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非子·大體

韓非子·大體

《韓非子·大體》是戰國末期思想家韓非創作的一篇散文。

作品原文


韓非子·大體
古之全大體者:望天地,觀江海,因山谷,日月所照,四時所行,雲布風動;不以智累心,不以私累己;寄治亂於法術,托是非於賞罰,屬輕重於權衡;不逆天理,不傷情性;不吹毛而求小疵,不洗垢而察難知;不引繩之外,不推繩之內;不急法之外,不緩法之內;守成理,因自然;禍福生乎道法,而不出乎愛惡;榮辱之責在乎己,而不在乎人。故至安之世,法如朝露,純樸不散,心無結怨,口無煩言。故車馬不疲弊於遠路,旌旗不亂乎大澤,萬民不失命於寇戎,雄駿不創壽於旗幢;豪傑不著名於圖書,不錄功於盤盂,記年之牒空虛。故曰:利莫長乎簡,福莫久於安。使匠石以千歲之壽,操鉤,視規矩,舉繩墨,而正太山;使賁、育帶幹將而齊萬民;雖儘力於巧,極盛於壽,太山不正,民不能齊。故曰:古之牧天下者,不使匠石極巧以敗太山之體,不使賁、育盡威以傷萬民之性。因道全法,君子樂而大奸止。澹然閑靜,因天命,持大體。故使人無離法之罪,魚無失水之禍。如此,故天下少不可。
上不天則下不遍覆,心不地則物不畢載。太山不立好惡,故能成其高;江海不擇小助,故能成其富。故大人寄形於天地而萬物備,歷心於山海而國家富。上無忿怒之毒,下無伏怨之患,上下交順,以道為舍。故長利積,大功立,名成於前,德垂於后,治之至也。

白話譯文


古代能夠全面把握事物的整體和根本的人,瞭望天地的變化,觀察江海的水流,順應山谷的高低,遵循日月照耀、四時運行、雲層分佈、風向變動的自然法則;不讓智巧煩擾心境,不讓私利拖累自身;把國家的治亂寄托在法術上,把事物的是非寄托在賞罰上,把物體的輕重寄托在權衡上;不違背自然常規,不傷害人的性情;不吹開毛髮來求小疵,不洗去污垢來察隱秘;不要管法律之外的事情,也不推託法律之內的責任;對法禁以外的事情不苛刻,對法禁以內的事情不寬容;把握恆定的道理,順應自然的規律;禍和福產生於是否遵守客觀法則和國家法度,而不是產生於主觀上的喜愛和厭惡;榮譽和恥辱的責任在於自己,而不在於他人。所以,治理得最好的社會,法制好比早晨的露水那樣純潔質樸而不散漫,人們的心裡沒有積聚難解的怨恨,人們的口中沒有憤憤不平的言論。所以,車馬沒有遠途奔跑的勞累,旌旗沒有兵敗大澤的紛亂,民眾不會因為外敵侵犯而喪命,勇士不天折在將軍的戰旗之下;英雄豪傑不把名字記錄在圖書上,不把戰功銘刻在盤盂上,國家編年的史冊無事可記。所以說,沒有比政令清簡的好處更大的了,沒有比天下太平的福遂更久的了。讓匠石長壽千年,拿著鉤子,看著規矩,彈好墨線,而修整泰山;讓孟賁、夏育帶利劍,去治理民眾;他們儘管能在技巧上用儘力氣,又能特別長壽,但泰山仍然得不到修整,民眾仍然得不到治理。所以說,古代統治天下的人,不讓匠石用盡技巧來毀壞泰山山體,不讓孟賁、夏育用盡威力來傷害萬民情性。依據普遍法則,全面把握法度,君主就能享受安樂、大奸就會停止作惡。淡泊閑靜,來順應然法則,來把握事物的整體和根本。所以能使人沒有觸犯法令的罪過,能使魚沒有離開水面的禍害。正因如此,所以天下很少有行不通的。
上面如果不是有遼闊的天,就不能覆蓋整個世界;心胸如果沒有大地那樣寬廣,就不能負載萬物。泰山對土石沒有好惡之心,所以能夠形成它的高大;江海對細流不加選擇,所以能夠形成它的富有。所以君子要像天地那樣遍覆畢載而使萬物齊備,要像山海那樣不立好惡、不擇小助而使國家富強。君主沒有忿怒引起的毒害,臣民沒有因積怨造成的禍患,君主和臣下都歸真返樸,把道作為歸宿。所以長遠的利益積聚了,巨大的功業建立了,名望樹立於生前,恩德流傳於後世,從而達到治理國家的最高境界。

作者簡介


韓非(約前280-前233),即韓非子,為韓國國君之子,戰國末期韓國人,中國古代哲學家、思想家,政論家和散文家,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後世稱“韓子”或“韓非子”,中國古代法家思想的代表人物。著作有《韓非子》一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