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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建國
榆林市橫山區人民政府原區長
周建國,男,漢族,1969年2月出生,陝西吳堡人,1989年7月參加工作,大學學歷。曾任榆林市橫山區委副書記、區人民政府區長。
2020年6月30日,中國裁判文書網公布了《周建國受賄罪一審刑事判決書》咸陽中院一審判決,被告人周建國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年,並處罰金五十萬元;犯行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二十萬元;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九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七十萬元。
1986.09—1989.07,綏德師範學校學生。
1989.07—1992.09,吳堡縣郭家溝、宋家川中學教師。
1992.09—1995.11,吳堡縣經委幹事。
1995.11—1998.06,吳堡縣丁家灣副鄉長兼計生辦主任。
1998.06—2002.12,吳堡縣張家山鄉長。
2002.12—2003.01,吳堡縣張家山鄉黨委書記。
2003.01—2006.09,吳堡縣宋家川鎮黨委書記。
2006.09—2011.09,定邊縣委常委、紀委書記。
2011.09—2013.11,靖邊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
2013.10—2016.11,橫山縣縣委副書記,政府縣長。
2016.11—2019.02,榆林市橫山區區委副書記,政府區長。
2016年11月17日,為期3天的榆林市橫山區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勝利閉幕,選舉周建國為榆林市橫山區人民政府區長。
2018年11月30日下午,陝西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八次會議表決通過了陝西省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關於個別代表的代表資格的報告,依法終止了周建國省十三屆人大代表的代表資格。
2019年2月,榆林市橫山區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決定:接受周建國辭去區人民政府區長職務,並報區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備案。
依法雙開
2019年4月,據秦風網消息,經中共陝西省委批准,陝西省紀委監委對榆林市橫山區委原副書記、區政府原區長周建國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周建國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通過搞利益交換撈取政治資本,搞政治攀附;違反廉潔紀律,違規收受禮金,違規從事營利活動;違反工作紀律,不正確履行職責,違規干預和插手市場經濟活動。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收受他人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周建國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背離黨的宗旨,以權謀私,錢權交易,官商勾結,其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紀並涉嫌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情節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監委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周建國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所涉款物移送檢察機關依法處理。
一審判決
2020年6月30日,中國裁判文書網公布了《周建國受賄罪一審刑事判決書》咸陽中院一審判決,被告人周建國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年,並處罰金五十萬元;犯行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二十萬元;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九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七十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