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建學

廈門大學法學院副教授

王建學,法學徠博士,現為廈門大學法學院副教授,中國憲法學研究會理事,福建省憲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

資料


姓名:王建學
性別:男
職稱:副教授
教授課程:憲法學;憲法學說史;憲法學專題;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人權法;行政訴訟法專題研究。

簡歷


1978年生,法學博士,現為廈門大學法學院副教授,中國憲法學研究會理事,福建省憲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 2007年留學於艾克斯馬賽大學路易·法沃赫研究所,2008年至2010年在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從事博士后研究。主要從事法國憲法與比較憲法學的研究,代表性著作:《作為基本權利的地方自治》、《地方各級人民法院憲法地位的分析分析。

學習與工作經歷


◎2010年8月至今 執教於廈門大學法學院;
◎2008年9月至2010年7月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博士后研究;
◎2005年9月至2008年7月 廈門大學法學院,主修憲法與行政法,獲得法學博士學位;
◎2007年1月至2008年1月 法國艾克斯馬賽大學憲法司法研究所(GROUPE D’ETUDES ET DE RECHERCHES SUR LAJUSTICE CONSTITUTIONNELLE, INSTITUT LOUIS FAVOREU),主修公法與比較法,中法聯合培養博士;
◎2002年9月至2005年7月 廈門大學法學院,主修憲法與行政法,獲得法學碩士學位;
◎1998年9月至2002年7月 廈門大學法學院,主修國際法,獲得法學學士學位。

主要著作


◎王建學主編:《1789年人權和公民權宣言的思想淵源之爭》(廈門大學法國公法與比較公法系列),法律出版社2013年版;
◎韓大元、王建學編著:《基本權利與憲法判例》(21世紀法學研究生參考書系列),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13年版;
◎王建學編:《近代中國地方自治法重述》(中國憲政史文獻彙編系列叢書),法律出版社2011年版。
◎王建學著:《作為基本權利的地方自治》(廈門大學公法文庫系列叢書),廈門大學出版社2010年版,第六屆中青年憲法學者優秀科研成果三等獎(中國法學會頒)。
博士后研究報告:
王建學:《地方公共團體的概念流變》(尚未出版),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2010年6月。

主要論文成果


◎王建學:《省級人大常委會法規審查要求權的規範建構》,載《法學評論》2017年第2期;
◎王建學:《論地方性法規制定權的平等分配》,載《當代法學》2017年第2期;
◎王建學:《地方各級人民法院憲法地位的規範分析》,載《法學研究》2015年第4期;
◎王建學:《制憲權與人權關係探源》,載《法學家》2014年第1期;
◎王建學、朱福惠:《法國地方試驗的法律控制及其啟示》,載《中國行政管理》2013年第7期;
◎王建學、朱福惠:《論大學自治的憲法保障》,載《高等教育研究》2012年第11期;
◎王建學:《論地方公共團體的基本權利能力》,載《政法論壇》2011年第4期;
◎王建學:《憲法解釋學與憲法教學》,載《廈門大學學報》2011年教學專刊;
◎王建學:《地方自治觀念在近代中國的嬗變——從政治意義上的自治到法律意義上的自治》,載《廈門大學學報》(哲社版)2011年第3期;
◎李玲、王建學:《論民事立法權的憲法約束》,載《河北法學》2011年第2期;
◎王建學:《法國憲法基本權利的概念與借鑒》,載《北方法學》2010年第5期;
◎王建學:《從“憲法委員會”到“憲法法院”———法國合憲性先決程序改革述評》,載《浙江社會科學》2010年第8期;
◎王建學:《亞洲立憲主義的學術自覺——第二屆亞洲憲法論壇綜述》,載《中國憲法年刊》(2009年卷),許崇德、韓大元主編,法律出版社2010年版;
◎王建學:《網際網路時代如何協調保護知識產權與“網路”基本權?——法國憲法法院第2009—580DC號判決評析》,載《判解研究》2010年第1輯,王利明主編,人民法院出版社2010年版;
◎王建學:《論法國公法上的地方公共團體的概念》,載《東南學術》2010年第1期(人大報刊複印資料全文轉載);
◎王建學:《論現代憲法的地方自治原則》,載《太平洋學報》2009年第10期(人大報刊複印資料全文轉載);
◎王建學:《論我國地方試驗制度的法治化》,載《憲法研究》(第十卷),莫紀宏、謝維雁主編,四川大學出版社2009年版;
◎王建學:《罷工權的法律限制》,載《中國憲法事例研究》(三),韓大元主編,法律出版社2009年版;
◎王建學:《國務院立法權之爭》,載《共和國六十年法學論爭實錄》(憲法卷),韓大元主編,廈門大學出版社2009年版;
◎王建學:《法國行政調整專員制度改革述評》,載《國家行政學院學報》2008年第5期;
◎王建學:《法國國內公法領土觀的基本概念與借鑒》,載《太平洋學報》2008年第9期(人大報刊複印資料全文轉載);
◎王建學:《〈福建省憲法〉的死亡與再生》,載《廈門大學法律評論》2007年第14輯;
◎王建學:《論社會保障權的司法保護》,載《華僑大學學報》(哲社版)2006年第1期;
◎王建學:《我國的地方自治:憲法文本的解讀與現實狀況的考察》,載《廈門大學法律評論》2006年第12輯;
◎王建學:《論司法審查模式中利益調整的憲法過程》,載《公法評論》(第三卷),劉茂林編,北京大學出版社2005年12月版;
◎王建學:《積極人權的司法保護》,載《人權研究》(第五輯),徐顯明編,山東人民出版社2005年12月版;
◎朱福惠、王建學:《蘇聯1936年憲法與我國1954年憲法之比較研究——政治引導型憲法的價值分析》,載《1954年憲法研究》,張慶福、韓大元編,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2005年10月版;
◎任進、徠王建學:《中央與地方許可權劃分:國際比較與借鑒》,載《天津行政學院學報》2005年第2期。

主持和參與的課題


◎主持司法部國家法治與法學理論一般課題《憲法的政治實施機制研究》。
◎主持最高人民檢察院重大課題各國憲法與檢察制度之子課題法語國家憲法比較研究。
◎參加周剛志副教授主持的司法部一般項目《弱勢群體憲法權利研究》。
◎主持《清末與民國時期地方公共團體概念的流變考》,獲第45批中國博士后科研基金二等資助(3萬元),批准號:20090450485。
◎參加陳衛東教授主持的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建設公正高效權威的社會主義司法制度研究”(項目號:07&ZD033)之子課題“司法制度之憲法性構造”,承擔“法國憲法改革與司法制度”部分。
◎參加韓大元教授主持的國家社科基金項目“中國憲法學說史研究”(項目號:07BFX071),承擔“地方自治法律學說”部分。
◎參加朱福惠教授主持的司法部一般項目《中國社會主義憲政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