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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憤

韓非所著的書篇名

《孤憤》是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韓非所著的書篇名。《史記.老子韓非列傳》:"﹝韓非﹞悲廉直不容於邪枉之臣,觀往者得失之變,故做《孤憤》。"司馬貞索隱:"孤憤,憤孤直不容於時也。"后以"孤憤"謂因孤高嫉俗而產生的憤慨之情。

作品原文


智術之士,必遠見而明察,不明察,不能燭私;能法之士,必強毅而勁直,不勁直,不能矯奸。人臣循令而從事,案法而治官,非謂重人也。重人也者,無令而擅為,虧法以利私,耗國以便家,力能得其君,此所為重人也。智術之士明察,聽用,且燭重人之陰情;能法之士勁直,聽用,矯重人之奸行。故智術能法之士用,則貴重之臣必在繩之外矣。是智法之士與當塗之人,不可兩存之仇也。
當塗之人擅事要,則外內為之用矣。是以諸候不因,則事不應,故敵國為之訟;百官不因,則業不進,故群臣為之用;郎中不因,則不得近主,故左右為之匿;學士不因,則養祿薄禮卑,故學士為之談也。此四助者,邪臣之所以自飾也。重人不能忠主而進其仇,人主不能越四助而燭察其臣,故人主愈弊而大臣愈重。
凡當塗者之於人主也,希不信愛也,又且習故。若夫即主心,同乎好惡,因其所自進也。官爵貴重,朋黨又眾,而一國為之訟。則法術之士欲幹上者,非有所信愛之親,習故之澤也,又將以法術之言矯人主阿辟之心,是與人主相反也。處勢卑賤,無黨孤特。夫以疏遠與近愛信爭,其數不勝也;以新旅與習故爭,其數不勝也;以反主意與同好惡爭,其數不勝也;以輕賤與貴重爭,其數不勝也;以一口與一國爭,其數不勝也。法術之士操五不勝之勢,以發數而又不得見;當塗之人乘五勝之資,而旦暮獨說於前。故法術之士奚道得進,而人主奚時得悟乎?故資必不勝而勢不兩存,法術之士焉得不危?其可以罪過誣者,以公法而誅之;其不可被以罪過者,以私劍而窮之。是明法術而逆主上者,不戮於吏誅,必死於私劍矣。朋黨比周以弊主,言曲以使私者,必信於重人矣。故其可以攻伐借者,以官爵貴之;其不可藉以美名者,以外權重之之。是以弊主上而趨於私門者,不顯於官爵,必重於外權矣。今人主不合參驗而行誅,不待見功而爵祿,故法術之士安能蒙死亡而進其說?姦邪之臣安肯乘利而退其身?故主上愈卑,私門益尊。
夫越雖國富兵強,中國之主皆知無益於己也,曰:"非吾所得制也。"今有國者雖地廣人眾,然而人主壅蔽,大臣專權,是國為越也。智不類越,而不智不類其國,不察其類者也。人之所以謂齊亡者,非地與城亡也,呂氏弗制而田氏用之;所以謂晉亡者,亦非地與城亡也,姬氏不制而六卿專之也。今大臣執柄獨斷,而上弗知收,是人主不明也。與死人同病者,不可生也;與亡國同事者,不可存也。今襲跡於齊、晉,欲國安存,不可得也。
凡法術之難行也,不獨萬乘,千乘亦然。人主之左右不必智也,人主於人有所智而聽之,因與左右論其言,是與愚人論智也;人主之左右不必賢也,人主於人有所賢而禮之,因與左右論其行,是與不肖論賢也。智者決策於愚人,賢士程行於不肖,則賢智之士羞而人主之論悖矣。人臣之欲得官者,其修士且以精潔固身,其智士且以治辯進業。其修士不能以貨賂事人,恃其精潔而更不能以枉法為治,則修智之士不事左右、不聽請謁矣。人主之左右,行非伯夷也,求索不得,貨賂不至,則精辯之功息,而毀誣之言起矣。治辯之功制於近習,精潔之行決於毀譽,則修智之吏廢,則人主之明塞矣。不以功伐決智行,不以叄伍審罪過,而聽左右近習之言,則無能之士在廷,而愚污之吏處官矣。
萬乘之患,大臣太重;千乘之患,左右太信;此人主之所公患也。且人臣有大罪,人主有大失,臣主之利與相異者也。何以明之哉?曰:主利在有能而任官,臣利在無能而得事;主利在有勞而爵祿,臣利在無功而富貴;主利在豪傑使能,臣利在朋黨用私。是以國地削而私家富,主上卑而大臣重。故主失勢而臣得國,主更稱蕃臣,而相室剖符。此人臣之所以譎主便私也。故當也之重臣,主變勢而得固寵者,十無二三。是其故何也?人臣之罪大也。臣有大罪者,其行欺主也,其罪當死亡也。智士者遠見而畏於死亡,必不從重人矣;賢士者修廉而羞與奸臣欺其主,必不從重臣矣,是當塗者徒屬,非愚而不知患者,必污而不避奸者也。大臣挾愚污之人,上與之欺主,下與之收利侵漁,朋黨比周,相與一口,惑主敗法,以亂士民,使國家危削,主上勞辱,此大罪也。臣有大罪而主弗禁,此大失也。使其主有大失於上,臣有大罪於下,索國之不亡者,不可得也。

註釋譯文


譯文

通曉統治策略的人,必然識見高遠並明察秋毫;不明察秋毫,就不能發現隱私。能夠推行法治的人,必須堅決果斷並剛強正直;不剛強正直,就不能矯正邪惡。臣子遵循法令辦理公事,按照法律履行職責,不叫“重臣”。所謂重臣,就是無視法令而獨斷專行,破爾法律來為私家牟利,損害國家來便利自家,勢力能夠控制君主,這才叫做重臣。懂得統治策略的人明察秋毫,他們的主張若被採納,自身若被任用,將會洞察重臣的陰謀詭計;能夠推行法治的人剛強正直,他們的主張若被採納,自身若被任用,將會矯正重臣的邪惡行為。因此,懂得策略和善用法治的人若被任用,那麼位尊權重之臣必定為法律準繩所不容。這樣說來,懂法依法的人與當權的重臣,是不可並存的仇敵。
當權的重臣獨攬大權,那麼外交和內政就要被他利用了。正因如此,列國諸侯不依靠他,事情就得不到照應,所以實力相當的國家會給他唱頌歌;各級官吏不依靠他,成績就得不到上報,所以各種官吏會為他出力;君主的侍從官員不依靠他,就不能接近君主,所以他們為他隱瞞罪行;學士不依靠他,就會俸祿薄而待遇低,所以學士為他說好話。這四種幫凶是姦邪之臣用來掩飾自己的基礎。重臣不能忠於君主而推薦自己的政敵,君主不能越過四種幫凶來洞察他的臣下,所以君主越來越受蒙蔽,而重臣的權勢越來越大。
很少不被信任和寵愛的,而且彼此又親昵和熟悉。至於迎合君主的心理,投合君主的好惡,本來就是重臣得以進升的途徑。他們官職大,爵位高,黨羽又多,全國都為他們唱讚歌。而法術之士想要求得君主重用,既沒有受到信任和寵愛的親近關係,也沒有親呢和熟悉的交情,還要用法術言論矯正君主的偏邪之心,這是與君主心意相反的。法術之士所處地位低下,沒有同黨孤立無援。拿關係疏遠的和關係親近、受到寵信的相爭,在常理上不能取勝;拿新客和故舊相爭,在常理上不能取勝;拿違背君主心意和投合君主好惡相爭,在常理上不能取勝;拿地位低賤的和位尊權重的相爭,在常理上不能取勝;拿一個人和一國人相爭,在常理上不能取勝。法術之士處在“五不勝”的情形下,按年計算也不能晉見君主;當權重臣憑藉“五勝”的條件,又日夜單獨向君主進言。因此,法術之人由什麼門路得到任用,而君主到什麼時候才能醒悟呢?因此,憑藉必定不能取勝的條件,又與重臣勢不兩立,法術之士怎會不危險?重臣對那些可用罪狀誣陷的,就用國家法律來誅殺;對那些不能強加罪名的,就用刺客來暗殺。這樣說來,精通法術而違背君主的人,不為官吏所誅殺,必定死在刺客手裡了。而結黨拉派串通一氣來蒙蔽君主、花言巧語歪曲事實來便利私家的人,一定會受到重臣的信任。所以對那些可用功勞做借口的,就封官賜爵使他們顯貴;對那些不可用好名聲做借口的,就用外交職權重用他們。因此,蒙蔽君主而投奔私人門下的,不在官爵級別上顯赫,必在外交職權上重用了,此擔如—今君主不驗證核查就實行誅戮,不等建立功勞就授予爵祿,因此法術之士怎能冒死去陳述自己的主張?姦邪之臣又怎肖當著有利時機而自動引退?所以君主地位就越來越低,重臣權勢就越來越大。
越國雖然國富兵強,中原各國的君主都知道對自己沒有什麼好處。說:“不是我們所能控制的。”現在統治國家的君主雖然地廣人眾,然而君主閉塞,大臣專權,這樣一來,國家也就變得和越國一樣。知道自己的國家與越國不同,卻不知道現在連自己的國家也變了樣,這是不明察事物的類似性。人們之所以說齊國亡了,並不是指土地和城市喪失了,而是指呂氏不能控制它而為田氏所佔有。之所以說晉國亡了,也不是指土地和城市喪失了,而是指姬氏不能控制它而為六卿所把持。現在大臣掌權獨斷專行,而君主不知收回,這是君主不明智。和死人癥狀相同,無法救藥;和亡國行事相同,無法久存。現在因襲著齊、晉的老路,想要國家安然存在,是不可能的。
凡屬法術難以推行的,不單是大國,中小國家也是這樣。君主的近臣不一定有才智。君主認為某人有才智而聽取他的意見,然後和近臣討論該人的言談,這是和愚蠢的人討論才智。君主的近臣不一定品德好。君主認為某人有美德而禮遇他,然後和近臣討論他的品行,這是和品德不好的人討論美德。智者的計謀由愚蠢的人來評判,賢者的品德由不賢的人來衡量,那麼品德好、有才智的人就會感到恥辱而君主的論斷也必然荒謬了。想謀得官職的臣子當中,那些品德好的人將用精純廉潔來約束自己,那些才智高的人將用辦好政事來推進事業。那些品德好的人不可能用財物賄賂侍奉別人,憑藉精純廉潔更不可能違法辦事,那麼品德好、才智高的人也就不會奉承君主近侍,不會理睬私下請託了。君主的近臣,品行不像伯夷那麼好,索求的東西得不到,財物賄賂不上門,那麼精明強幹者的功業就要被壓制,而誹謗誣陷的話也就出籠了。辦好政事的功業受制於君主的近侍,精純廉潔的品行取決於近侍的毀譽,那麼品德好、才智高的官吏就要被廢黜,君主的明察也就被阻塞了。不按功勞裁決人的才智和品德,不通過事實的多方驗證審處人的罪行和過錯,卻聽從左右親信的話,那麼沒有才能的人就會在朝廷中當政,愚蠢腐敗的官吏就會竊居職位了。
大國的禍害在於大臣權勢太重,中小國家的禍害在於近臣太受寵信:這是君主的通病。再說臣下犯了大罪惡,君主有了大過失,臣下和君主的利益是相互不同的。憑什麼這樣說呢?即:君主的利益在於具有才能而任以官職,臣下的利益在於沒有才能而得到重用;君主的利益在於具有功勞而授以爵祿,臣下的利益在於沒有功勞而得到富貴;君主的利益在於豪傑效力,臣下的利益在於結黨營私。因此國土減少而私家更富,君主地位卑下而大臣權勢更重。所以君主失去權勢而大臣控制國家,君主改稱藩臣,相臣行使君權。這就是大臣欺騙君主謀取私利的情形。所以當代的重臣,在君主改變政治情勢而仍能保持寵信的,十個中還不到兩三個。這是什麼原因呢?是這些臣下的罪行太大了。臣有大罪的,他的行為是欺騙君主的,他的罪行是當處死刑的。聰時人看得深遠,伯犯死罪,必定不會跟從重臣;品德好的人潔身自愛,恥於和姦臣共同欺騙君主,必定不會跟從重臣。這些當權者的門徒黨羽,不是愚蠢而不知禍害的人,必是腐敗而不避姦邪的人。大臣挾持愚蠢腐敗的人,對上和他們一起欺騙君主,對下和他們一起掠奪財物,結幫拉派,串通一氣,惑亂君主敗壞法制,以此擾亂百姓,使國家危殆受侵、君主憂勞受辱,這是大罪行。臣下有了大罪而君主卻不禁止,這是大過失。假如君主在上面有大過失,臣子在下面有大罪行,要求得國家不滅亡,是不可能的。

註釋

燭:《韓非子·內儲說上》:“夫日,兼燭天下。”《史記·魯仲連鄒陽列傳》:“名高天下而光燭鄰國。”這裡用為照亮之意。
案:同“按”。《莊子·盜跖》:“案劍嗔目,聲如乳虎。”《荀子·王制》:“偃然案兵不動。”《史記·魏其武安侯列傳》:“案灌夫項,令謝。”清朱駿聲《說文通訓定聲·乾部》:“案,假借為按。”這裡用為按照之意。
訟:通“頌”。《詩·召南·行露》:“何以速我訟。”《漢書·王莽傳上》:“深訟莽功德。”《易林·否之大有》:“家給人足,訟聲並作。”這裡用為歌頌之意。
郎中:(láng狼)古廊字。原指宮殿廷廊,置侍衛人員所在。官名。戰國始置。帝王侍從官侍郎、中郎、郎中等的通稱。其職責原為護衛陪從、隨時建議,備顧問差遣等侍從之職。郎官一直沿用到清朝。如:郎官(郎中及員外郎的泛稱);郎中(郎官。漢代稱中郎、侍郎、郎中為郎官,掌星宿之職);郎將(官名);郎署(宿衛官的官署)。《韓非子·有度》:“勢在郎中,不敢蔽善飾非。”《後漢書·桓帝紀》註:“郎官,謂三中郎將下之屬官也。”
弊:通“蔽”。《周禮·大宰》:“八曰官計以弊邦治。”《周禮·司寇》:“凡庶民之獄訟以邦成弊之。”《老子·四十五章》:“大成若缺,其用不弊。”《韓非子·難一》:“見知不悖於前,賞罰不弊於後。”這裡用為遮蓋、遮擋之意。
習:《韓非子·八奸》:“優笑侏儒,左右近習。”《呂氏春秋·任數》:“習者曰。”高誘註:“習,近也。”《漢書·五行志中之下》:“親近習,長同類。”顏師古註:“習,狎也。”《後漢書·孝質帝紀》:“匪砥匪革,終淪嬖習。”這裡用為親信之意。
阿:《國語·周語》:“弗諫而阿之。”《禮記·月令》:“是察阿黨。”《楚辭·逢紛》:“行叩誠而不阿兮。”《韓非子·有度》:“法不阿貴,繩不撓曲。”《呂氏春秋·長見》:“阿鄭君之心。”這裡用為曲從、迎合之意。
辟:通“避”。《左傳·庄公九年》:“秦子梁子以公旗辟於下道,是以皆止。”《周禮·掌交》:“使咸知王之好惡辟行之。”《論語·先進》:“柴也愚,參也魯,師也辟,由也喭。”《論語·季氏》:“友便辟,友善柔,友便佞,損矣。”《禮記·中庸》:“人皆曰予知,驅而納諸罟攫陷阱之中,而莫之知辟也。”《孟子·離婁上》:“伯夷辟紂,居北海之濱。”《荀子·榮辱》:“不辟死傷。”這裡用為迴避、躲避之意。
僇:通“戮”。《墨子·明鬼》:“是以賞於祖而僇於社。”《禮記·大學》:“辟則為天下僇矣。”《禮記·月令》:“祭獸僇禽。”這裡用為殺戮之意。
比周:《荀子·儒效》:“故曰:貴名不可以比周爭也,不可以誇誕有也,不可以勢重脅也,必將誠此然後就也。”《荀子·臣道》:“上不忠乎君,下善取譽乎民,不恤公道通義,朋黨比周,以環主圖私為務,是篡臣者也。”《韓非子·有度》:“今若以譽進能,則臣離上而下比周。”這裡用為結黨營私之意。
越:古國名。也稱“於越”。姒姓,相傳始祖為夏少康庶子無佘。封於會稽。春秋末越王勾踐卧薪嘗膽,終滅吳稱要霸,戰國時為楚滅。
呂氏:西周初,周武王建國后把齊地封給開國功臣呂尚,即姜太公,又名呂望,姜子牙。以後齊國為呂尚後代世襲,所以齊國為呂氏之國。齊簡公四年(公元前481年),大臣田常殺死齊簡公呂壬,控制了齊國的政權,於是齊君名存實亡。到齊康公十九年(公元前386年),田常的曾孫田和被周安王立為諸侯,就把齊康公呂貨遷到海邊,呂氏從此失去了王位的繼承權,齊國從此完全由田氏家族掌握,史稱田齊
姬氏:(jī機)黃帝的姓。周人以後稷(黃帝之後)為祖,亦姓姬。《國語·晉語》:“昔少典,取於有嶠氏,生黃帝炎帝,黃帝以姬水成,炎帝以姜水成,成而異德,故黃帝為姬,炎帝為姜。”《史記·三代世表》:“堯立后稷以為大農,姓之曰姬氏。”《說文》:“黃帝君姬水,以為姓。”
六卿:古代天子有六軍,六軍的主將稱六卿。《書·甘誓》:“大戰於甘,乃召六卿。”《史記·晉世家》:“晉景公十二年,僭王而始設六卿,以統率六軍。”這裡的六卿,是指晉頃公(公元前525至512年在位)、晉定公(公元前511至475年在位)之時的范氏、中行(hang航)氏、智氏、趙氏、韓氏、魏氏六大家族,由於這六大家族釀成了晉國的滅亡,所以一般所稱“六卿”往往是指這六大家族。晉頃公十二年,六卿用國法誅滅了晉國的宗族,奪取了姬氏宗族的封地,各任命自己的兒子為大夫,這樣,晉國的政權完全控制在六卿手中,晉侯已名存實亡。
程:《詩·小雅·小旻》:“匪先民是程。”《禮記·月令》:“按度程。”《荀子·修身》:“程役而不錄,橫行天下。”《荀子·致仕》:“程者,物之准也。”《呂氏春秋·慎行》:“後世以為法程。”這裡用為法度、規程之意。
精:《管子·心術》:“中不精者心不治。”《淮南子·修務》:“心意不精。”范曄後漢書》:“精思傅會,十年乃成。”這裡用為細緻、精密之意。
潔:(jié節)《楚辭·招魂》:“聯幼清以廉潔兮。”《史記。魏公子列傳》:“修身潔行。”這裡用為操行清白、品德高尚之意。
伯夷:殷朝末年殷諸侯國孤竹君的兒子。開始時,孤竹君讓伯夷的弟弟叔齊做繼承人,孤竹君死後,叔齊把君位讓給伯夷,他不接受。兩人都不肯當君主,就投奔周文王。後來周武王伐紂,他們竭力反對,認為臣不該伐君。周武王滅商后,他們就逃往首陽山中,不食周粟而餓死在首陽山上。
人主:意譯之為人的主人。自荀子以來,對國家領導人就有了很多稱呼,君主則是直指諸侯君主,人主則另有所指。因為戰國以來,“陪臣執國命”者大量增加,而對他們則不能稱為“君主”,所以這裡稱呼這種人為“人主”,也可稱“主人”、“主”。
蕃:通“藩”。周代謂九州之外的夷服、鎮服、蕃服。後用以泛指域外或外族。《國語·楚語下》:“故封建親戚以蕃屏周。”這裡用為外邦小諸侯之意。
剖符:指剖分信符來任命官吏,分封領地,調兵遣將等,這種大權原應為君主所執掌。
譎:(jue決)《論語·憲問》:“晉文公譎而不正;齊桓公正而不譎。”《韓非子·定法》:“而奸臣猶有所譎其辭矣。”《說文》:“譎,權詐也。”《廣雅》:“譎,欺也。”這裡用為欺詐、詭譎之意。

內容簡介


孤憤,顧名思義就是孤獨與憤慨。在這篇文章中,韓非子懷著孤獨之感,抒發了自己對現實的憤慨之情,反映了當時嚴重的政治現實與法術之士的艱難處境。

作品目錄


初見秦存韓難言愛臣主道有度
二柄揚權八奸十過孤憤說難
和氏奸劫弒臣亡征三守備內南面
飾邪解老喻老說林上說林下觀行
安危守道用人功名大體內儲說上七術
內儲說下六微外儲說左上外儲說左下外儲說右上外儲說右下難一
難二難三難四難勢問辯問田
定法說疑詭使六反八說八經
五蠹顯學忠孝人主飭令心度
制分

柳亞子創作詩詞


原文

孤憤1
孤憤真防決地維 2,忍抬醒眼看群屍 3?
美新已見揚雄頌 4,勸進還傳阮籍詞 5。
豈有沐猴能作帝 6?居然腐鼠亦乘時 7。
宵來忽作亡秦夢 8,北伐聲中起誓師 9。

註釋

1.“孤憤”是韓非子的篇名,本指正直有才能的人不見容於世的憤慨。這首詩寫的是為袁世凱稱帝而憤,作於民國四年(1915)。
2.“真防決地維”,用共工怒觸不周山,“天柱折,地維絕”(淮南子天文訓)故事,形容憤恨的深刻。“決”,斷絕。
3.“群屍”,指斥趨奉袁世凱的人,言其無靈魂。
4.“美新”句:王莽稱帝,國號新。揚雄上劇秦美新,頌莽功德。這裡指楊度等組織籌安會,準備向袁勸進。
5.“勸進”句:魏帝封司馬昭為晉公,進相國,加九錫,昭偽辭不受,阮籍為眾公卿作箋勸進。這裡指梁士詒等組織全國請願聯合會,要求變更國體,擁袁稱帝。
6.“豈有”句:斷言袁世凱必失敗。“沐猴”,彌猴。史記項羽本紀有人言“楚人淋猴而冠耳”。
7.“居然”句:為小人乘機作祟而痛心。
8.“亡秦”,指推翻袁世凱。
9.“北伐”句:夢中起兵參加討袁戰役。袁世凱稱帝不久,蔡鍔唐繼堯等起義雲南,出兵北伐。

柳亞子簡介

柳亞子(1887-1958),原名慰高,字稼軒,號亞子。創辦並主持南社。民國時曾任孫中山總統府秘書,中國國民黨中央監察委員、上海通志館館長。“四·一二”政變后,被通緝,逃往日本。1928年回國,進行反蔣活動。抗日戰爭時期,與宋慶齡何香凝等從事抗日民主活動,曾任中國國民黨革命委員會中央常務委員兼監察委員會主席、三民主義同志聯合會中央常務理事,中國民主同盟中央執行委員。1949年,出席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建國后,任中央人民政府委員、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

作者簡介


孤憤
孤憤
韓非(約公元前280一前233年),戰國晚期韓國人(今河南新鄭,新鄭是鄭韓故城),韓王室諸公子之一,戰國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史記》記載,韓非精於“刑名法術之學”,與秦相李斯都是荀子的學生。韓非因為口吃而不擅言語,但文章出眾,連李斯也自嘆不如。他的著作很多,主要收集在《韓非子》一書中。韓非是戰國末期帶有唯物主義色彩的哲學家,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但古人認為是陰謀學家,因為韓非的著作一大部分關於陰謀。
韓非目睹戰國後期的韓國積貧積弱,多次上書韓王,希望改變當時治國不務法制、養非所用、用非所養的情況,但其主張始終得不到採納。韓非認為這是“廉直不容於邪枉之臣。”便退而著書,寫出了《孤憤》、《五蠹》、《內外儲》、《說林》、《說難》等著作,洋洋十萬餘言。
韓非的書流傳到秦國,為秦王政所賞識,秦王以派兵攻打韓國相威脅,迫使韓王讓韓非到秦國為其效力。韓非在秦國倍受重用,引起了秦朝李斯的妒忌,李斯、姚賈在秦王面前誣陷韓非,終因他是韓國宗室,未得信任,將其投入監獄,最後逼其自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