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環境與發展會議
聯合國環境與發展會議
會議圍繞環境與發展這一主題,在維護髮展中國家主權和發展權,發達國家提供資金和技術等根本問題上進行了艱苦的談判。最後通過了《關於環境與發展的里約熱內盧宣言》、《21世紀議程》和《關於森林問題的原則聲明》3項文件
聯合國環境與發展會議UNCED
United Nations Conference on Environment and Development
聯合國於1992年6月3~14日在巴西里約熱內盧召開的會議。這是繼1972年6月瑞典斯德哥爾摩聯合國人類環境會議之後,環境與發展領域中規模最大、級別最高的一次國際會議。有183個國家代表團,70個國際組織的代表參加了會議;有102位國家元首或政府首腦到會講話。中國總理李鵬應邀出席了首腦會議,發表了重要講話,進行了廣泛的高層次接觸。國務委員宋健率中國代表團參加了部長級會議,並作了重要發言。
聯合國環境與發展會議
這次大會是在全球環境持續惡化、發展問題更趨嚴重的情況下召開的。會議期間,對《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和《聯合國生物多樣性公約》進行了開放簽字,已有153個國家和歐共體正式簽署。這些會議文件和公約有利於保護全球環境和資源,要求發達國家承擔更多的義務,同時也照顧到發展中國家的特殊情況和利益。這次會議的成果具有積極意義,在人類環境保護與持續發展進程上邁出了重要的一步。
這次大會是繼1972年瑞典斯德哥爾摩舉行的聯合國人類環境大會之後,規模最大、級別最高的一次國際會議。本屆大會的會徽是一隻巨手托著插著一支鮮嫩樹枝的地球,告訴人們:“地球在我們手中。”這次大會的宗旨是回顧第一次人類環境大會召開后20年來全球環境保護的歷程,敦促各國政府和公眾採取積極措施,協調合作,防止環境污染和生態惡化,為保護人類生存環境而共同做出努力。會議通過關於環境與發展的《里約熱內盧宣言》(又稱《地球憲章》)和《21世紀行動議程》,154個國家簽署了《氣候變化框架公約》,148個國家簽署了《保護生物多樣性公約》。大會還通過了有關森林保護的非法律性文件《關於森林問題的政府聲明》。
“里約宣言”指出:和平、發展和保護環境是互相依存、不可分割的,世界各國應在環境與發展領域加強國際合作,為建立一種新的、公平的全球夥伴關係而努力。
1992巴西首都:里約熱內羅會微:
一個既像手又像鴿子的圖形托起用經緯線表示的地球;地球內左部有一條帶著五片葉子的樹枝。
聯合國環境與發展大會,又稱“地球會議”。為紀念斯德哥爾摩第一次人類環境會議召開20周年,1992年6月3日,聯合國在巴西的“里約中心”組織召開聯合國環境與發展大會,180多個國家和地區的代表、60多個國際組織的代表及100多位國家元首或政府首腦在大會上發言,時任國務院總理的李鵬出席大會並講話。
巴西聯合國環發大會之後,各國為履行環保承諾,作出了許多努力。2002年10月,為紀念聯合國環發大會10周年,聯合國在南非召開環境會議,時任國務院總理的朱鎔基出席會議並講了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