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大中

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北京大學博士生導師

王大中,二級警監,中國人民公安大學研究生部碩士研究生導師,北京大學法學院偵查與司法鑒定方向博士生指導組成員,國務院津貼享受者,中央電視台報道稱其為“文人神探”。

2019年7月19日5時許,王大中因病醫治無效在北京去世,享年76歲。

人物簡介


王大中
王大中
1966年,王大中畢業於北京政法學院(即現在的中國政法大學)政法系。從事公安偵查的實踐與教學工作近40年,始終堅持教學、科研、辦案三結合,以科研為主導,以教學為基礎,堅持通過辦案來豐富和充實教學、科研。先後主持完成1項國家級科研項目,參與完成3項國家級項目,1項部級項目。其中,他主持完成的國家級項目《沿海沿邊經濟開發區新的社會問題研究》以獨特的公安視角,研究探索作為改革開放前沿的沿海沿邊地區的社會問,取得了許多新成果。中央電視台、香港鳳凰衛視等都對其做過專訪或採訪報道。

學術專著


王大中先後主編、撰寫了多部教材及專著,其中主要有《犯罪現場勘查》、《刑事偵查學》、《暴力案件評析》、《警察業務全書》、《透視流動人口中的犯罪問題》等。發表了《公安學的學科地位》、《刑事偵查學基本理論的思辯》等50餘篇論文並多次為公安實戰部門提供意見指導,屢破大案,成為國內刑事偵查領域頗有影響的專家。

獲獎經歷


1、主持完成的國家級項目《沿海沿邊經濟開發區新的社會問題研究》在專家鑒定時被評為一級成果,並獲得公安部科研成果二等獎、公安部金盾圖書二等獎,並由中宣部全國社科規劃辦載於《成果要報》,呈報黨和國家領導人
2、參與完成的國家級項目《治理賣淫嫖娼對策》獲公安部科研成果三等獎;他參與的國家級項目《公安學基礎理論研究》獲校科研成果一等獎。在教學實踐中探索總結出的《公安高等教育現代教學法》一經試用便廣受好評,獲得校級教學成果一等獎並在中國西部開發學術研討會上被評為二等獎。

人物研究


研究起點

王大中教授關於流動人口犯罪問題的研究,起始於偵查學研究對象的重新定位,他認為偵查學的研究對象不應局限於偵查行為本身,而是犯罪行為與偵查行為的矛盾關係,在此理論基礎之上,王教授清楚地認識到,不關注社會的熱點問題,就難以透視新的犯罪現象及犯罪發展的新特點,不了解犯罪的新形勢又何談偵查問題,何談偵查對策問題,偵查又何談與時俱進,理論研究又如何為偵查實踐提供有效的研究成果?因此研究流動人口犯罪偵查應該首先研究流動人口的犯罪問題。
其次,研究流動人口的犯罪問題又不能局限於犯罪本身,犯罪現象也有其產生的根源。因此,本書對流動人口的產生、流動人口的權益保護問題、流動人口的管理問題等也有一定深度的涉及。

研究思路

王教授以現代化理念重新審視流動人口問題,指出流動人口的出現是現代化、城市化過程的必然產物,客觀地對流動人口進行定位,分析了流動人口統計、管理等方面的盲點問題,並在此基礎上探討了警力配置問題及流動人口權益保護問題。在綜合分析流動人口犯罪原因的基礎上提出了流動人口犯罪的格局及案件偵查的思路。

研究定位

在研究的過程中,王教授突出強調,學術科研要具有寬闊的胸懷,研究者應該打破“飯碗法學”或“圍城法學”的禁錮,拋棄學科的界限,摒棄功利的思想,研究者本人應真正以對國家的貢獻為自己研究追求的目標,只要其研究具有價值,就應該鼓勵和支持。
美國著名反實證主義社會學家馬克斯·韋伯(MarxWeber)曾提出觀察事物應該保持“價值中立”的觀點,科學研究的一種規範性原則就是要求研究者摒棄個人、部門利益,以科學家角色,而不是事件參與者的身份進行研究。王教授強調流動人口問題的研究,首先應該確定客觀的研究角度與立場,這也是本書研究流動人口問題的突出特點之一。

研究方法

1、問題意識
研究方法中最為突出的是“問題意識”,例如第一章就對人們司空見慣的人口統計權威提出挑戰,指出了傳統統計理念中存在的盲點。
2、國際視野
研究具有時代性特徵,在國際化的大視野下看待我國的流動人口問題是本書研究的一大特色,通過橫向各國之間流動人口的比較研究,樹立人口流動的新理念,求實、以人為本的理念以及可持續發展的理念等,以求達到流動人口“自由全面發展”。
3、可持續性研究
王教授認為,流動人口問題的研究是一個長期的過程,強調研究的可持續發展性,注重研究梯隊的培養,同時在各地調研的過程中倡言在局部省建立流動人口研究站,作為長期的、滾動的專門研究機構。

研究“點”評

研究流動人口問題必須首先對流動人口有一個整體的把握。如果流動人口沒有一個基本的底數,也就沒有關於流動人口發展的目標,也不可能制定合乎實際的、有關流動人口的一系列諸如就業、權益保護、子女教育等對策。流動人口的統計依據存在偏差,對城市化及現代化的認識就會出現失真,對政府的決策就會提供非理想的依據,導致政府政策的危機。然而在調研過程中,很多地方政府對當地的流動人口沒有確切地把握,很多地方的政府都有兩個數字,一個國家統計局統計的流動人口數字,還有一個出於治安考慮的流動人口數字,兩個數字之間相差甚遠,即使如此,對於治安考慮統計的數字是不是準確,那麼是不是還存在第三個真實的數字?基層管理人員心中無底。
長期以來,我國城市中流動人口的統計依據就是“三證”,即身份證、暫住證、務工證等。這種將流動人口僅限於持有“三證”者的現狀將持證不全者或無三證者排斥在外。這樣的做法必然會使無職業者、流浪者或正在尋職者成為非農民、亦非農民工的尷尬境地,更無法實現其權益的保護,因此,就此而言,這種流動人口的統計方法自身就是一個侵權的方法。其次,對於治安、犯罪問題而言,未統計的流動人口正是公安機關的工作重心。特別是珠江三角洲及長江三角洲及其他一些經濟發達地區,普遍存在兩個80%的現象,即犯罪案件中80%以上都是由流動人口作案,而作案的流動人口之中80%以上都是無證、缺證流動人口。
王教授強調要改變以往的流動人口統計理念,正視流動人口中無證人員的現實存在,以正確的政策引導他們正視自己存在的合法性並建立“動態管理登記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