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拔河

中國的傳統運動項目

拔河為雙方各執繩一端進行角力的體育活動,屬於中國的傳統運動項目。拔河在中國有悠久的歷史。早在春秋戰國時期,就有拔河這項活動,不過在那時不叫拔河,而稱為“鉤強”或“牽鉤”,后演變為荊楚一帶民間流行的“施鉤之戲”。

發展歷程


拔河是中國古代的一項體育活動。《墨子·魯問》中記載,相傳春秋時期,楚、越兩國水軍交戰時,魯國的工匠公輸子(魯班)設計了一種稱之為“鉤強”的兵器,用於阻擋和鉤住敵船。而在阻和鉤時,需要戰士具有強大的力量。因此,當時把鉤強對拉作為軍事訓練的重要內容。
之後又影響到民間,南朝梁宗懍所撰《荊楚歲時記》稱,立春之日,“為施鉤之戲,以綆作篾纜,相霄(系)綿亘數里,鳴鼓牽之”。施鉤即牽鉤。特別是臨水地區的各水鄉漁村,漁民們仿效“鉤強”製作成類似近代帶有“挽子”的篙,作為使船的工具。與此同時,有的地區還把這項軍體運動變成一項民間的體育娛樂活動,形成為一種習俗,每逢佳節就用“牽鉤”之戲來進行慶賀。該戲一般是由人數相等的兩隊,對拉一根蔑纜曾以比試力量。
“牽鉤之戲”是以緶作蔑纜,堅硬粗糙,兩隊較量時,手掌極易損傷,不利於選手力量和技術的發揮。到了唐代,更名為拔河,其使用的器材也得到了改變,用較柔軟的麻繩替代了蔑纜,也有用“巨竹”的,大大減小了手掌的磨傷。其次,在麻繩的兩端,又聯結出一根小繩索,供選手套在胸腋間,更有助子力量和技術的發揮。與此同時,進一步完善了拔河遊戲的規則,明確了決勝線標誌,即河界,制定了裁判法和裁判人員的職責。除唐代封演的《封氏聞見記》卷六中,載有拔河是荊楚地區正月望日的活動外,在《張說元文集》卷二唐玄宗觀拔河詩序中有“俗傳,此戲,必致年豐,敵命北軍,以求歲稔。”的記述;在薛勝《拔河賦》中詳盡地描繪了拔河比賽的壯觀場面。另外,據文獻記載,唐中宗李顯還組織過女子拔河比賽,這也充分說明了唐代社會的開放和婦女的地位。
唐代,拔河活動較多,且進一步規範。《新唐書·兵志》載:“六軍宿衛皆市人,富者販繒采,食梁肉,壯者為角抵、拔河、翹木、扛鐵之戲。”唐封演《封氏聞見記》記載:“拔河,古謂之牽鉤,襄漢風俗,常以正月望日為之。”說明到了唐代,正式有了拔河之名,而且拔河已經成為廣泛流行的“風俗”活動,民間通常在每年的農曆正月十五舉行盛大的拔河活動。
關於唐代拔河的規則方法,唐人封演曾作了詳細的記述。“拔河,古謂之牽鉤……古用篾纜,今民則用大麻絙長四五十丈,兩頭分系小索數百條,掛於胸前,分二朋,兩向齊挽,當大絙之中立大旗為界,震鼓叫噪,使相牽引,以卻者為勝,就者為輸,名曰拔河”。是說以前拔河用竹篾編擰的繩子,唐代改用粗大的麻繩。繩長四五十丈,在大繩的兩頭分系小索數百條,拔河的人將小索掛於胸前,這樣就更易施力。拔河者分作兩隊,在大繩居中的地方立大旗為界,相對而拉。“以卻者為勝,就者為輸。”(封演《封氏聞見記》卷六“拔河”)可見,那時的拔河雖然與現代大體相似,但不同之處一是拔河雙方不是面對而拽,而是背對而拉;二是所用繩子不是一根而是“兩頭分系小索數百條”。這樣,參與的人數更多,場面和規模也更大,也更加熱鬧而有氣勢。
拔河活動不僅在唐代的民間流傳,在皇宮中也有舉行,這在封演《封氏聞見記》中也有記載。其中一次是在唐中宗時(705-710年)的一個清明節期間舉行的,地點在梨園毬場。當時,“七宰相二駙馬為東朋,三宰相五將軍為西朋。東朋貴人多,西朋奏勝不平,請重定。不為改,西朋競輸。”結果,僕射韋巨源、少師唐休璟因為年老,隨繩而倒,很久都爬不起來。中宗在一旁觀戰,見狀大笑,忙命左右快快扶起。
據《唐語林》載,唐開元年間,唐玄宗多次在皇宮設拔河戲,其中一次有上千人參加,還特地邀請各國使節前來觀看。這次千人拔河活動開始后,鼓聲震天,喧聲雷動。大臣張說曾用“長繩系日柱,貫索挽河流”的詩句來描繪此次拔河的盛況。玄宗朝進士薛勝,曾目睹了千人拔河的盛大場面,並寫下了有名的《拔河賦》。其中的精彩描述可以與封演的記載相互補充。在《拔河賦》中,薛勝對拔河的規則及當時的情狀也做了生動的描寫:“伊有司兮,晝爾於麻,宵爾於紉,成巨索兮高輪囷,大合拱兮長千尺。爾其東西之首也,派別脈分,以掛人胸腋。各引而向,以牽乎強敵。載立長旗,居中作程,苟過差於所志,知勝負之攸平。”當拔河開始之後,“執金吾袒紫衣以親鼓,伏柱史持白簡以鑒繩,敗無隱惡,強無蔽能”。當雙方相持不下時,“繩暴拽而將斷,猶匍匐而不回”,“千人抃,萬人咍,呀奔走,坌塵埃,超拔山兮力不竭,信大國之壯觀哉”。可見,這樣的拔河活動,還與顯示國威有關。薛勝在《拔河賦》開篇講到:“皇帝大誇胡人,以八方平泰,百戲繁會,令壯士千人,分為二隊,名拔河於內,實耀武於外”,其“喧呼動地”的場面,導致“蕃客、士庶觀者,莫不震駭”(封演《封氏聞見記》卷六“拔河”)。甚至“匈奴失筯,再拜稱觴曰:‘君雄若此,臣國其亡。’”
史載,唐代的玄宗皇帝不僅經常組織拔河活動,甚至還專門寫過一首名為《觀拔河俗戲》的詩,詩中寫道:“壯徒恆鼓勇,拔拒抵長河。欲練英雄志,須明勝負多。”(《全唐詩》卷三)可見帝王對拔河的關注與喜好。
此外,唐代宮女也有拔河活動。《新唐書·中宗紀》:“景龍三年……及皇后幸玄武門,觀宮女拔河,為宮市以嬉”。從另一個方面反映了拔河在唐代的流行。似此上有所好,下必甚焉,則唐代社會,拔河遊戲之盛,一般可鑒。
宋代,拔河活動也偶有記載。宋梅堯臣《江學士畫鬼拔河篇》:“分明八鬼拔河戲,中建二旗觀卻前。”元代以後,關於拔河的記載很少見到,大概是拔河活動衰落所致。
晚清時期,拔河遊戲在民間仍有流行。例如光緒年間,在甘肅的洮州地區,“每歲正月元旦及歲時各節,皆無異俗。惟正月初五午後,有扯繩之戲。其俗在東西門外河灘。以大麻繩作兩二股,長數丈。另將小繩均掛大繩之末。分上下二朋,兩鉤齊挽。少壯威,牽繩首,極力扯之。老弱旁觀。鼓雜訊可撼岳。以西城門為界,上下齊扯。凡家居上者,上車;家居下者,則下扯。勝者踴躍歡呼,負者頗為失意。其說,以為扯勢之勝負,即以占年豐欠焉。相沿已久,不知自按襄漢拔河之舉、上古牽鉤之俗?(《洮州府志·風俗》)”

現代發展

作為一項簡單易行的團體運動,拔河在1912年至1920年曾貴為奧運項目。
當時拔河的規則很簡單,每隊8人對抗,並被列為田徑項目之一。在舉行過的5屆奧運拔河賽中,丹麥瑞典聯隊、美國隊、英國隊、瑞典隊和英國隊先後奪冠。
1920年比利時安特衛普奧運會後,由於缺乏更好的比賽條件,加之比賽用鞋、隊員體重等多方面規則存在各種爭議,拔河就此被排除出了奧運會。
2002年,國際拔河聯盟(TWIF)正式加入國際奧委會,這些年來一直以拔河回歸奧運作為努力的目標。
從2014年開始,日本與韓國的拔河聯盟就在爭取拔河重返奧運大家庭的宣傳。他們在申請書中指出,拔河可以讓更多民間非職業選手登上奧運舞台,而考慮到規則相對簡單,又是眾多選手參加的團隊運動,加上決出勝負時間並不長以及利於電視轉播等因素,拔河值得回歸奧運賽場。
2014年3月,韓國與越南、柬埔寨、菲律賓聯合為“拔河比賽和儀式”申遺。
2015年11月,教科文組織非物質遺產委員會執行附屬機構給出了“補充信息”的意見,認為需要完善相關說明,這意味著只有一半把握入選,但上述四國有關人士共同努力,最終使“拔河比賽和儀式”申遺成功。
2015年12月,韓國、越南、柬埔寨、菲律賓一起申請的拔河(Tuggingritualsandgames)成功被列入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

韓國

韓國的拔河其實與一般的拔河並不相同。
拔河用的繩索用稻草繩捻成,有主幹繩分支繩之分,根據參加人數,確定繩的粗細長短。一般來說,幾百人參加比賽的主幹繩直徑為50到60厘米左右,長300到400米,每隔1到2米拴一根分支繩,多的有100多根支繩。
按照韓國的風俗,在正月十二日和十三日,先舉行兩村之間的兒童拔河比賽,規模較小。第二天進行大規模的成年男子拔河比賽。
勝方除獎品外,還可扛走負方的全部拔河繩,回村舉行慶功活動。
拔河
拔河

比賽技巧


準備姿勢
1、握繩:雙手手心要向上;
2、拉繩:繩要從腋下過;
3、腳尖必須在膝蓋之前,而且在拔河令出之前全身應伸展拉直
站姿
不要怕摔倒,全體人盡量向後傾斜!半蹲,馬步,重心向後壓。重心一定要低,集體往後仰。簡單一點來說就是將腹或者髖挺出前面,眼睛看天。
排序
不要按力氣大小,按體重,從繩子末端到最前線,依次由重到輕排列。注意拉開距離以防踩踏。不要把胳膊累傷了卻忽視了腳和腿,下身一定要站得穩!前面的力量大點,尾巴上重量大的
握繩
比賽前繩子拉到最直,一定要!否則後面的人再用力,繩子是彎的,力就中和了。所有人的力都要向正後,否則一部分向後自己人的力抵消,事倍功半。兩個手相隔20cm,要視個人臂長而定。
注意:右撇子右手在後,左撇子左手在後。用力會更方便!幫忙喊號子的同學叫“1-2-1-2”,1要穩住,2要使勁拉,叫的節奏應該是一開始叫得慢些,越到後面叫得越快。
重心
拔河時身體傾斜度要達到45度以上。最後一個拉繩子的人一定要越胖越好(當然要有勁)。他蹲得必須比較低,重心低一點不容易被人拉跑。前面把繩子盡量壓低,因為如果前面高的話,往往後面因繩太高而用不上力。人的重心要在後面,就是腳在前,身子在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