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身指導員

從事技能傳授、鍛煉指導的人員

健身指導員是指在群眾性健身活動、健美鍛煉和健身操示範(以下統稱健美)教學活動中從事技能傳授、鍛

煉指導和組織管理工作的人員。凡符合條件,履歷指導員職責者,均可根據本制度的規定,申請、參加培訓並獲得指導員技術等級稱號。指導員須熱愛健美事業,熱心社會公益活動。

職業簡介


健身指導員
健身指導員
健身指導員(以下簡稱 指導員)是 中國健美協會(以下簡稱 健協)為發展我國健身、健美事業、增進全民身心健康,提高生活質量,建設社會主義精神文明的一支專業技術力量。

相關內容


指導員技術等級分為:三級指導員、二級指導員、一級指導員、高級指導員和榮譽指導員。
申請授予各級指導員技術等級稱號,應向當地健協團體會員單位(以下簡稱會員單位),提交下列材料:
(一)等級健身指導員申請表;
(二)相應級別的指導員培訓合格證書;
(三)會員單位的推薦書。
健協團體會員單位應在10日內對申請人的情況進行評審後作出同意推薦或不予推薦的答覆。
指導員的批准許可權為中國健美協會所有,對初、中級指導員的培訓可由健協委託會員單位承擔。各級指導員的培訓採用健協制定的培訓教材,由健協委託健身指導員培訓委員會組織教學。
被授予指導員技術等級稱號者,由健協發給證書、徽章由健協統一製作。
各級指導員應依照下列規定從事健美指導工作:
(一)義務從事普及健美運動的指導工作。
(二)以在遵守國家有關規定的條件下開展健美運動的技能傳授、鍛煉指導、組織管理以及技能表演、健美諮詢等有償服務,並可按照相應的技術等級稱號收取報酬。
(三)在取得當地體育行政部門或健美協會頒發的許可證,並經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註冊后,可開辦經營性健美組織。
(四)可應聘到機關、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擔任健美指導工作。
等級指導員的登記註冊由會員單位負責報健協備案。各級指導員轉會或跨地區遷移時,應由會員單位辦理轉會、遷出、遷入登記手續。在遷入的會員單位,應承認其指導員技術等級稱號,並支持其按照第十條的規定從事健美指導工作。指導員有轉會的自由。
對工作努力、成績突出的指導員,會員單位京戲予以表彰、獎勵。對有突出貢獻,符合條件的指導員,由會員單位向中國健美協會推薦,授予榮譽指導員稱號,並頒發榮譽獎章。榮譽獎章由中國健美協會統一製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