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訊污染源
雜訊污染源
雜訊污染源主要來源分為交通來源、工業生產來源和社會生活來源。環境雜訊是一種能量污染,發聲源停止發聲,污染即自行消除,無殘留作用。
雜訊具有聲波的物理特性,包括頻率、波長和傳播速度。聲波在介質中的傳播實際上是能量的傳遞,在空氣中的傳播方式為疏密相間的縱波,在液體和固體中傳播有縱波和橫波。傳播速度彼此相差很大,而且隨溫度變化而改變。在傳播過程中遇到障礙物時,根據物體的大小、形狀、結構及其與聲波波長的關係,可出現聲波的反射、衍射或吸收等現象;如有幾個波系同時傳播,也可出現相互干擾的現象如駐波。聲波的強度隨距離的增大而衰減。
(1)交通來源,即各種行駛中的機動車輛所發出的聲響,如火車、汽車、飛機、拖拉機、摩托車等均為雜訊源。交通雜訊隨時間而變化,是一種不穩定的雜訊,其強度與機動車的類型、數量、速度、運行狀況、相互距離、路面寬窄、路面硬化程度、城市綠化條件等因素有關。交通雜訊值域較寬,一般為50~100 dB(A)。飛機雜訊主要是起飛、降落時對機場地區的工作區和周圍的居民區產生影響。
(2)工業生產來源,工業生產單位在生產過程中向周圍輻射的雜訊和市政施工中機械振動、摩擦、撞擊以及氣流擾動等產生的聲音。在城市建設中,如地下鐵路、高速公路、橋樑、電纜等公用設施以及工業和民用建築的施工現場,對附近居民的生活造成很大的干擾,建築工地現場雜訊具有多樣性、突發性、衝擊性和不連續性等特點。
(3)社會生活來源,是指街道和建築物內部各種生活設施、人群活動等產生(除交通雜訊、工業性雜訊之外),影響四鄰生活環境的雜訊。主要有商業區活動雜訊(集貿市場嘈雜聲、娛樂場所聲響)、家電雜訊(家庭收錄機、音響設備、電視機、洗衣機等電器產生的聲音),其雜訊級可達60~80 dB(A)。
(1)環境雜訊是一種能量污染。發聲源停止發聲,污染即自行消除,無殘留作用。
(2)環境雜訊是感覺公害。評價雜訊污染危害時不僅要考慮污染源的性質、強度,還要考慮受害者的生理和心理狀態。同樣響度的交通雜訊,白天和晚上的影響也不一樣。
(3)環境雜訊具有局限性和分散性。雜訊源的特點是分散、數量多和有流動性。隨著離雜訊源距離增加和受建築物及綠化林帶的阻擋,聲能量衰減,受影響的只是離聲源近的地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