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術桂
南明監軍
朱術桂(1617年10月24日-1683年7月20日),字天球,別號一元子,明太祖朱元璋的八世孫、第十五皇子遼王朱植的後代,長陽王朱術雅之弟。(根據明太祖為宗藩規定的取名規則,遼王世系“術”字輩隨“土”旁,“桂”字裡面包含“土”,其兄朱術雅之“雅”字也包含“土”旁,並不誤)隆武時期,受封寧靖王,南明時期先後在方國安、鄭鴻逵、鄭成功軍中任監軍。鄭成功收復台灣后,朱術桂前往,鄭經禮遇其為南明永曆正統的象徵。鄭克塽降清時,朱術桂與五位妃子自殺,後人建有五妃廟祀之。
崇禎十五年(1642年)流寇張獻忠攻陷荊州,朱術桂與惠王以及宗室避居湖中。兩年後崇禎自殺、滿清入關,福王在南京稱帝,是為南明弘光帝,朱術桂與兄長陽王入朝,被封為鎮國將軍。隨著清軍南下,朱術桂在逃亡過程中與兄失散。當時鄭遵謙從紹興迎奉魯王為監國,因為不知長陽王生死下落,於是由朱術桂襲封長陽王。後來鄭鴻逵擁立唐王為隆武帝,朱術桂奉表慶賀,隆武帝也承認他“長陽王”的稱號。不久朱術桂得知兄長仍在世,上疏歸還王爵稱號,隆武帝遂將他改封為寧靖王,前往方國安軍中擔任督軍。
清軍渡過錢塘江后,朱術桂逃亡,途中與監國魯王會合,後來被鄭彩迎接到廈門。這時隆武帝已死,桂王被擁立為永曆帝,朱術桂前往朝謁,永曆帝命他留在鄭鴻逵軍中。永曆二年(1648年)又命朱術桂同時督鄭成功之師。後來南明勢力逐漸崩潰,只有鄭成功保持較大力量,並在思明州(廈門)禮待避亂宗室,朱術桂前往投靠,鄭成功以王禮待之,讓他居住在金門和廈門兩島。
永曆九年(1655年),因為永曆帝和鄭成功勢力相隔遙遠,永曆帝特准鄭成功設置六官方便施政,同時允許他委任官職,武官可達一品,文職可達六部主事。鄭成功每次拜封官員,都請朱術桂和明朝宗室在旁觀禮,以示尊重體制。
永曆十六年(1662年)四月,永曆帝被殺;五月,鄭成功去世,鄭經繼位延平王。永曆十七年(1663年),鄭經迎寧靖王到台灣。於承天府府署(今台南市赤崁樓)旁的西定坊建立寧靖王府邸,並供歲祿於朱術桂,但未擁立其稱帝或監國。朱術桂見台灣初辟,土壤肥沃,便在萬年州竹滬庄(今高雄縣路竹鄉)一帶,墾拓田園達數十甲。
永曆三十五年(1681年),鄭經去世,鄭克塽繼位。永曆三十七年(1683年),鄭克塽與明鄭勢力投降清朝。朱術桂決心殉國,在六月廿六日(西元1683年7月20日)召集妾侍說:“孤不德顛沛海外,冀保余年以見先帝先王於地下,今大事已去,孤死有日,汝輩幼艾,可自計也。”隨侍在側的五妃(袁氏、王氏、秀姑、梅姐、荷姐)皆泣對曰:“王既能全節,妾等寧甘失身,王生俱生,王死俱死,請先賜尺帛,死隨王所。”而後相繼自縊於中堂。次日(永曆三十七年癸亥),朱術桂將五妃之靈柩安葬於南門城外魁斗山後(今五妃廟址)。
朱術桂死前書於壁曰:“自壬午流賊陷荊州,攜家南下。甲申避亂閩海,總為幾莖頭髮,苟全微軀,遠潛海外四十餘年,今六十有六矣。時逢大難,得全發冠裳而死。不負高皇,不負父母,生事畢矣,無愧無怍。”次日,即加翼善冠,服四圍龍袍,束玉帶,佩印授。將寧靖王麎鈕印送交鄭克塽。鄭克塽率文武至,嗟嘆別之。王乃拜辭天地祖宗。耆士老幼俱入拜,王答拜。又在硯背題絕命詞曰:
艱辛避海外,總為幾莖發。
於今事畢矣,不復採薇蕨。
書罷,結帛於梁,升神,且曰:“我去矣!”侍宦兩人亦從死其旁。眾扶之下,顏色如生,越十日葬於縣治,長治里竹滬與元配合焉,不封不樹妾媵五棺埋於台南魁斗山,去其墓三十里,稱為五烈墓,又曰五妃祠。
朱術桂自殺時得年66歲,鄉人感其忠義,將他和元妃羅氏合葬於湖內村棚仔林中,當時墓地未做特別標示,並築偽墓一百多座,以混淆清軍的搜尋。
寧靖王墓位於高雄縣湖內鄉,為鄉內主要觀光地。日據時期起,明寧靖王墓便被視為古迹,目前經內政部核定為陵墓類第三級古迹。墓園今日古榕參天,花木扶疏,假日常有遊客前往,感吊此一末代王孫。
台灣省高雄縣湖內鄉湖內村
交通提示:自路竹交流道下高速公路,循184縣道西行經大湖即抵,全程約4公里。
現明寧靖王墓所在地位於高雄縣湖內鄉湖內村境內,於1937年被發現,發現時為空棺。雖是空棺墓,村民仍於墓地四周建了一座四方形水泥土壘,以為標幟。戰後,由竹滬、湖內兩村民籌資重建,將此地的一百多座偽墓合建成一大墓。現今看到的墓園則是在1977年由高雄縣政府所修建,並於1988年定為第三級古迹。
據史載寧靖王朱術桂儀容雄偉、美髯弘聲、善書翰、喜佩劍、沈潛寡言、勇而無驕,將帥士兵咸尊之。他於臨死前,特地燒毀田契,把位於高雄縣路竹鄉數十甲田地全數送給佃戶,然後才從容的懸樑自盡。
今高雄縣路竹鄉有座寧靖王廟,廟中也書寫著朱術桂的絕命詩:
艱辛避海外,總為數莖發。
於今事畢矣,祖宗應容納。
辭世詩為五言古體詩,“艱辛避海外,總為幾莖發;於今事畢矣,祖宗應容納。”
一作“艱辛避海外,總為數莖發,於今事已畢,祖宗應容納。”,或作“艱辛浮海外,總為數根發,而今事畢已,祖宗應容納。”,又作“流離避海外,止為幾根發;而今事已矣,祖宗應容納。”尚作“流離來海外,止賸幾莖發;如今事畢矣,祖宗應容納。”還有數版本則不備載,此系列文句大同小異,旨意略同,應是傳抄時的版本問題。
另作“艱辛避海外,總為幾莖發,於今事畢矣,不復採薇蕨。”末句“不復採薇蕨”較“祖宗應容納”為晚出,“蕨”字與“發”字同韻部,較為合韻,用字文雅,且為周朝時伯夷隱居的典故,較無“祖宗”之思,可能是文人改寫,避免清朝官府的不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