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場

龍場

龍場,古地名,貴陽西北七十里,修文縣治。王陽明於明武宗正德元年(1506年),因反對宦官劉瑾,被廷杖四十,謫貶至貴州龍場(貴陽西北七十里,修文縣治)當驛丞。龍場萬山叢薄,苗、僚雜居。在龍場這既安靜又困難的環境里,王陽明結合曆年來的遭遇,日夜反省。一天半夜裡,他忽然有了頓悟,認為心是感應萬事萬物的根本,由此提出心即理的命題。認識到“聖人之道,吾性自足,向之求理於事物者誤也。”這就是著名的“龍場悟道”。

發生事件


聖人之道,吾性自足,向之求理於事物者誤也。”史稱龍場悟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