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殘疾人聯合會
中國殘聯和四川殘聯的地方組織
(一)聽取殘疾人意見,反映殘疾人需求,維護殘疾人權益,為殘疾人服務。
(二)團結、教育殘疾人遵守法律,履行應盡的義務,發揚樂觀進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強、自立,為社會主義建設貢獻力量。
(三)弘揚人道主義,宣傳殘疾人事業。溝通政府、社會與殘疾人之間的聯繫,動員社會理解、尊重、關心、幫助殘疾人。
(四)開展殘疾人康復、扶貧、教育、勞動就業、文化、體育、科研、用品供應、福利、社會服務、無障礙設施和殘疾預防工作,創造良好的環境和條件,扶助殘疾人平等參與社會生活
(五)協助政府研究、制訂和實施殘疾人事業的政策、規劃和計劃;起草有關保障殘疾人權益的地方性法規草案;調查掌握殘疾人狀況,向政府提出決策建議,對有關業務領域進行指導和管理。
(六)協助區(市)、縣黨委考察殘聯領導班子和做好殘聯幹部的管理工作,對全市縣以上殘聯(協會)領導幹部和大中型企事業單位殘聯組織負責人進行培訓。
(七)承擔市政府殘疾人工作協調委員會的日常工作,做好綜合、組織、協調和服務。
(九)指導和管理各類殘疾人社團組織。
(十)統籌開展為殘疾人事業募捐活動。
(十一)開展殘疾人事業的對外交流與合作。
(十二)承擔市委、市政府和上級殘聯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