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
政府機關
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是中共中央委員會、國務院綜合協調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工作的機構,又稱“中央610辦公室”。
為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常設的辦事機構,與政法委員會合署辦公。該防處邪辦機構屬於組織、領導、協調機構,不代替有關執行部門的職能。
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3年3月19日,第十二屆國務院公開發布關於其機構設置的通知,在其“國務院辦事機構”段落末尾明確“國務院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辦公室與中央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一個機構兩塊牌子,列入中共中央直屬機構序列。
該“領導小組”,是黨政系統中常規治理方式之外的補充,在特定時期擁有跨部門的協調權力。這些小組分為常設性小組與階段性小組,政治規格一般很高,組成人員屬於兼職。他們一般很少公開露面,依託於常設職能部門。拿中央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領導小組來說,該小組由公安部、中宣部等部門官員組成,設在公安部內,與中共中央政法委合署辦公。
負責有關防範和處理它邪教組織和對社會有危害的家庭教會,氣功組織等問題的調查研究,分析形勢,總結工作經驗,為黨委、政府的決策當好參謀、助手;負責向黨委、政府報告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工作中的重要情況,提出處理意見和措施;
指導轄區單位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的工作;協調有關反邪教的社會宣傳工作;負責有關處理邪教和對社會有危害的氣功組織問題的協調、指導工作;承擔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督促與協調會議決定事項的落實;完成處理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事項。
第一任:
王茂林
1999年6月至2000年9月,為中央處理邪教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
2000年9月至2001年9月,為中央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國務院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辦公室主任。
第二任:
劉京(2001年9月—2009年10月)
2001年1月至2009年10月,公安部副部長、黨委副書記(正部長級)
第三任:
李東生(2009年10月—2013年12月因涉嫌嚴重違紀被免職)
劉京
第四任:
劉金國(2014年1月至2014年12月),公安部副部長、紀委書記、督察長
2015年5月26日,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領導機構”欄目更新后的劉金國簡歷顯示,劉金國任中央紀委副書記,不再擔任中央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領導小組副組長、辦公室主任,國務院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辦公室主任。
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辦公室自國務院以下,在地方各級人民政府都有設立,與同級黨委的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一個機構兩塊牌子。各級黨委的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隸屬於各級黨委政法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