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銀行

大韓民國的中央銀行

韓國銀行(朝鮮語:한국은행;英語:Bank of Korea)是大韓民國(대한민국)的中央銀行(중앙은행),簡稱為韓銀。1948年大韓民國成立以後,該行在1950年6月12日根據韓國銀行法創辦。

韓國銀行的代表者是該行的總裁,現任總裁為2014年4月上任的李柱烈(朝鮮語:이주열)。中央本部在韓國首都首爾(서울,原稱漢城한성)中區南大門路。發行韓圓(원、₩,又稱韓元)。

中央本部組織


截止2012年5月,首爾總部直屬15個部門
企畫司
宣傳交流司
電算情報司
銀行司
國際司
人事經營司
人才開發院
調查司
經濟統計司
宏觀經濟健全性分析司
貨幣政策司
金融結算司
發券司
國際司
外資利用院
經濟研究院
監事室
地址:首爾市中區南大門路3街110電話:82-2-759-4114

地方組織


設有16個地域本部。
釜山大邱木浦、光州、全北(全羅北道)、大田·忠南(忠清南道)、忠北(忠清北道)、江原(江原道)、仁川、濟州(濟州道)、京畿(京畿道)、慶南(慶尚南道)、江陵、蔚山、浦項、江南(首爾特別市南部,位於驛三洞)

金融監管


韓國政府1997年修改《韓國銀行法》,強化了中央銀行的獨立性。改革前,韓國中央銀行實際上是在財經部的嚴格控制之下,缺乏應有的相對獨立性。1997年金融危機爆發以後,韓國政府已意識到加強中央銀行獨立性的必要性和緊迫性,因此,在金融監管體制改革的過程中,首先將強化中央銀行的獨立性擺在重要位置上,改變了中央銀行行長的任免程序,切斷了財經部對中央銀行的實際控制權。
改革后的韓國中央銀行保留了間接監管功能,主要包括:第一,在制定貨幣政策時,有權要求金融監督委員會提供金融機構經營資料;第二,在法定範圍之內,可以要求與金融監督院共同調查金融機構;第三,有權根據調查結果要求金融監督院制裁違規經營的金融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