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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非子

戰國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

韓非(約公元前280年—公元前233年),又稱韓非子,戰國末期韓國新鄭(今屬河南)人。中國古代思想家哲學家散文家法家學派代表人物。

韓非是法家思想之集大成者,集商鞅的“法”、申不害的“術”和慎到的“勢”於一身,將辯證法、樸素唯物主義與法融為一體,為後世留下了大量言論及著作。其學說一直是中國封建社會時期統治階級治國的思想基礎。

韓非著有《孤憤》《五蠹》《內儲說》《外儲說》《說林》《說難》等文章,後人收集整理編纂成《韓非子》一書。

人物關係


大事件

-0280

出生

約公元前280年,出生於戰國末期韓國的都城新鄭(今河南省鄭州市新鄭市鄭韓故城),是戰國時期韓國的貴族。

-0262

開始上書

韓桓惠王十年(前262年),秦將白起率兵攻韓,一下攻取五十城。韓國上黨郡守降趙。韓國統治層開始分崩離析。在此前後開始上書,所謂“非見韓之削弱,數以書於韓王”(《史記·老子韓非列傳》)。

開始上書
-0253

投奔荀子門下

韓桓惠王十九年(前253年),荀子離開稷下后,來到楚國,春申君任命其為蘭陵令,繼續受徒教學。在此前後,投奔荀子門下,“學帝王之術”,同學者有李斯等人。

投奔荀子門下
-0233

出生秦國,於李斯政見相左

公元前233年,因秦國攻韓。被韓王派遣出使秦國,為秦王嬴政所賞識而倍受重用。由於李斯提出滅六國一統天下的通天大計,而首要目標就是韓國,但作為韓國公子的韓非與李斯政見相左(韓非主張存韓滅趙),妨礙秦國統一大計,於是李斯就向秦王上疏辯駁。

-0233

逝世

秦始皇十四年(前233年),李斯擔心嬴政被韓非計謀所蒙蔽,便上奏秦王,遂抓捕韓非。廷尉將其投入監獄,最後逼其服毒自殺。

人物生平


早年經歷

韓非子戲曲形象
韓非子戲曲形象
約公元前280年,出生於戰國末期韓國的都城新鄭(今河南省鄭州市新鄭市鄭韓故城),是戰國時期韓國的貴族。
韓釐王二十年(前275年),因韓國難深重而始讀“家有之”的商、管之書和孫、吳之書,也讀各類雜書。
韓桓惠王十年(前262年),秦將白起率兵攻韓,一下攻取五十城。韓國上黨郡守降趙。韓國統治層開始分崩離析。在此前後開始上書,所謂“非見韓之削弱,數以書於韓王”(《史記·老子韓非列傳》)
韓桓惠王十五年(前257年),“數以書於韓王,韓王不能用”約為五年。憤怒於“治國不務求人任賢,反舉浮淫之蠹而加之功實之上”,於是開始埋頭著述。
韓桓惠王十九年(前253年),荀子離開稷下后,來到楚國,春申君任命其為蘭陵令,繼續受徒教學。在此前後,投奔荀子門下,“學帝王之術”,同學者有李斯等人。

出使秦國

公元前233年,因秦國攻韓。被韓王派遣出使秦國,為秦王嬴政所賞識而倍受重用。由於李斯提出滅六國一統天下的通天大計,而首要目標就是韓國,但作為韓國公子的韓非與李斯政見相左(韓非主張存韓滅趙),妨礙秦國統一大計,於是李斯就向秦王上疏辯駁。

獄中被害

秦始皇十四年(前233年),李斯擔心嬴政被韓非計謀所蒙蔽,便上奏秦王,遂抓捕韓非。廷尉將其投入監獄,最後逼其服毒自殺。

主要成就


政治

•封建專制
在國家政體方面主張建立統一的中央集權的封建專制國家,其“法”、“術”、“勢”相結合的政治思想,是封建專制主義思想的重要內容。繼承了荀子關於封建專制的一些思想,並進一步理論化和系統化,從而成為封建專制主義思想的倡導者。
《韓子·忠孝篇》說:“臣事君,子事父,妻事夫,三者順則天下治,三者逆則天下亂,此天下之常道也。”韓非把臣、子、妻對君、父、夫的從屬關係作了肯定,並把三者的順逆看成是天下治亂的“常道”。這就有了三“綱”的基本內容。加上韓非的“法”、“術”、“勢”的政治主張,便使封建專制主義的思想基本上形成了。
•中央集權
繼承和總結了戰國時期法家的思想和實踐,提出了君主專制中央集權的法家實踐理論。他主張“事在四方,要在中央;聖人執要,四方來效”(《韓非子·揚榷》(揚權)),國家的大權,要集中在君主(“聖人”)一人手裡,君主必須有權有勢,才能治理天下,“萬乘之主,千乘之君,所以制天下而征諸侯者,以其威勢也”(《韓子·人主》)。為此,君主應該使用各種手段清除世襲的奴隸主貴族,“散其黨”“奪其輔”(《韓子·主道》);同時,選拔一批經過實踐鍛煉的封建官吏來取代他們,“宰相必起於州部,猛將必發於卒伍”(《韓子·顯學》)。韓非子還主張改革和實行法治,要求“廢先王之教”(《韓子·問田》),“以法為教”(《韓子·五蠹》)。他強調製定了“法”,就要嚴格執行,任何人也不能例外,做到“法不阿貴”“刑過不避大臣,賞善不遺匹夫”(《韓子·有度》)。他還認為只有實行嚴刑重罰,人民才會順從,社會才能安定,封建統治才能鞏固。
韓非的這些主張,反映了新興封建地主階級的利益和要求,為結束諸侯割據,建立統一的中央集權的封建國家,提供了理論依據。
•名實相符
韓非另主張‘‘名實相符’’,認為君主應根據臣民的言論與實績是否相符來決定功過賞罰。
對於民眾,他吸收了其老師荀子的“性本惡”理論,認為民眾的本性是“惡勞而好逸”,要以法來約束民眾,施刑於民,才可“禁奸於未萌”。因此他認為施刑法恰恰是愛民的表現。(《韓子·心度》)。容易讓人忽視的是韓非是主張減輕人民的徭役和賦稅的。他認為嚴重的徭役和賦稅只會讓臣下強大起來,不利於君王統治。
對於臣下,他認為要去“五蠹”,防“八奸”。(《韓子·八奸》《韓子·五蠹》)所謂五蠹,就是指:1、學者(指儒家);2、言談者(指縱橫家);3、帶劍者(指遊俠);4、患御者(指依附貴族並且逃避兵役的人);5、商工之民。他認為這些人會擾亂法制,是無益於耕戰的“邦之蟲”,必須剷除。所謂“八奸”,就是指:1“同床”,指君主妻妾;2“在旁”,指俳優、侏儒等君主親信侍從;3“父兄”,指君主的叔侄兄弟;4“養殃”,指有意討好君主的人;5“民萌”,指私自散發公財取悅民眾的臣下;6“流行”,指搜尋說客辯士收買人心,製造輿論的臣下;7“威強”,指豢養亡命之徒,帶劍門客炫耀自己威風的臣下;8“四方”,指用國庫財力結交大國培養個人勢力的臣下。這些人都有良好的條件威脅國家安危,要像防賊一樣防備他們。
韓非的這些主張,反映了新興封建地主階級的利益和要求。秦始皇統一中國后採取的許多政治措施,就是韓非理論的應用和發展。

改革

•改革圖強
改革圖治,變法圖強,是韓非思想中的一大重要內容。他繼承了商鞅“治世不一道,便國不法古”的思想傳統,提出了“不期修古,不法常可”的觀點,主張“世異則事異”,“事異則備變”。(《五蠹》)
韓非主張社會歷史進化論,認為歷史是向前發展的,當代必然勝過古代;人們應該按照現實需要進行改革,不必遵循古代的傳統。韓非子用進化的歷史觀點分析了人類歷史。他把人類歷史分為上古、中古、近古,當今幾個階段,進而說明不同時代有不同時代的問題和解決問題的方法,那種想用老一套辦法去治理當世之民的人都是“守株”之徒。
韓非的進化歷史觀在當時是進步的。他看到了人類歷史的發展,並用這種發展的觀點去分析人類社會。
韓非把社會現象同經濟條件聯繫起來,這在當時是難得的。韓非對經濟與社會治亂的關係有了初步認識,注意到人口增長與財富多少的關係,是中國歷史上第一個提出“人民眾而貨財寡”會帶來社會問題的思想家。
•改革變法
中國人慣於尊重過去經驗,這個傳統思維方式對中國哲學有巨大的影響。從孔子的時代起,多數哲學家都要找古代的權威來支持自己的學說。孔子喜歡援引的古代權威是西周的文王、周公。墨子與儒家辯論時,援引比文王、周公更古老的夏禹。孟子為能凌駕墨家之上,往往援引堯舜,因為他們是傳說中比夏禹更早的聖王。最後,道家為勝過儒家和墨家,又請出伏羲、神農,據說他們比堯舜還要早幾百年。而法家的主張與他們完全不同,法家堅持歷史進化論,認為歷史是不斷發展進步的,這在諸子百家中難能可貴。
法家反對保守的復古思想,主張銳意改革,變法圖強。他們認為歷史是向前發展的,一切的法律和制度都要隨歷史的發展而發展,既不能復古倒退,也不能因循守舊。商鞅明確地提出了“不法古,不循今”的主張。韓非則更進一步發展了商鞅的主張,提出“時移而治不易者亂”,他把守舊的儒家諷刺為守株待兔的愚蠢之人。
韓非注意研究歷史,認為歷史是不斷發展進步的。他認為如果當今之世還讚美“堯、舜、湯、武之道”“必為新聖笑矣”。因此他主張“不期修古,不法常可”“世異則事異”“事異則備變”(《韓非子·五蠹》),要根據今天的實際來制定政策。他的歷史觀,為當時地主階級的改革提供了理論根據。

法律

•以法為本
法家是先秦諸子中對法律最為重視的一派。他們以主張“以法治國”的“法治”而聞名,而且提出了一整套的理論和方法。這為後來建立的中央集權的秦朝提供了有效的理論依據,後來的漢朝繼承了秦朝的集權體制以及法律體制,這就是我國古代封建社會的政治與法制主體。
法家在法理學方面做出了貢獻,對於法律的起源、本質、作用以及法律同社會經濟、時代要求、國家政權、倫理道德、風俗習慣、自然環境以及人口、人性的關係等基本的問題都做了探討,而且卓有成效。
法家認為人都有“好利惡害”或者“就利避害”的本性。像管子就說過,商人日夜兼程,趕千里路也不覺得遠,是因為利益在前邊吸引他。打漁的人不怕危險,逆流而航行,百里之遠也不在意,也是追求打漁的利益。有了這種相同的思想,所以商鞅才得出結論:“人生有好惡,故民可治也。”
•依法治國
韓非著作總結了前期法家的經驗,形成了以法為中心的法、術、勢相結合的政治思想體系。
韓非著重總結了商鞅、申不害和慎到的思想,把商鞅的法、申不害的術和慎到的勢融為一本。他推崇商鞅和申不害,同時指出,申商學說的最大缺點是沒有把法與術結合起來,其次,申、商學說的第二大缺點在於“未盡”,“申子未盡於術,商君未盡於法”。(《韓子·定法》)韓非按照自己的觀點,論述了術法的內容以及二者的關係,他認為,國家圖治,就要求君主要善用權術,同時臣下必須遵法。同申不害相比,韓非的“術”主要在“術以知奸”方面有了發展。他認為,國君對臣下,不能太信任,還要“審合刑名”。在法的方面,韓非特彆強調了“以刑止刑”思想,強調“嚴刑”“重罰”。
尤可稱道的是,韓非第一次明確提出了“法不阿貴”的思想,主張“刑過不避大臣,賞善不遺匹夫”。這是對中國法治思想的重大貢獻,對於清除貴族特權、維護法律尊嚴,產生了積極的影響。
韓非認為,光有法和術還不行,必須有“勢”做保證。“勢”,即權勢,政權。他讚賞慎到所說的“堯為匹夫不能治三人,而桀為天子能亂天下”(《難者》),提出了“抱法處勢則治,背法去勢則亂”(《難勢》)的論點。
韓非的法治思想適應了中國一定歷史發展階段的需要,在中國封建中央集權制度的確立過程中起了一定的理論指導作用。
•法不阿貴
儒家講究:“禮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而以韓非為代表的法家更把它發展成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即使是對高貴的人,有權勢的人也不徇情。《韓子·有度》:“法不阿貴,繩不繞曲。法之所加,智者弗能辭,勇者弗敢爭,刑過不避大臣,賞善不遺匹夫。”
•以法為教
韓非主張以法為教,意思就是除了制訂法律以外,還必須要宣傳法律,普及法律知識,遵守法律,運用法律,使整個社會形成“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風氣。(出處《韓子·五蠹》:“故明主之國,無書簡之文,以法為教。”)
韓非的法家思想最偉大的實踐者是秦始皇,秦國的教育制度,便為法家思想。以法為教是秦代施行政策,加強思想法制,鞏固中央集權的標誌之一。
法教是與禮教相對立的。在秦未統一六國時,秦孝公就同商鞅、甘龍、杜摯三大夫討論正法之本,商鞅掌握秦國政權后,便強調以法製取代禮治。所謂知者作法而賢者更禮(《商君書·更法》)。他還寫了奏書,陳述明主忠民產於今世,而散領其國者,不可以須臾忘於法(《商君書·慎法》)。

哲學

•唯物主義
韓非反對天命思想,主張天道自然。他認為“道”是萬物發生髮展的根源,“道”先天地而存在。有了“道”才有了萬物,“天得之以高,地得之以藏,維斗得之以成其威,日月得之以恆其光。”“宇內之物,恃之以成。”(《解老》)韓非同時在中國哲學史上第一次提出了“理”這個哲學概念,並論述了它與“道”的關係。他認為,“道者萬物之所成也,理者成物之文也。”(《解老》)“理”在韓非看來,就是事物的特殊規律,人們辦事應該尊重客觀規律。
韓非的認識論繼承了先秦哲學中的唯物主義的思想傳統。他提出的反對“前識”和“因參驗而審言辭”的觀點,在中國哲學史上佔有重要的一頁。韓非反對“前識”的觀點。所謂“前識”,就是先驗論。韓非主張“虛以靜后”,通過觀察事物得到認識而非妄加揣測。韓非提出了“循名實而定是非,因參驗而審言辭”(《奸劫弒君》)的著名論題。“參”就是比較研究,“驗”就是用行動來檢驗,就是實踐。韓非認為,不經過實踐(參驗)而硬說是如何如何,是無知的表現;不能確定的東西而照著去做,是自欺欺人。因此他主張“明主之吏,宰相必起於州部,猛將必發於卒伍”。(《顯學》)。
•辯證法
韓非的思想中有不少辯證法的因素。看到事物不斷地變化著,指出“定理有存亡,有生死,有盛衰。”“物之一存一亡,乍死乍生,初盛而後衰者,不可為常。”(《解老》)他在中國哲學史上第一次提出了“矛盾論”的概念。他所講的矛與盾的故事,對人們分析問題表達思想至今仍有著深刻的啟發作用。
韓非的政治思想為中國封建統一事業起了積極的推動作用,他是中國歷史上第一位提出對立統一的矛盾論問題的哲學家,他的哲學思想包含了相互的唯物主義和辯證法思想,開拓了人們的思路。韓非不愧為中國歷史上的一大思想家。
•道生法
“無為,而無不為”“道生法”是道家的思想,它也是法家的思想,在韓非看來,君王應當具備的一項品質便是“為無為”,自己表現出“無為而治”。韓非子說:君王應如“日月所照,四時所行,雲布風動;不以智累心,不以私累已;寄治亂於法術,托是非於賞罰,屬輕重於權衡。”(《韓子·大體》)

個人作品


韓非子書
韓非子書
由後人收集整理韓非所著的文章而編纂成著作《韓子》,《韓子》現存二十卷共計五十五篇,約十餘萬言,大部分為韓非自己的作品。《韓子》重點宣揚了韓非法、術、勢相結合的法治理論,達到了先秦法家理論的最高峰,為秦統一六國提供了理論武器,同時,也為以後的封建君主專制制度提供了理論根據。
《韓子》在體裁上有論說體、辯難體、問答體、經傳體、故事體、解注體、上書體等七種。辯難體與經傳體為韓非首創。在內容方面,則論“法”、“術”、“勢”、“君道”等,文裁條理清楚,用意深刻。其中以下列五篇最能代表其思想:
《孤憤》論述自己對當代法家對更法之志的憤概。
《說難》第十二,論述對君主進諫的困難,反映對君主的心理分析之清楚,為論說體。
《奸劫弒臣》第十四,前半部論述奸臣的奸行及治奸之法,後半部則反對儒家思想,倡導法家思想治國之道。
《顯學》批判儒家與墨家,闡揚法治,該篇是對法治思想的代表作,亦是中國古代哲學思想的重要史料來源。
《五蠹》揭示古今社會變遷情況,闡明法治思想合乎當時的時代要求。

家族成員


關係人物備註
祖父韓觀海韓釐王
父親韓魋韓桓惠王
兒子韓廣燕王

軼事典故


孤墳攤兒

韓非死於秦國,有記載說,韓非屍體運回韓國,葬在故土,即孤墳攤處,另說葬九女山古墓群。
韓非著書之餘時常登臨的孤憤台猶存,位臨棠溪岸邊,原是一處高地,松柏銀杏蒼蒼。之後,孤憤台漸漸之低小,鄉民們平素叫“孤墳攤兒”,考古和被盜均未發現萌基,專家考證應為“孤憤”台,正好符合韓非“驅車勸諫韓王不用”而閉門著書的歷史事實。

死亡之謎

韓非之死的母本說法和主流說法見於司馬遷的《史記·老莊申韓列傳》:“李斯、姚賈害之,毀之曰:‘韓非,韓之諸公子也。今王欲並諸侯,非終為韓不為秦,此人之情也。今王不用,久留而歸之,此自遺患也。不如以過法殺之。’秦王以為然,下吏治非。李斯使人遺非葯,使自殺。韓非欲自陳,不得見。秦王後悔之,使人赦之,非已死矣。”
司馬遷寫韓非之死,寫得簡練、生動、傳奇,然而太過簡略的筆觸,給人留下了難以釋然的空白。
先前,當堂溪公言之諄諄地告誡韓非:“臣聞服禮辭讓,全之術也;修行退智,遂之道也。今先生立法術,設度數,臣竊以為危於身而殆於軀。何以效之?所聞先生術曰:‘楚不用吳起而削亂,秦行商君而富彊,二子之言已當矣,然而吳起支解而商君車裂者,不逢世遇主之患也。’逢遇不可必也,患禍不可斥也,夫舍乎全遂之道而肆乎危殆之行,竊為先生無取焉。”韓非的回答,卻顯得義正詞嚴,直率而不夠禮貌(倆人之間,可能存有年齡差距):“臣明先生之言矣。夫治天下之柄,齊民萌之度,甚未易處也。然所以廢先王之教,而行賤臣之所取者,竊以為立法術,設度數,所以利民萌便眾庶之道也。故不憚亂主暗上之患禍,而必思以齊民萌之資利者,仁智之行也。憚亂主暗上之患禍,而避乎死亡之害,知明夫身而不見民萌之資利者,貪鄙之為也。臣不忍鄉貪鄙之為,不敢傷仁智之行。先王有幸臣之意,然有大傷臣之實。”
“先王(當為先生)有幸臣之意,然有大傷臣之實。”
韓非認為,堂溪公雖是一番好意,但不了解自己,誤解了自己,甚至,傷害了自己。同時,“憚亂主暗上之患禍,而避乎死亡之害,知明夫身而不見民萌之資利者,貪鄙之為也。”之句表明,韓非早已下定了向死而行的決心,做好了向死而行的準備。

名言典故

遠水不救近火。
人處疾則貴醫。
巧詐不如拙誠。
不明察,不能燭私。
不勁直,不能矯奸。
凡治天下必因人情。
事以密成,語以泄敗
不躓于山,而躓於垤。
以子之矛,陷子之盾。
法不阿貴,繩不撓曲。
治民無常,唯法為冶。
治民者,禁奸於未萌。
戰陣之間,不厭詐偽。
長袖善舞,多錢善賈。
不期修古,不法常可。
事在四方,要在中央。
矜偽不長,蓋虛不久。
一家二貴,事乃無功。
治強生於法,弱亂生於阿。
世異則事異,事異則備變。
存亡在虛實,不在於眾寡。
懸衡而知平,設規而知圓。
仁者謂其中心欣然愛人也。
夫嚴家無悍虜,而慈母有敗子。
刑過不避大臣,賞善不遺匹夫。
寄治亂於法術,托是非於賞罰。
志之難也,不在勝人,在自勝。
右手畫圓,左手畫方,不能兩成。
小知不可使謀事,小忠不可使主法。
冰炭不同器而久,寒暑不兼時而至。
宰相必起於州部,猛將必發於卒伍。
狡兔盡則良犬烹,敵國滅則謀臣亡。
不吹毛而求小疵,不洗垢而察難知。
搖鏡則不得為明,搖衡則不得為正。
明法制,去私恩。夫令必行,禁必止。
火形嚴,故人鮮灼,水形懦,故人多溺。
以肉去蟻,蟻愈多;以魚驅蠅,蠅愈至。
敏以先王之政治當世之民,皆守株之類也。
糟糠不飽者不務粱肉,短褐不完者不待文綉。
冬日之閉凍也不固,則春夏之長草木也不茂。
布帛尋常,庸人不釋;鑠金百溢,盜跖不掇。
目失鏡,則無以正鬚眉;身失道,則無以知迷惑。
無參驗而必之者,愚也;弗能必而據之者,誣也。
聖人不期循古,不法常可,論世之事,因為之備。
越王好勇而民多輕死,楚靈王好細腰而國中多餓人。
千丈之堤,以螻蟻之穴潰;百尺之室,以突隙之煙焚。
視強,則目不明;聽甚,則耳不聰;思慮過度,則智識亂。
國無常強,無常弱。奉法者強,則國強;奉法者弱,則國弱。
刺骨,故小痛在體而長利在身;拂耳,故小逆在心而久福在國。
和氏之璧,不飾以五彩;隋侯之珠,不飾以銀黃。其質至美,物不足以飾之。
欲成方面圓而隨其規矩,則萬事之功形矣,而萬物莫不有規矩,議言之士,計會規矩也。
十仞之城,樓季弗能逾者,峭也;千仞之山,跛牂易牧者,夷也。故明王峭其法而嚴其刑也
小信誠則大信立。
時移而治,不易者亂。
內外相應,言行相稱。
明主之道,明於公私。
家有常業,雖飢不餓。

有關成語

誕生於韓非著作中的典故比比皆是,是中國文學的璀璨結晶。
華而不實唇亡齒寒自相矛盾深不可測諱疾忌醫三人成虎
鄭人買履智子疑鄰長袖善舞吹毛求疵濫竽充數欲速則不達
靡靡之音提綱挈領危如累卵唯唯諾諾一鳴驚人忠言逆耳
優柔寡斷赤地千里國富兵強千秋萬歲信賞必罰遠水不救近火
象箸玉杯色衰愛弛輕舉妄動循名責實視死如歸買櫝還珠
守株待兔如虎添翼兵不厭詐蠶食鯨吞道不拾遺焚林而獵
負薪救火蓋世無雙根深蒂固孤掌難鳴故弄玄虛寡不敵眾
汗馬功勞見微知著老馬識途良藥苦口論功行賞眉睫之禍

史籍記載


《史記·老莊申韓列傳》司馬遷
《史記·秦始皇本紀》司馬遷
《戰國策·秦五·四國為一將以攻秦》

後世紀念


故居

據史料可考,韓非的故土在西平縣出山棠溪北岸的韓堂村。韓堂村建有韓家祠堂,而後遷至出山鎮西南,韓堂村留名至今。韓祠為韓家宗祠,何代修築無考,但每年春節韓姓子孫敬奉韓家宗祖一直延續,韓祠歷代修復,破損於解放初。
1958年在此建出山禮堂,有“思辨”碑石一塊,村人說曾蓋在西街井口,后無下落。

人物評價


史書評價

史記》:“韓子引繩墨,切事情,明是非,其極慘礉少恩。”
太史公自序》:“韓非揣事情,循勢理。”
法言》:或問:“韓非作《說難》之書而卒死乎說難,敢問何反也?”曰:“《說難》蓋其所以死乎!”曰:“何也?”“君子以禮動,以義止,合則進,否則退,確乎不憂其不合也。夫說人而憂其不合,則亦無所不至矣。”或曰:“非憂說之不合,非邪?”曰:“說不由道,憂也。由道而不合,非憂也。”
資治通鑒》:“臣聞君子親其親以及人之親,愛其國以及人之國,是以功大名美而享有百福也。今非為秦畫謀,而首欲覆其宗國,以售其言,罪固不容於死矣,烏足愍哉!”

歷代評價

韓非子人物畫像
韓非子人物畫像
司馬遷:好‘刑名法術’且歸本於‘黃老之學’。
秦始皇:“嗟乎,寡人得見此人與之游,死不恨矣!”
司馬貞:“刑名有術,說難極知。悲彼周防,終亡李斯。”
毛澤東:韓非師從於荀子,戰國時期法家的代表人物,他提出的“法治、術治、勢治”三者合一的封建君王統治術,對後世影響很大。
梁啟超:提出“只有法家的法治主義才能救中國”。

藝術形象


影視形象

年份電影、電視劇飾演者
2017年《秦時麗人明月心》余瞳
2020年《大秦賦》張皓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