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千萬人才工程
一項國家重大人才培養計劃
百千萬人才工程”是根據國家科技發展規劃和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制定的國家重大人才專項。
百千萬人才工程,是根據國家科技發展規劃和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制定的,旨在加強中國跨世紀優秀青年人才培養的一項重大舉措。1994年7月由國家人事部提出,1995年底由人事部、科技部、教育部、財政部、原國家計委、中國科協、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等七個部門聯合在全國範圍內組織實施。其宗旨是:到20世紀末,在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影響重大的自然科學和社會科學領域,造就一批不同層次的跨世紀學術和技術帶頭人及後備人選。百千萬人才工程堅持以培養(而不是選拔)為主的原則。
百千萬人才工程共分三個層次:第一層次,到2000年,造就上百名45歲左右,能進入世界科技前沿,在世界科技界享有盛譽的學術和技術帶頭人;第二層次,造就上千名45歲以下具有國內先進水平,保持學科優勢的學術和技術帶頭人;第三層次,培養出上萬名30至45歲在各學科領域裡有較高學術造詣、成績顯著、起骨幹或核心作用的學術和技術帶頭人後備人選。
百千萬人才工程分兩個階段實施:第一個階段,到1997年遴選和掌握五六千名或更多30至40歲左右的優秀人才,作為重點培養對象;第二階段,到2000年,在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影響重大的50個左右的一級學科和500個左右的二級學科門類中,造就一批國內一流或具有世界水平的專家、學者,使他們成長為各個學科領域跨世紀的學術和技術帶頭人,從而改善中國專業技術帶頭人隊伍的結構,全面推動中國專業技術隊伍建設工程。
“新世紀百千萬人才工程”是為深入貫徹全國人才工作會議精神,進一步加強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促進優秀中青年學術技術帶頭人的成長,由人事部等7部委聯合組織實施的。國家級人選每兩年選拔一次,每次選拔500名左右,在各地、各部門推薦的基礎上,經專家評審,並報“工程”領導小組批准產生。在各學科、各技術領域有較高學術技術造詣的帶頭人;數萬名在各學科領域裡成績顯著、起骨幹作用、具有發展潛能的優秀年輕人才。
堅持以鄧小平人才人事理論和江澤民同志“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牢固樹立人才資源和人才資源開發的觀念,以培養國家急需緊缺的高級人才為目標,按照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規律和人才成長規律,創新人才隊伍建設制度,建立尊重特點、鼓勵創新的人才兼備、開拓創新、具有國際先進水平的科技專家和國內學術技術帶頭人,為新世紀我國經濟、科技和社會發展提供高層次骨幹人才保證。
根據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第三步戰略目標和實施人才戰略的總體部署,到2010年,培養造就數百名具有世界科技前沿水平的傑出科學家、工程技術專家和理論家;數千名具有國內領先水平,在個學科、各科技領域有較高學術技術造詣的帶頭人;數萬名在各學科領域裡成績顯著、起骨幹作用、具有發展潛力的優秀年輕人才。
“工程”人選主要在國有企事業單位中選拔,其他經濟成分的企事業單位中符合條件的,也可以選拔。
百千萬人才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遵紀守法,具有解放思想、實事求是、不斷創新的科學精神和良好的職業道德。(2)學風樸實嚴謹,有強烈的事業心、較高的學術造詣和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其學術技術水平在國內同行中具有一定的優勢(3)年齡在45周歲以下(含45周歲)。
建立完善的人才培養工作機制,分層次、多渠道選拔和培養“工程”人選。人事部、科學技術部、教育部、財政部、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會、中國科學技術協會,組成新世紀百千萬人才工程領導小組,共同負責“工程”的實施,並根據培養目標的要求,重點抓好國家級學術技術帶頭人的選拔、培養工作,特別是培養造就一批衝擊世界科技前沿、勇於創新和創業的傑出人才(以下簡稱國家級“工程”人選)。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承辦“工程”實施的具體工作,辦公室設在人事部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司。
各地區、各部門人事廳(局)會同有關部門根據“工程”培養目標的要求,制定相應的人才培養計劃並組織實施。
1. 國家級“工程”人選每兩年選拔一次,每次選拔500名左右,其中,在科技創新目標明確、能帶動前沿學科發展和提升我國在世界範圍內科技地位的科學領域中選拔100名拔尖人才;在事關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主要學術領域選拔400名學術技術帶頭後備人才和高層次急需人才。國家級“工程”人選選拔的具體辦法是:(1)各地區、各部門人事廳(局)會同有關部門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提出本地區、本部們推薦人選並徵求有關專家意見后報送人事部。(2)人事部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專家評審委員會對各地區、各部門推薦的人選進行評審后,報“工程”領導小組審批。(3)公布人選名單,頒發《國家級“百千萬人才工程”入選證書》。
各地區、各部門根據“工程”培養目標的要求,負責省部級“工程”人選的選拔和培養。
2、建立《“百千萬人才工程”人選考核檔案》,全面加強人選德、能、勤、績的考核工作。考核工作由人選所在單位結合年度考核組織實施。考核結果報省部級人事部門備案,其中國家級“工程”人選的考核結果報“工程”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3、在考核的基礎上,對“工程”人選實行動態管理,每五年核定、調整一次。建立“百千萬人才工程”人選信息庫。
1、加大對“工程”人選的資助力度。在同等條件下,國家傑出青年科學基金、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青年科學基金對“工程”人選中從事基金研究的給予優先資助。符合“中國博士后科學研究基金”、博士后科學研究專項資助經費“、”留學人員科技活動項目擇優資助經費“資助條件的,提高資助額度。各地區、各部門要多渠道籌措資金,根據人選的實際情況,定向投入,重點支持。
2、鼓勵和支持“工程”人選通過競爭承擔國家或省區市、部門的重大科研工作和重大工程項目,委以重任,並賦予他們充分的科研自主權。各級各類學術團體、學術技術委員會要積極吸收“工程”人選參加並安排其擔任一定的職務,是他們在參與重大學術決策和科技發展規劃的制定中,貢獻力量,增長才幹。
3、積極創造條件,支持“工程”人選開展國內外學術技術交流活動。根據“工程”目標任務要求,採取多種措施,有計劃、重點地選送“工程”人選到國外一流大學、科研機構、知名企業從事研修工作。進一步完善“工程”人選高級研修班資助辦法,加大支持力度。根據國家科技發展規劃,人事部有計劃的組織“千百萬人才工程”技術研究班,促進“工程”人選與國內外高水平專家的學術技術交流。,不斷提高學術技術水平和參與國際科技競爭的能力。
4、加強以“工程”人選為核心的人才群體建設。“工程”人選所在單位應根據崗位和任務的需要,通過設立流動性崗位,面向國內外公開招聘“工程”人選急需的人才或助手。依託國家級“工程”人選所在的國家重點實驗室、國家工程研究中心、重大科學工程和知識創新基地,以國家級“工程”人選為核心,加強優秀人才引進和培養力度,形成一批既有專業優勢、科學互補、創新能力強的優秀人才群體。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遴選創新研究群體時,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資助國家級“工程”人選為核心或骨幹從事基礎研究的團隊。
5、進一步改善“工程”人選的待遇。各地區、發、各部門可根據實際情況,對“工程”人選實行適當傾斜的激勵政策。在各地區、各部門上報的享受政府特殊津貼人員中,屬國家級“工程”人選的,由人事部下達專項指標解決,不佔其所在地區、部門的指標控制數。
6、認真做好聯繫和服務工作。積極創造條件,妥善解決“工程”人選工作和生活中的實際困難,使他們擺脫各種繁雜的事務,專心致志地從事科研和技術創新工作。要採取切實措施,改善“工程”人選的醫療保健條件,定期安排他們體檢,組織“工程”人選學術休假。對“工程”人選的助手配備以及配偶、子女隨遷調動等,要妥善予以解決。
7、加強對“工程”人選的思想政治工作。根據“工程”人選的特點,採取多種形式,開展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和思想信念、職業道德教育,組織國情教育考察活動,大力宣傳先進典型事迹,引導他們樹立真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發揚愛國主義和解放思想、實事求是、不斷創新的科學精神,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做出新的更大的貢獻。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最近出台《國家百千萬人才工程實施方案》,提出從2012年起,用10年時間,選拔培養4000名左右“百千萬工程”國家級人選,重點選拔培養瞄準世界科技前沿,能引領和支撐國家重大科技、關鍵領域實現跨越式發展的高層次中青年領軍人才。國家百千萬人才工程有哪些特點和創新之處?記者就此採訪了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司負責人。
亮點一:選拔範圍拓展到非公領域
百千萬工程面向各類企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選拔。圍繞國家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綱要和國家中長期科學技術發展規劃綱要確定的經濟社會發展重點領域,向引導基礎理論原始創新、推動基礎學科創新發展的中青年領軍人才傾斜。工程由過去的主要在國有企事業單位中選拔擴大到面向各類企事業單位,為非公領域專業技術人才發展暢通渠道。
亮點二:特殊培養 大膽使用
在職務安排、考核評價、工作條件和生活待遇等方面制定相應措施,對工程人選重點培養、大膽使用。事業單位引進工程國家級人選而無相應空缺崗位的,可按規定申請設置特設崗位,不受單位崗位總量、最高等級和結構比例限制。支持工程人選參與重大政策諮詢、重大項目論證、重大科研計劃和國家標準制定、重點工程建設。
亮點三:支持自主組建創新團隊
支持工程人選自主組建創新團隊,在選題立項、科研管理、人才配置等方面給予更多自主權。對以工程國家級人選為核心的研究團隊,自然科學基金會按規定優先遴選為創新研究群體。支持工程人選依託重大科研項目等招收項目博士后,組建團隊急需人才或助手,可打破所有制和地域限制,通過多種形式予以聘請。
亮點四:緊缺人才可實行項目工資
作出突出貢獻的工程國家級人選,可優先納入全國傑出專業技術人才、中國青年科技獎獲得者等國家科學技術和人才獎勵選拔推薦。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分配向作出突出貢獻的工程人選傾斜,對部分緊缺急需引進的高層次人才,經批准可實行協議工資、項目工資等分配辦法,支持用人單位為他們建立補充養老、醫療保險。
亮點五:領軍人才給予優先資助
加大中青年領軍後備人才支持力度,對符合中國博士后科學基金資助、留學人員科技活動項目擇優資助等條件的優先給予資助。統籌國家重大人才工程支持經費、國家科技計劃專項經費和相關基金,對“國家特支計劃”百千萬工程領軍人才給予特殊支持,地方和用人單位可配套給予適當經費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