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洪慶

山東李洪慶

李洪慶(1932.10一1988.10),男,漢族,臨沭縣白旄鄉銀馬庄村人。為馬庄村村幹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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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經歷
1950年,還在青年時期的李洪慶就成了全村走互助合作道路的帶頭人。他首先領導一部分農民成立了互助組,他擔任了互助組長。1953年,互 助組發展成初級農業生產合作社,1954年又升為高級社,他都被群眾推選為社長。高級社成立不久,有些人對合作化方向產生了動搖,有的鬧退社。李洪慶對合 作化道路則堅定不移,為鞏固合作社化費了大量心血。李某要退社,李洪慶就親自與他一起幹活,開導教育,幫助他解決生活上的困難,使他感受到合作化的好處,認識了合作化的必要性,打消了退社要求。另一李某,是李洪慶的本家,則帶著一伙人向負責人索要倉庫鑰匙,打算分掉集體的耕牛和財產。李洪慶則理直氣壯地進 行說理教育,並深入地對全村社員進行教育,大講合作化的優越性,從而鞏固了合作社。1958年,人民公社成立,李洪慶擔任了大隊黨支部書記,積極領導全大 隊群眾發展集體生產,壯大集體經濟,使全大隊的農副業生產得到迅速發展。到1963年,全大隊糧食畝產量達500多斤,全大隊小麥定購任務2.5萬斤,實 際交售3.7萬斤,超交1.2萬斤。社員人平均口糧400斤,其中小麥120斤。這一年李洪慶出席了山東省勞動模範會議,受到表彰與獎勵。在搞好農業生產 的同時,全大隊工副業生產也逐步發展壯大起來,辦起了木工廠、鞭炮廠、油坊、縫紉組等,到1970年,全大隊工值達到1.2元。1971年4月,被選為黨 代表,出席了山東省第三次黨代會。
李洪慶在村裡當幹部30多年,從不謀私。村裡有些便宜事,象招工、招干、推薦上大學等,他從未安排過自己或兄弟們的孩子,就連村裡工副業生 產項目所用人員,也從不安排本家的人,從而落下了“從不謀私”的美名。他1988年去世后,留給孩子們的唯一財產,就是1974年特大水災過後,外村群眾 幫他蓋起的3間簡易草房,按當時價格不值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