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人民檢察院

政府工作部門

曲靖市人民檢察院內設機構改革后,共17個內設機構,分別為:第一至第十檢察部、政治部、辦公室、法律政策研究室、案件管理辦公室、檢務督察部、財務裝備部、檢察技術與信息部,其中,第一至第十檢察部為主要業務部門。

機構領導


曲靖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二級高級檢察官:李衛國
職責:主持全院工作
曲靖市人民檢察院黨組副書記、常務副檢察長,三級高級檢察官:楊開宇
曲靖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三級高級檢察官:周智鷗
職責:協助檢察長工作,分管未成年人檢察處、人民監督員工作辦公室
曲靖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四級高級檢察官:鮑順林
職責:負責政治部工作
曲靖市紀委監委派駐市檢察院紀檢監察組組長,市檢察院黨組成員:楊春燕
曲靖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四級高級檢察官:張國蒼
曲靖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三級高級檢察官:繆應乾
曲靖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政治部主任:胡浩
楊利民:黨組副書記、常務副檢察長
職責:協助檢察長工作,分管政治部、公訴處、計劃財務裝備局、辦公室、檢察技術處。
葉敬東:黨組成員、副檢察長
職責:協助檢察長工作,分管偵查監督處、法律政策研究室(檢委會辦公室)、民事行政檢察處、城郊院(刑執局)
王桂生:黨組成員、副檢察長
職責:協助檢察長工作,分管控告申訴檢察處、案件管理辦公室、司法警察支部

所獲榮譽


2020年7月,被最高檢表彰為“法治進校園”全國巡講活動表現突出單位。
2020年11月,曲靖市人民檢察院第九檢察部獲得雲南省婦聯雲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授予“2020年度雲南省三八紅旗集體”。
2021年6月,中共雲南省委關於表彰“兩優一先”的決定,中共曲靖市人民檢察院機關委員會,入選雲南省先進基層黨組織

主要職能


1、對曲靖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負責並報告工作,接受曲靖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監督,接受最高人民檢察院雲南省人民檢察院及中共曲靖市委的領導。
2、對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案件以及嚴重破壞國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統一實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檢察權。
3、依法對貪污案、賄賂案、侵犯公民民主權利案、瀆職案等直接受理的國家工作人員犯罪案件進行偵查。領導全市兩級人民檢察院的偵查工作。
4、對偵查機關偵查的案件進行審查,批准或決定是否逮捕、起訴,並對偵查機關的偵查活動是否合法實行監督。
5、對刑事案件提起公訴,支持公訴;對人民法院的刑事判決、裁定是否正確和審判活動是否合法實行監督。
6、領導全市兩級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刑事訴訟、民事審判和行政訴訟實行法律監督的工作。
7、領導全市兩級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執行機關執行刑罰的活動是否合法實行監督。
8、對基層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確有錯誤的判決和裁定,依法提起抗訴;對市中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確有錯誤的判決或裁定,依法提請省人民檢察院抗訴。
9、對下級人民檢察院在行使檢察權中做出的決定進行審查,糾正錯誤決定。
10、受理單位和個人的報案、舉報、控告、申訴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並領導全市兩級人民檢察院的舉報工作。
11、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職務犯罪預防工作進行研究並提出職務犯罪的預防對策;負責職務犯罪預防工作的法制宣傳;負責全市檢察機關對檢察環節中其他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指導。
12、制定全市檢察工作的細則和規定,指導全市兩級人民檢察院的理論研究工作。
13、負責其他應由市人民檢察院承辦的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