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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曉明

雲南省地質礦產勘查開發局原局長

李曉明,男,1946年12月出生,中共黨員。1970年7月畢業於成都地質學院。曾任雲南省地質礦產勘查開發局局長。

2015年10月10日,被開除黨籍。

人物履歷


1992年04月至1995年03月,擔任雲南地礦副局長;
1995年03月至2004年06月,先後擔任雲南省地礦廳副廳長、黨組成員;地礦部雲南地質礦產勘查開發局副局長。
2004年06月至2005年06月,擔任雲南省地質礦產勘查開發局局長、黨委書記。
2005年06月至2006年12月,擔任雲南省地質礦產勘查開發局巡視員(正廳級)。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4年12月19日,據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消息,雲南省地礦局原局長李曉明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組織調查。

開除黨籍

2015年10月10日,雲南省紀委對雲南省地礦局原黨委書記、局長李曉明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李曉明(已退休)在擔任雲南省地礦局黨委書記、局長等領導職務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賄賂100萬元;單位行賄52萬元、金條一根,為企業謀取不正當利益。
上述行為已構成違紀並涉嫌犯罪。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雲南省紀委審議並報經省委批准,決定給予李曉明開除黨籍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涉嫌犯罪問題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雲南省紅河州中院1日一審開庭審理了雲南省地質礦產勘查開發局原局長李曉明涉單位行賄、受賄一案。李曉明擔任局長時受賄,擔任文山麻栗坡紫金鎢業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時則行賄。公訴機關認為應以單位行賄罪、受賄罪追究被告人李曉明的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