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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月嬌

張月嬌

張月姣,女,漢族,中共黨員,吉林省吉林市人,1944年10月25日出生,清華大學法學院兼職教授。

榮獲2007年“年度法治人物”稱號。2018年8月24日,被最高人民法院聘任為國際商事專家委員會首批專家委員。2018年12月18日,黨中央、國務院授予張月姣同志改革先鋒稱號,頒授改革先鋒獎章,並獲評對外開放法制建設的積極實踐者。2019年12月18日,入選“中國海歸70年70人”榜單。

人物履歷


張月嬌
張月嬌
張月姣,汕頭大學法學院教授。
吉林省人,生於1944年10月,張月姣在“文革”前畢業於北京師範大學第二附屬中學,后被派赴法國留學。1968年獲法國漢納大學學士學位。回國后,張月姣進入在四川東方汽輪機廠工作;1972年,調入國家機械工業部技術經濟研究所工作;其間曾赴羅馬尼亞、法國、德國工作,精通英語、法語。1978年回國;先後在國家進出口委員會和國家外國投資委員會任職;其間曾赴美國喬治登法學院、哥倫比亞大學法學院學習,並獲得法學碩士學位。
1968年獲法國漢納大學學士學位。
1978年起,張月姣律師在中國國家進出口委員會、中國外國投資委員會參與了起草中外合資企業法、經濟特區條例等。
1981-1982年赴美國學習,獲法學碩士學位。
1982-1984為世界銀行法律部法律顧問。
1984-1990年任中國對外經濟貿易部條約法律司任副處長、處長,經濟法副研究員,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委員,中國司法部批准律師資格。
1990-1998年任中國對外經濟貿易部條約法律司任副司長、司長,中美知識產權談判代表,中國入關談判法律總顧問,國際統一私法協會理事,國際發展法學院董事,中國人民大學、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兼職教授。
1997-1998年,在哥倫比亞大學講授中國法律,完成JSD博士課程。
1998-2004年任亞洲開發銀行助理法律總顧問、東亞局副局長、嵋公地區局副局長、亞洲開發銀行上訴委員會主席、亞洲開發銀行歐洲局局長。
2007年11月27日,世貿組織爭端解決機構(DSB),正式任命張月姣為上訴機構成員(大法官)這是中國人首次在世貿組織中擔任這一重要職務。

主要成就


在中國恢復在《關稅與貿易總協定》中締約國的地位的一系列談判,尤其是張月姣中美關於知識產權的談判中擔任法律顧問,因精通法律條文及多國語言,深為美方法律方面人員所敬佩,被譽為“鐵女人”,為我國的復關立了大功。
在任中國駐西非開發銀行首任董事期間,大大推進了中國與西非國家的友誼發展、經貿交流,尤其是中國企業在西非的發展。
2007年11月27日,當選我國內地首位WTO上訴機構大法官。
2018年11月,入選100名改革開放傑出貢獻對象。
2019年12月18日,入選“中國海歸70年70人”榜單。

教育背景


1968年獲法國漢納大學學士學位。
1981至1982年赴美國喬治頓法學院、哥倫比亞大學法學院學習,獲法學碩士學位。
1985年取得中國律師資格。
1997-1998年,在哥倫比亞大學講授中國法律,完成JSD博士課程。

工作簡歷


1978年起,張月姣律師工作於中國國家進出口委員會、中國外國投資委員會,參與了起草中外合資企業法、經濟特區條例等。
1982至1984年,任世界銀行法律部法律顧問。
1984至1997年,任中國對外經濟貿易合作部條約法律司外資處副處長、外貿處處長、副司長、司長。參與起草中國的“民法通則”、“涉外經濟合同法”、“公司法”、“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外貿法”、“反傾銷條例”、“反補貼條例”等法規;審批外商投資企業合同;還率中國代表團與外國談判“投資保護協定”;擔任中美知識產權談判代表、中國復關談判法律顧問;參加制定與完善“專利法”、“商標法”、“版權法”和“計算機軟體保護條例”。還參加了烏拉圭回合在日內瓦的最終談判。
1987至1999年,被選為國際統一司法協會理事、國際發展法學院董事,參與制訂“國際融資租賃公約”,“商事合同通則”等。張月姣律師是中國法學會常務理事,人民大學,中國對外經濟貿易大學等法學院的兼職教授,汕頭大學法學院教授。
1998至2004年,張月姣律師任亞洲開發銀行助理法律總顧問、東亞地區局副局長,湄公區域局副局長,亞洲開發銀行上訴委員會聯合主席,亞洲開發銀行歐洲局長等職,負責亞洲開發銀行的法律與政策改革項目,貸款,籌資,地區合作,國際組織間的合作等。
2005年2月,擔任西非開發銀行董事。張月姣律師是中國國際貿易仲裁委員會,北京仲裁中心的仲裁員,曾受理過100多宗經濟糾紛,還曾作為法律專家出庭倫敦貿易高等法院和國際商會仲裁案的庭審,為當事人挽回大量損失。
2005年5月加入君合律師事務所為執業律師和資深顧問。
2005年至今汕頭大學法學院教授。
張月姣律師是中國國際經濟法學會副會長。
張月姣律師出版的著作包括:《中國對外經貿法律與實務研析》,《中國涉外經濟法律介紹》(英文)等。
2007年12月12日,汕頭大學在學術交流中心3號會議室舉辦“張月姣教授入選WTO大法官慶祝會”恭賀汕頭大學法學院教授張月姣就任WTO大法官,法學院張月姣教授出席了慶祝會並與大家分享成功的經驗。
2007年11月27日,張月姣當選WTO上訴機構大法官。張月姣的任期為四年,從2008年6月1日開始。
2008年5月20日,張月姣在日內瓦世界貿易組織總部正式宣誓就任該組織上訴機構法官,她的4年任期將於2008年6月1日開始。
2018年8月24日,被最高人民法院聘任為國際商事專家委員會首批專家委員。

社會兼職


中國法學會常務理事,人民大學,中國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兼職教授,汕頭大學法學院教授,中國國際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員,國際商會仲裁員。中國國際經濟法學會副會長。

研究領域


通曉英語,法語,有長期國際貿易、金融和投資法律的經驗。

人物經歷


30年的國際貿易法律工作經驗,300個大型國際貿易爭議案件,具有公認的權威以及國際貿易法領域專長,當世貿組織用“苛刻”的眼光選拔上訴機構成員時,選擇了她。
11月27日,63歲的張月姣成為了中國首位躋身WTO最高裁決機構的法官。
近日,張月姣又高票當選“2007年度十大法制新聞人物”。
從官員、律師、教授到世界貿易爭端的最高仲裁者,太多的光環籠罩在眼前這位笑盈盈的女士身上。
當選WTO大法官后,她“還是一個平常心”;她認同“踏踏實實做事,實實在在做人”;她創下過很多傳奇式“第一”,年逾六旬又“邁步從頭開始”。
張月姣說話聲音不大,但是語調很肯定,語言也很簡潔,帶著律師職業的些許特徵。對於“WTO大法官”這樣的叫法對不對,張月姣解釋說,WTO成員之間的貿易摩擦進入到上訴機構階段,就不再是外交磋商,而是准司法程序了,而且上訴機構擁有終審權,並且僅由7名法官組成,所以俗稱為WTO大法官。“大法官的稱呼體現著所有WTO成員的信任和重託。”
對於自己當選為WTO大法官一事,張月姣說媒體炒得有些熱。不喜歡誇張和吹捧的她,認同“踏踏實實做事,實實在在做人”。她覺得自己“還是一個平常心”。
張月姣曾創下過許多傳奇式的“第一”:第一個在世界銀行擔任法律顧問的中國人,第一個亞洲開發銀行歐洲局中國籍局長,第一個在西非開發銀行擔任董事的中國人……對此,她很謙虛地說,這些工作各有特點,但又都圍繞國際貿易法律方面的內容,所以它們是帶有連貫性的,從不同角度擴大了我的視野。
因為曾在許多國際機構長期任職,張月姣的專業水平和外語水平都很高,在各種國際談判中屢建奇功,對於世貿組織她並不陌生。
“幾十年來的專業就是研究國際貿易法,這也是我的興趣所在。”張月姣自信地說,到上訴機構工作她有信心能做好。
當年在世界銀行工作時,因為拚命學習和工作,張月姣被同事稱為“鐵女人”。
也許沒有人會想到,在2006年4月之後,年逾六旬的她,又一次開始衝刺。她說:“我只是執著地去做認為值得的事情,並且全力以赴做好。”
“而今邁步從頭越”,張月姣把這句話作為自己的座右銘。“我不去和別人有任何攀比,只要有機會我就會盡最大的努力去學習。我把其他事情都看淡,只有真才實學是最重要的。”
回憶起準備應試WTO上訴機構的那段時光,她說:“每天早晨五點起床,把與WTO有關的所有報告、專著、案件都研讀一遍,然後上網跟蹤上訴機構正在處理的案件,比當年準備博士論文還艱難。”張月姣坦言,這樣的生活,持續了整整19個月,她的辦公桌上永遠堆滿了文件和書籍。
“今年的夏天,北京特別熱,開空調肩膀痛,不開空調又太熱,看著汗珠子掉到從國外帶回來的珍貴書本上,我特心疼,沒辦法,我就躺在沙發上閱讀一本又一本的資料。”
按照WTO的相關要求,上訴機構成員必須是公認的法律、國際貿易以及WTO協議方面的權威專家。候選人由世貿組織成員提名,須經過由世貿組織的高官組成的選拔委員會的面試和推薦,並由爭端解決機構在全體成員會議上任命之後才能任職。
正如張月姣所說的“你流了汗,就會有收穫”,當今年9月WTO總幹事拉米以及總理事會主席、爭端解決機構主席等WTO高官組成的選拔委員會面試張月姣的時候,她不僅能非常準確地回答問題,關於一些案件情況的了解比提問者還要多。
正派正直是WTO上訴機構工作人員的首要素質。我做過多年國際仲裁員,始終保持獨立。我的公正性,無人提出過異議”
張月姣介紹說,WTO爭端解決機制包括磋商、專家組、上訴機構和實施4個環節。WTO成員之間發生貿易摩擦后無法解決,就可以申請到WTO爭端解決機制來解決。首先由摩擦雙方在WTO的主持下繼續磋商,若仍無法達成諒解,就再提交到專家組進行裁決,對專家組的報告仍有異議的可再申請由上訴機構裁決。上訴機構由來自WTO成員中選拔的7名成員組成,也就是WTO負責裁決貿易爭端的最高機構。
“專家組不是常設機構,為了保證專家組報告的質量和公正性,WTO爭端解決機制又在制度上設計了一個常設機構,即上訴機構。”張月姣說,“上訴機構對專家組報告中的事實部分不再討論,只對上訴的法律問題作法律解釋。”
據了解,WTO對專家組和上訴機構的報告採用“否定需一致表決”原則,也就是說,必須所有151個WTO成員都投反對票,報告才會不通過,而這種情況顯然是幾乎不會出現的。所以,專家組和上訴機構報告基本上自動通過,而各成員均已在入世承諾書中承諾遵守WTO爭議解決機構的裁決。如果貿易摩擦一方遲遲不執行裁決的話,那麼WTO將授權另一方對其進行合法的貿易報復。
張月姣認為,爭端解決機制可以說是WTO成立以年來最成功的一個閃光點。據她介紹,在過去12年裡,WTO通過制定爭端解決機製備忘錄並設立常設機構,創造了一個公平解決貿易爭端的場所,處理了大量的國際貿易摩擦案件,所有WTO成員都信任這個機制,無論大國小國、富國窮國都可以把摩擦拿到這個機制里解決。
張月姣反覆強調:“公正性是上訴機構乃至整個WTO爭端解決機制的核心。”
在她當選WTO大法官后,曾有人說:“咱在WTO有人了,以後可以儘管上訴了。”
對這種說法,張月姣並不認同。她說,正派正直是WTO上訴機構工作人員的首要素質,上訴機構人員首先要不偏不倚,絕不能偏向哪一國。“我做過多年國際仲裁員,始終保持獨立。我的公正性,無人提出過異議。”
“上訴機構集中了全世界國際法、國際貿易和WTO協議方面的權威專家,我能榮幸成為一員,一定會嚴格按照WTO法律公正處理貿易爭議,為以規則為基礎的多邊貿易體製作貢獻。”張月姣表示。
同事評價:“在工作上,她是個‘鐵娘子’。不過,不管你有多小的事情找她,她的態度總是很親切,這一點上,她一點也不‘鐵’”
張月姣同時還是國際上非常知名的律師,並在國內外多所高校任教。已有孫子孫女的她在同事和學生中頗受歡迎。
“每次看到張老師,她都很有精神,似乎工作上有用不完的能量。從這一角度看,她真是像媒體說的,是個‘鐵娘子’。不過,不管你有多小的事情找她,她的態度總是很親切,這一點上,她一點也不‘鐵’。”張月姣的一位同事說。
談起為什麼要承擔教學的工作,她告訴記者:“我感到法制建設中,人才的培養非常重要,提高人的素質是關鍵。”
“中國律師走到國際上就是要靠綜合能力的提高。”張月姣說,“中國的律師要克服浮躁,紮實研究,在實踐中不斷提高理論水平,打好基本功。”
“律師應該是正當的經紀人,是一座拉近距離的橋樑,調和彼此的文化差異。”在張月姣看來,律師的作用,是一個誠實信用的中間人。律師不能把雙方的差距擴大,這對雙方都不利,要想辦法化解雙方的矛盾。
“中國的律師需要更多的‘精品’。”張月姣希望中國的青年律師多多學習實踐,堅持不懈,“既然決定當律師,就要去做精、做好。”
張月姣在WTO上訴機構中的4年任期,將於明年6月1日開始。“WTO的151個成員方之間的貿易摩擦爭端,由7個人一起工作來最終裁決,這的確是難得的機會,也是很重的責任。”張月姣坦言,“我也面臨很多新的挑戰。”
她舉例說,新的挑戰來源於新的案件和新的條款,過去WTO爭端解決機制處理的反傾銷案件比較多,但在反補貼、保障措施、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以及環保等方面卻案例不多,這些都是需要研究的新問題。
此外,一個WTO的大法官一定要具備國際機構和多邊組織的團隊精神,能夠虛心聽取各方面意見,擁有紮實的法律基礎,熟悉多邊談判過程,包括WTO法律的過去解釋和現在應用等都應該很熟悉,要不斷跟蹤世界各國有關專家對WTO案件裁決以及機構改革的建議和想法,對同樣的案件要能夠做到一致處理。這些都需要細心和耐心,需要花很多時間來學習。
“我將更加努力,更加熟悉案例和條文規則,更加熟悉WTO成員對上訴機構的希望,今後更好地工作。”張月姣說。

人物評價


張月姣是第一位世貿組織中國籍“大法官”,長期奮戰在中國外經貿法制建設第一線。參與重要經貿規則協議的談判和制定,審理了大量具有重要國際影響的投資、貿易爭端案件,提升了中國在國際舞台上的法治形象。參與外資三法、對外貿易法等一系列對外開放基礎性法律法規的制定,為我國涉外經貿法律體系的建立和完善作出重要貢獻。參與我國和歐美等經濟體長期進行的對外貿易、投資、知識產權談判,並為中國復關和加入世貿組織作出了積極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