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可

楊可告緡

西漢武帝時官員,主管全國告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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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漢武帝於元鼎三年(前114年)十一月下令百姓告發偷漏緡錢者,稱之為“告緡”,此事由楊可主管。規定凡告發屬實,將會被沒收偷漏緡錢者的財產的一半賞給告緡者。據《漢書》載,於是“楊可告緡遍天下,中家以上大抵遇告”,政府“得民財以億計,奴婢以千萬數,田大縣數百頃,小縣百餘頃,宅亦如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