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楷

清朝江蘇的地方官員

李楷,為清朝江蘇地方官員。

人物生平


李楷(1603~1670年),字叔則,號河濱、岸翁,陝西朝邑人。明天啟四年(1624)中舉人,后多次應試不中,便放棄做官的打算,居家潛心讀書,研究史學。入清,官江蘇寶應知縣。平生作詩文,每廣坐酒酣,令兩人張絹素疋紙,懸腕直書,略不加點。移昝而罷,擲筆引滿,旁若無人。書學蘇軾,尤善飛白。

人物事迹


清朝建立后,他被授任寶應縣(今江蘇省寶應縣)知縣。當時寶應隸屬淮安府,他提議改屬揚州府,使每年解送田賦糧草的費用節省近萬兩銀,利國利民。他在處理政務之餘,訪古覽勝,聚集文人作詩賦詞。后因故被罷職,即游旅於江南,期間寓居廣陵(今江蘇省江都縣)時間最長,有二十餘年,廣泛結交江南名士,曾與江西李明睿合著《二李珏書》。
晚年回歸故鄉,正值編纂《陝西通志》。他應聘參加修志,撰32卷。后又撰《朝邑縣誌》4卷,《洛川縣誌》2卷。他的著作甚富,其子李建選編為《河濱全書》100卷。存世的有《河濱詩選》、《河濱文選》、《河濱遺書抄》等。此外,他亦擅長書法和繪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