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省統計局

雲南省統計局

根據《中共雲南省委辦公廳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雲南省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雲廳字〔2009〕2號)精神,設立雲南省統計局,為雲南省人民政府直屬機構,正廳級。

主要職責


雲南省統計局主要職責:
(一)雲南省統計局負責組織、領導和協調全省統計工作,承擔確保統計數據真實、準確、及時的責任。建立並管理全省經濟社會運行宏觀資料庫。
(二)雲南省統計局制定並組織實施統計改革和統計現代化建設規劃。建立和完善反映經濟社會發展的統計制度、統計方法、統計指標和統計管理體系。組織實施國民經濟核算制度和投入產出調查,彙編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
(三)雲南省統計局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人口、經濟、農業普查及專項調查工作。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普查和調查方面的統計數據並進行統計分析。
(四)雲南省統計局組織實施農林牧漁業、工業、建築業、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房地產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業、文化體育和娛樂業以及裝卸搬運和其他運輸服務業、倉儲業、計算機服務業、軟體業、科技交流和推廣服務業、社會福利業等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地質勘查、旅遊、交通運輸、郵政、教育、衛生、社會保障、公用事業等全省性基本統計數據。
(五)雲南省統計局組織實施能源、投資、消費、收入、科技、人口、勞動力、社會發展基本情況、環境基本狀況等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資源、房屋、對外貿易、對外經濟等全省性基本統計數據。
(六)雲南省統計局組織各地、各部門的經濟、社會、科技和資源環境統計調查。統一核定、管理、公布全省性基本統計資料。定期發布全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
(七)雲南省統計局對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科技進步和資源環境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向中共雲南省委、雲南省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諮詢建議。
(八)雲南省統計局依法審批或者備案部門統計調查項目、地方統計調查項目。指導專業統計基礎工作和統計基層業務基礎建設。建立健全統計數據質量審核、監控和評估制度。
(九)雲南省統計局建立並管理全省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和統計資料庫系統,實施統計數據聯網直報,指導全省統計信息化系統建設。
(十)雲南省統計局協助地方管理州(市)統計局局長和副局長,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和管理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職務評審和統計從業資格認定工作。組織並管理統計科學研究、統計教育、統計幹部培訓工作。監督管理下級政府統計部門由中央和省級財政提供的統計經費。
(十一)雲南省統計局收集、整理東南亞、南亞大通道建設有關統計數據,組織實施有關統計的交流合作項目,開展統計工作方面的資料交換。
(十二)雲南省統計局承辦雲南省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信息、安全、保密和信訪工作;管理機關國有資產,承擔機關事務性管理工作。
(二)政策法規處
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並組織實施;承擔統計體制改革有關工作;依法檢查、處理統計違法案件;承擔涉外調查機構資格認定和涉外社會調查項目審批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監督管理涉外調查活動;負責民間統計調查活動的管理;承擔行政複議、應訴和其他法律性事務工作。
(三)國民經濟綜合統計處
對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狀況進行統計監測、預測和綜合分析研究,提出宏觀調控諮詢建議;負責統計數據發布和統計新聞宣傳;整理編輯綜合性統計資料。
(四)國民經濟核算處
組織實施國民經濟核算制度,核算全省及各州(市)生產總值;組織投入產出調查,編製投入產出表、資金流量表(實物交易部分)、資產負債表和國民經濟賬戶;執行國家綜合經濟與資源環境相關核算制度;整理和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開展分析研究;監督管理各州(市)國民經濟核算工作。
(五)工業統計處
組織實施工業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六)能源統計處
組織實施能源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資源統計數據;組織實施對全省及各州(市)主要耗能行業節能和重點耗能企業能源使用、節約以及資源循環利用狀況的統計監測;配合節能主管部門開展節能目標考核;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七)固定資產投資統計處
組織實施固定資產投資、建築業、房地產業的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地質勘查、房屋、公用事業和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管理等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八)貿易外經統計處
組織實施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以及商品市場運行狀況的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對外貿易、對外經濟等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九)人口就業統計處
組織實施人口普查、人口抽樣調查、勞動力調查、工資統計、就業等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十)農村社會經濟統計處
組織實施農業普查、農林牧漁業統計、農村基本情況統計;開展糧油畜禽生產消費統計監測;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十一)社會科技統計處
組織實施科技、社會發展基本情況的統計調查;綜合整理和提供教育、衛生、社會保障等社會統計數據;組織有關婦女兒童兩個發展綱要執行情況的專項調查和監測;開展環境基本狀況統計調查;進行統計分析。
(十二)統計設計管理處
擬定統計制度方法改革規劃和方案;組織實施國家統計調查制度;承擔城鄉劃分等國家統計標準工作;依法審核或審批全省各級統計調查項目、省級部門統計調查項目;組織協調統計基層業務基礎建設。
(十三)服務業和新興產業統計處
組織實施除批發、零售、住宿、餐飲和房地產開發業以外的服務業的統計調查工作;組織實施交通運輸業能源消費調查;建立並完善服務業統計調查指標體系、調查方法;綜合整理和提供服務業、新興產業統計數據;進行統計分析。
(十四)城市和縣域經濟發展統計處
1.組織實施全省城市社會經濟基本情況統計和有關專項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統計調查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負責對城市統計調查人員業務培訓和指導;組織指導相關專業統計基礎建設;進行統計分析;做好與國家統計局城市社會經濟調查司的業務對接工作;2.組織實施全省縣域經濟發展考核數據的審核、匯總;承擔縣域經濟發展考核工作的數據收集、監測結果的抽查和複核工作;對全省縣域經濟發展形勢進行分析;配合省縣域辦不斷改進和完善全省縣域經濟發展考核評價體系;3.做好全省非公經濟統計監測及相關工作。
(十五)財務處
統一管理縣及縣以上政府統計部門國家統計調查任務的統計經費;負責局機關財務工作;組織實施統計部門的財政國庫集中支付;承擔統計系統的內部審計工作;指導統計系統的政府採購管理工作。
(十六)人事處
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機構編製、人事工作;承辦協助地方管理州(市)統計局局長、副局長的有關工作;組織管理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和職務評聘工作。
機關黨委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離退休人員辦公室
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工作,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工作。

人員編製


雲南省統計局機關行政編製121名(含離退休工作人員編製5名)。其中,局長1名(正廳級)、副局長3名(副廳級)、紀檢組長1名(副廳級),正處級領導職數21名(含總統計師1名、總經濟師1名、總工程師1名、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監察室主任1名、離退休人員辦公室主任1名)、副處級領導職數17名(含離退休人員辦公室副主任1名)。

現任領導


黨組書記、局長李啟榮同志:主持全面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趙衛軍同志:分管農村社會經濟統計處、財務處、機關黨委(人事處)、離退休人員辦公室、資料管理中心及安全、保密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鬍明武同志:分管國民經濟核算處、固定資產投資統計處、普查中心、數據管理中心。
副局長殷國俊同志:分管統計設計管理處、國民經濟綜合統計處、貿易外經統計處、服務業和新興產業統計處、社會科技統計處、城市和縣域經濟發展統計處。
督查專員王舸同志:分管辦公室(含政務公開工作)、信息景氣中心、統計教育科研中心、機關服務中心。
一級巡視員胡利人同志:分管政策法規處、工業統計處、能源統計處、人口就業統計處、統計執法總隊。
局領導和督查專員實行協調工作機制(AB角):趙衛軍和胡明武同志、殷國俊和王舸同志、胡明武和胡利人同志互為AB角。

動態


2019年11月下旬日至2020年1月上旬,雲南省統計局肅清秦光榮流毒影響不徹底,一些幹部職工仍然認為肅清流毒與自己沒有直接關係,被通報點名。
2020年8月20日下午,國務院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國家統計局總統計師曾玉平一行赴雲南調研指導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工作,雲南省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領導小組副組長兼辦公室主任、省統計局黨組書記、局長李啟榮等有關人員一同調研。
2020年9月11日,雲南省人民政府免去李燦和的省統計局局長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