精神文明建設工作;指導全市各級各類學校的安全教育、安全管理和安全穩定工作;會同有關部門開展校園周邊環境綜合治理工作。
(十)幼兒教育科 編製2名,職數1名
承擔全市幼兒教育的宏觀管理工作,提出幼兒教育發展規劃建議;組織實施幼兒園教學計劃和教學大綱,指導幼兒教育教學改革工作;指導全市學前三年教育的普及與提高工作;指導幼兒園園長和教師的培養培訓工作。
黨委辦公室 編製1名,職數1名
負責局機關、直屬事業單位和學校的黨群工作。
離退休人員管理科 編製2名,職數1名
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指導局直屬學校和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
監察室 編製1名,職數1名

人員編製


市教育局機關行政編製為37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紀檢組長1名;科級職數16名。
工勤人員使用事業編製,編製3名。

其它事項


中等專業學校畢業生就業管理的職責分工。畢業生離校前的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由市教育局負責;畢業生離校后的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畢業生就業政策規定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牽頭,會同市教育局擬定。

領導信息


黨組書記、局長:李 明
翟立明 黨組成員、副局長(正處)
李紅霞 黨組成員、副局長
楊立德 黨組成員、副局長
范創業 黨組成員、調研員
張俊耀 黨組成員、副處級督學
姚耀忠 黨組成員、招考中心主任
荊為民 黨組成員、市紀委監委駐市教育局紀檢監察組組長
呂福生 副調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