膨脹岩
膨脹岩
膨脹岩屬於軟岩中的特殊類型。它的性狀具有似岩非岩、似土非土的特點,而且與水的關係極其密切。親水性異常強烈。由於其含有大量親水礦物,濕度變化時有較大體積變化,變形受約束時產生較大內應力。所以稱為膨脹岩。
膨脹岩土場地,按地形地貌條件可分為平坦場地和坡地場地。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應劃為平坦場地:
1地形坡度小於5°,且同一建築物範圍內局部高差不超過1m;
2地形坡度大於5°小於14°,與坡肩水平距離大於10m的坡頂地帶。
不符合以上條件的應劃為坡地場地。
膨脹岩土地區的工程地質測繪和調查應包括下列內容:
1查明膨脹岩土的岩性、地質年代、成因、產狀、分佈以及顏色、節理、裂縫等外觀特徵;
3調查地表水的排泄和積聚情況以及地下水類型、水位和變化規律;
4搜集當地降水量、蒸發力、氣溫、地溫、乾濕季節、乾旱持續時間等氣象資料,查明大氣影響深度;
5調查當地建築經驗。
膨脹岩土的勘察應遵守下列規定:
1勘探點宜結合地貌單元和微地貌形態布置;其數量應比非膨脹岩土地區適當增加,其中採取試樣的勘探點不應少於全部勘探點的1/2;
2勘探孔的深度,除應滿足基礎埋深和附加應力的影響深度外,尚應超過大氣影響深度;控制性勘探孔不應小於8m,一般性勘探孔不應小於5m;
3在大氣影響深度內,每個控制性勘探孔均應採取Ⅰ、Ⅱ級土試樣,取樣間距不應大於1.0m,在大氣影響深度以下,取樣間距可為1.5~2.0m;一般性勘探孔從地表下1m開始至5m深度內,可取Ⅲ級土試樣,測定天然含水量。
膨脹岩土的室內試驗,除應遵守本規範第11章的規定外,尚應測定下列指標:
1自由膨脹率;
2一定壓力下的膨脹率;
3收縮係數;
4膨脹力。
形量,並劃分脹縮等級。計算和劃分方法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膨脹土地區建築技術規範》(GBJ112)的規定。
有地區經驗時,亦可根據地區經驗分級。
當擬建場地或其鄰近有膨脹岩土損壞的工程時,應判定為膨脹岩土,並進行詳細調查,分析膨脹岩土對工程的破壞機制,估計膨脹力的大小和脹縮等級。
膨脹岩土的岩土工程評價應符合下列規定:
1對建在膨脹岩土上的建築物,其基礎埋深、地基處理、樁基設計、總平面布置、建築和結構措施、施工和維護,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膨脹土地區建築技術規範》(GBJ112)的規定;
2一級工程的地基承載力應採用浸水載荷試驗方法確定;二級工程宜採用浸水載荷試驗;三級工程可採用飽和狀態下不固結不排水三軸剪切試驗計算或根據已有經驗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