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市之徵

關市之徵

關市之徵亦稱“關市之賦”。對經過關卡的行商或市廛坐商課稅,工商稅徵收之始。在夏商時期,徵收制度還不完備,徵收對象也不一致。《祀記·王制》:“市,廛而不稅; 關,譏而不征。”即對坐商,只征其邸舍佔地費,而不征其貨物;關卡只稽查往來行旅,而不課徵其貨物。到了周代,在司徒系統下設立一種“司關”,不僅管稽查貨物,而且管稅收與罰款。這是官稅徵收機關設立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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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市之徵
在夏、商,手工業和商業均屬官辦,故而無稅。到了周朝,在司徒系統下設立了司關,掌管稽查貨物、稅收和罰款,為關市之徵之始。對市廛坐商,沒有廛人專管列肆之稅等的徵收。周朝關市之徵的關稅屬於通過稅,稅負較輕。春秋戰國之後,商品經濟發展,關市之徵漸多。秦始皇統一中國后,廢除關稅。漢初進一步開放關市之禁。漢武帝時,出於財政和抑商政策的需要,重開關市之徵。宋代以後,關市之徵逐漸成為國家財政收入的重要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