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類電子產品
一種科技產品
消費類電子產品在不同發展水平的國家有不同的內涵,在同一國家的不同發展階段有不同的內涵。
我國消費類電子產品是指用於個人和家庭與廣播、電視有關的音頻和視頻產品。
主要包括:電視機、影碟機(VCD、SVCD、DVD)、錄像機、攝錄機、收音機、收錄機、組合音響、電唱機、激光唱機(CD)等。而在一些發達國家,則把電話、個人電腦、家庭辦公設備、家用電子保健設備、汽車電子產品等也歸在消費類電子產品中。
隨著技術發展和新產品新應用的出現,數碼相機、手機、PDA等產品也在成為新興的消費類電子產品。
從二十世紀九十年代後期開始,融合了計算機、信息與通信、消費類電子三大領域的信息家電開始廣泛地深入家庭生活,它具有視聽、信息處理、雙向網路通訊等功能,由嵌入式處理器、相關支撐硬體(如顯示卡、存儲介質、IC卡或信用卡的讀取設備)、嵌入式操作系統以及應用層的軟體包組成。廣義上來說,信息家電包括所有能夠通過網路系統交互信息的家電產品,如PC、機頂盒、HPC、DVD、超級VCD、無線數據通信設備、視頻遊戲設備、WEBTV等。目前,音頻、視頻和通訊設備是信息家電的主要組成部分。從長遠看,電冰箱、洗衣機、微波爐等也將會發展成為信息家電,並構成智能家電的組成部分。
2013年上半年,國美在業內率先推出了“安全健康”配件工程,涵蓋彩電、空調、手機、音響、電腦等十幾種品類的幾千款配件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