顏廷民
吉林省四平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市監察委員會主任
曾任撫松縣檢察院檢察長,白山市紀委副書記,吉林省紀委第三紀檢監察室副主任。
2011年11月任撫松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2014年09月任白山市紀委副書記。
2017年07月任白山市紀委常務副書記;8月任吉林省紀委第三紀檢監察室副主任(正處長級),白山市紀委常務副書記;12月任吉林省紀委第三紀檢監察室副主任(正處長級)。
2018年02月任吉林省紀委監委第三審查調查室副主任(正處長級);8月任吉林省紀委監委第三審查調查室主任(副廳長級)。
2019年05月任吉林省紀委監委第十一審查調查室主任(副廳長級)。
2021年01月任四平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四平市監察委員會主任候選人;3月任四平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四平市監察委員會代主任。
2021年3月任職四平市監察委員會副主任。
2022年1月任四平市監察委員會主任。
2018年8月23日擬任副廳級領導職務。
2021年12月19日,中國共產黨四平市第八屆委員會舉行第一次全體會議,選舉產生了市委領導機構。顏廷民當選中國共產黨四平市第八屆委員會常務委員會委員。
2017年9月中共中央紀委對顏廷民等同志予以嘉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