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安全網

金融安全網

金融安全網,國際上最早是1986年國際清算銀行(BIS)提出來的,但此後很長時間世界各國並未對其引起足夠的重視。

基本介紹


為了保持整個金融體系的穩定,防患於未然,當某個或某些金融機構發生一些問題時,動員各種力量,採取各種措施,防止其危機向其他金融機構和整個金融體系擴散和蔓延,這樣的保護體系可以形象的比喻為“金融安全網”(financial safety net)。金融安全網在一國的經濟金融體系中對於穩定金融秩序、維護公眾信心,進而保護實體經濟不遭受損害,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對於金融安全網的構成有很多種不同見解,一般來說,狹義的金融安全網只包括存款保險制度,或包括存款保險制度及央行最後貸款人。廣義的金融安全網除上兩項外還包括監管機構的審慎監管和破產處置程序。現在比較受認同的金融安全網的構成一般包括央行最後貸款人、監管機構的審慎監管和存款保險制度三大支柱。
金融安全網的界定
金融安全網,國際上最早是1986年國際清算銀行(BIS)提出來的,但此後很長時間世界各國並未對其引起足夠的重視;在國內金融安全網的概念相對較新,比較正式提出金融安全網的概念是在央行2005年發布的《中國金融穩定報告》,其指出:“目前的金融穩定是相對靜態的金融穩定,要想保持長期、動態的金融穩定,除了轉變經濟增長的方式、保持宏觀經濟穩定、進一步深化金融機構的改革、改善金融生態環境等因素以外,很重要的就是完善金融安全網的建設工作。”近年來頻繁發生的金融危機,使金融監管對象更多地轉移至機構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能力,以及銀行內和銀行間的風險暴露監測,而次貸危機的破壞性衝擊更突出了控制系統性風險的戰略地位,因此,后危機時代人們將目光投向了旨在防範風險的金融安全網建設。目前,對於金融安全網的認識,國內外學者基本達成了一致,即金融安全網是保護金融體系穩定的一系列的制度安排;是防範金融危機,降低金融機構發生風險的管理措施;是管理金融危機,防止危機蔓延或減輕其破壞性影響的約束機制。
金融安全網的運行機制是設計、安排一系列制度和監測工具,以此來評估和監測金融系統的風險,對金融系統潛在的風險從經濟運行周期、金融市場以及金融機構行為之間等多個維度綜合考量,並在此基礎上對金融機構實施金融監管和金融救助的完整體系。因此,金融安全網是由多種要素組成和共同發揮作用的,但現階段對於金融安全網的構成要素,不僅理論界尚未達成一致,從各國實踐看也不盡相同。國際存款保險機構協會(IADI)認為,金融安全網的構成要件包括:審慎監管原則、最後貸款人和存款保險制度;而國際清算銀行(BIS)則認為還應加上貨幣支付結算系統;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認為應概括為最後貸款人、存款保險制度和金融機構退出機制。應指出的是,從動態視角看,金融安全網的要件是政策當局根據本國金融形勢和發展狀況而設計的,當金融系統外部或內部因素變化時,需要運用更有針對性的制度安排或工具適應新變化。此次金融危機爆發后各國採取的補救措施就是一個有力的證明。結合我國實際情況,在金融安全網構建方面也進行了深入的探討,多數研究傾向於我國現階段的金融安全網應包括審慎監管原則、最後貸款人和存款保險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