濱海新區教育局
濱海新區教育局
貫徹執行有關教育、體育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研究擬訂全區教育、體育發展目標、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1)負責學校的規劃、布局和調整;推進教育教學改革;指導教育、體育發展的理論研究及試驗工作。
(2)對本區有管理許可權的高等教育和高等職業教育實施管理,協調本區其他高等學校的管理工作;統籌管理和指導中等及中等以下各類教育;組織指導成人教育;統籌管理全區民辦教育、中外合作辦學工作;統籌管理教育招生考試工作和學籍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推進社區教育。
(3)承擔對中等及中等以下各級各類學校和其他教育教學機構及其舉辦者執行教育法律、法規、方針、政策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評估和指導工作;對政府有關部門履行教育職責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管理和指導少數民族教育工作;組織、協調教育援助;落實國家語言文字工作方針、政策和規劃,指導推廣普通話。
(5)統籌管理本部門教育、體育事業經費;落實籌措教育經費的各項措施;會同有關部門檢查、指導各管委會、功能區及直屬單位教育經費籌措和使用情況。
(6)指導高校和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
(7)指導學校的教育、教學改革和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工作及國防教育工作;負責學校人才培養質量的檢查和指導工作;指導學校安全保衛和後勤管理工作。
(8)負責教師管理工作;負責系統內人事管理工作和專業技術人員的專業技術資格認定、職稱評聘工作;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做好系統內幹部的選拔、培養、任命和管理工作;指導教育、體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
(9)協調區域性體育發展,推動多元化體育服務體系建設,推進體育公共服務和體育體制改革。
(10)統籌規劃群眾體育發展,負責推行全民健身計劃;監督實施國家體育鍛煉標準,推動國民體質監測和社會體育指導工作隊伍制度建設;指導公共體育設施建設,負責對公共體育設施的監督管理。
(11)管理和指導體育訓練和競賽工作,培養競技體育後備力量;指導運動隊建設,協調運動員社會保障工作。
(12)統籌規劃青少年體育發展,指導和推進青少年體育工作。
(13)負責全區教育、體育基本信息統計、分析和發布工作;指導相關協會、學會工作;組織開展全區教育、體育的對外交流與合作工作。
局長:荊洪陽
負責全面工作,分管行政辦公室
副局長:劉明成
分管基礎教育二處(德育處)、黨群工作處
副局長:蘭玉柱
分管學校體衛處、體育處
副局長:方 華
分管基礎教育一處、學校安全管理處
副局長:關章軍
負責規劃發展處(基本建設處)、行政審批處(職業和成人教育處)(高等教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