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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闖

湖北鄂州涉黑犯罪成員

周闖,湖北鄂州涉黑犯罪成員,2019年3月,周闖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傷害罪聚眾鬥毆罪尋釁滋事罪敲詐勒索罪強迫交易罪非法拘禁罪、開設賭場罪、賭博罪、串通投標罪、非法持有槍支罪、騙取貸款罪一案,由湖北省鄂州市人民檢察院向鄂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犯罪經歷


1997年3月下旬的一天下午,周闖一朋友與他人發生糾紛,其朋友打電話讓他幫助報復。4月8日晚,周闖指使范某帶人到對方家中,將他人砍成重傷。
從此時開始,在周闖的組織、領導下,該組織於2000年代進入最猖獗時期,頻繁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組織成員人數眾多,多達30餘人。
該組織利用、依靠非法強勢地位和影響,有組織地通過插手工程、開設賭場、敲詐勒索、強迫交易等非法手段,大肆斂財。
2002年開始,周闖形成了黑社會性質的團伙后,開始插手工程,以占乾股的形式參與開發百子綜合樓、高知秀園小區和多佳公寓土建項目,獲取巨額經濟利益。2007年,周闖不滿足與他人合作,遂開始利用軟暴力手段逼走項目實際控制人,在鄂州范家墩及周邊一帶,凡是建築工程必定插手,並指使他人干擾、破壞建築工程招投標、施工和結算,通過尋釁滋事、毆打他人、串通投標等手段,先後插手10餘個建築工程項目,對范家墩一帶建築工程行業的准入、經營、競爭等經濟活動產生了重要影響。

提起公訴


2019年3月,周闖、范國猛等38人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傷害罪、聚眾鬥毆罪、尋釁滋事罪、敲詐勒索罪、強迫交易罪、非法拘禁罪、開設賭場罪、賭博罪、串通投標罪、非法持有槍支罪、騙取貸款罪一案,由湖北省鄂州市人民檢察院向鄂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周闖、范國猛等人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鄂州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1997年4月至2018年6月,被告人周闖、范國猛等人非法聚集形成較穩定的犯罪組織,人數眾多,有明確的組織者、領導者,骨幹成員基本固定;有組織地通過違法犯罪活動或者其他手段攫取經濟利益,具有較強的經濟實力,以支持該組織的活動;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有組織地多次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殘害群眾;在鄂城區百子畈、范家墩一帶盤踞多年,通過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稱霸一方,對一定區域內生活的群眾形成了心理強制,對一定行業的生產、經營造成了重要影響,嚴重破壞了經濟、社會生活秩序,依法應當以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傷害罪、聚眾鬥毆罪、尋釁滋事罪、敲詐勒索罪、強迫交易罪、非法拘禁罪、開設賭場罪、賭博罪、串通投標罪、非法持有槍支罪、騙取貸款罪追究上述被告人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