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銷指定交易
撤銷指定交易
所謂(全面)指定交易制度,是指凡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市場從事證券交易的投資者,均應作為其委託、交易清算的代理機構,並將本人所屬的證券賬戶指定於該機構所屬席位號後方能進行交易的制度,上海證券交易所全面指定交易制度於1998年4月1日起實行。投資者在辦理指定交易后,也可根據需要將自己指定交易所屬證券營業部予以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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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全面)指定交易制度,是指凡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市場從事證券交易的投資者,均應作為其委託、交易清算的代理機構,並將本人所屬的證券賬戶指定於該機構所屬席位號後方能進行交易的制度,上海證券交易所全面指定交易制度於1998年4月1日起實行。投資者在辦理指定交易后,也可根據需要將自己指定交易所屬證券營業部予以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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