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文化研究會

中國文化研究會

徠中國文化研究會是經中國政府註冊的、隸屬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部的國家一級學術社團。

中國文化研究會成立於1984年10月,其前身為中國文化書院。是時任中共中央總書記的胡耀邦同志親自批准並支持的學術團體,於1991年正式更名註冊為中國文化研究會。期間中國文化研究會轄辦了北京商業高等秘書學院、中國企業文化研究院等機構。

組織機構


中國文化研究會下設理事會、行政管理系統、專業職能部門和各類學術研究機構即各類專業學術委員會。
理事會由國內外各界著名專家、學者、社會知名人士組成,人才薈萃,領域廣泛。有社會賢達、學界泰斗,中年專家等,為廣泛開展中國文化各領域的研究與宣傳推廣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主要職責


中國文化研究會的行政管理部門,吸收國外先進的管理理論並結合中國具體國情,以優質高效的管理水平推動和促進文化產業的發展。

重大成果


一。舉辦系列講座
1984年,中國文化書院剛一成立,即開辦了旨在探討中國傳統文化與現代化關係的四個系列講座,隨後又舉辦了全國有一萬人參加的“中外比較文化研究”,促成了海峽兩岸文化學者的學術交流,出版了數十卷本的文化專著。正是在這一開拓的推動下,對中國傳統文化的反思以及中西文化的比較成為當時文化學術界的熱門話題。此後許多大學紛紛開設了相關的課程。
二。舉辦系列活動
1987年組織了“文化與未來”系列活動,並邀請了“羅馬俱樂部”和世界未來學會的12位世界級的未來學專家來華訪問講學,共同探討人類未來將要面對的全球性問題,並將這些新課題第一次傳播給國內學界。與此同時,應國家環保局的邀請,著手研究、搭設我國的現代環境科學的具體框架,組織編寫了環保幹部培訓教材。並對全國近萬名環保幹部進行了為期兩年的系統培訓,其成功獲得了聯合國環保署的特別表彰。
三。創建中國企業文化研究院
1988年,創建了中國文化研究會——中國企業文化研究院,力求在諸多邊緣學科或跨學科的研究領域形成突破,為改革開放之初所涉及國計民生的重大課題提供全新的觀念和理論。
中國企業文化研究院成立不久,就針對全國300萬房產管理幹部不知房地產業為何物的狀況,針對他們的知識結構必須向商品經濟管理型轉變的迫切需要,與建設部共同策劃,開辦了全國首次為期一年半的“房地產經營與管理電視教育培訓班”。13門課程及教材大綱由自行設計,組織了數十位各方面的專家分別撰寫,很快完成了300萬字的中國第一部系統的房地產經營管理教材,為中國最初的房地產業培養了大批骨幹。
就在亞洲金融危機前夕,研究設計了以“銀行安全體系、金融犯罪防範”為主題的10門系統課程,對我國銀行管理幹部進行了培訓。
十多年來,研究院完成了環境經濟學、企業文化、地政管理、企業自我診斷、生產現場管理、現代物流、批發市場、期貨市場、現代營銷、國有資產產權運營管理、民營企業產權機制、農村股份合作制、工業工程IE、銀行安全管理等等二百多個門類新課程的教學體系設計和培訓計劃實施,均是我國在本學科的第一套系統教科書。這些課程在關係國計民生的重大課題方面,為國家培訓了各個行業的中高級主管幹部五十六萬餘人。
四。主持決策研究工作
接受國務院機構和地方政府及企事業單位的委託進行課題研究、諮詢和項目規劃工作。
1989年為深圳寶安集團的上市進行資產重組方案設計;
1992年幫助商業部考察論證並制定具體測算方案,引進了“倉儲市場”的商業模式;
1994年創建了我國第一個“球幕影院”,並首先採用“票房分成”方式進口拷貝,為我國引進十部大片提供了借鑒;
1994年為廣東惠陽市五個貧困縣設計“康源休閑區”並主持全方位規劃工作;
1998年應太平洋經濟合作組織的邀請為在中國舉辦的二千年大型活動創意設計“2000年綠色家園國際博覽會”等等。
這些工作不僅產生了直接的社會效益,同時也為研究機構帶來了可觀的收入,形成了研究工作的良性循環。所主持的設計規劃項日創意高新,既具有很強的前瞻性,又滲透著深厚的文化背景;既重視相關邊緣學科的綜合研究成果,又有詳盡完整的財務分析數據。
十幾年來,在改革開放的大潮中,把中國文化的深厚底蘊與現代企業管理手段及市場觀念相結合,成功地做到了不要國家投資、不要企業贊助、依靠自身產出,以教養文、以文養教,扎紮實實地實踐著、開創著一條文化產業化、教育產業化的道路,為中國的知識經濟模式做出了最好的詮釋。
五。舉辦大型展覽
1990年第十一屆北京亞運會期間,中國文化研究會投資百萬元,在勞動人民文化宮舉辦了“漢字走向十一世紀”大型展覽,引起了海內外的轟動。展覽全面、系統地介紹了漢字演變的歷史過程及其在高科技時代的發展前景,通過各種文字資料、圖片、實物、雕塑以及多媒體等形式。向人們展示了漢字文化的豐厚底蘊以及中國傳統文化的延續性。類似的文化項目成果在魯軍先生的機構介紹中有著一份長長的清單。
六。重修《中國本草全書》
中國文化研究會啟動了重修《中國本草全書》工程。自1995年至2002年,歷時8年完成了《中國本草全書》共計410冊,24萬頁,2億5千萬字,重1噸。
《中國本草全書》的文獻採集於世界130多家圖書館、博物館及大量私家密藏。收錄了自公元前220年至公元1911年間,中國古近代所有重要的本草專著及本草相關文獻2000餘種,其中彩圖8000餘幅,是迄今為止收錄範圍最廣、文獻資料最全的一部中國藥學文獻的百科全書。它既是一份厚重的歷史文化遺產,又是一部人與自然關係史的百科全書,更是現代生物科技的數據源。《中國本草全書》集文獻價值、歷史價值、學術價值、實用價值、藝術價值、收藏價值於一身,堪稱中國本草之大全、人類生存之財富。
中國文化研究會還與中國文物研究所合作,為中國文物研究所製作並開通了中國文物研究網頁。
因此我們將其原版影刻為《中國本草全書》,共計410卷,24萬餘頁,2億字;並以精美的裝禎設計和選材,限版精印300部,把“土石方”變成了可以傳世百代的文化科技精品。

主要活動


一、中外比較文化研究
日期:1985年——1986年
開辦一系列大型講座。極大地推動了文化界及全社會研究中國文化、中外比較文化的熱潮。為中國改革開放的思想文化準備做出了貢獻。
二、中國環境科學
日期:1986年——1987年
受國家環保局曲格平局長的委託創建了中國環境科學的學科體系,編寫了全國第一套系統的權威的環保科學教科書。並以此為教材,培訓了全國各省地縣第一批環保幹部近2萬人。
三、房地產經營與管理
日期:1987年——1988年
受國家建設部和房地產業司委託研究創建中國笫一套房地產學科體制,編寫了一套房地產理論與實務的教科書。並以此為教材培訓了全國縣以上的房管幹部30多萬名。
四、中國企業文化
日期:1988年
中國文化研究會系統地創建中國的企業文化理論和編年體系。出版了中國第一套企業文化教科書。並以此為教材,連續舉辦了一系列培訓班,培養了中國第一批企業文化人才。
五、土地管理學
日期:1989年——1996年
受國家國土局委託編輯出版了《土地管理學》8門學科教科書。並以此為教材,通過電視教育頻道,對全國鄉鎮級土地管理人員進行了大規模全員培訓。
六、金融安全學
日期:1995年,合作單位:農業銀行
預測到亞洲金融危機爆發的可能。創建了以“加強銀行安全體系、防範金融犯罪”為主題的《金融安全學》。並以此為教材,培訓了銀行業3萬多名幹部。對中國金融安全起到了積極作用。
七、中國本草工程
日期:1994年——2002年
歷時8載,完成了《中國本草全書》的編輯出版工程。此項龐大工程共計410卷、2億5千萬字。共收錄我國古近代本草專著800餘部,本草典籍千餘種。其中40多部本草專著是流散海外的孤本珍本。
《中國本草全書》的出版,在全世界引起極大反響。此書獲得國家新聞出版署頒發的全國優秀古籍整理一等獎。
八、編纂《中國文明史一網路編年版》即:“中國桶”工程
日期:2005年6月
藉由網際網路的無限容量、強人功能和開放特性,搭建一個多功能的平台,它像一個無限大的桶,可以一無遺漏地將幾千年中華文明,縱橫經緯地、多維地組織起來,並以多媒體的方式存儲和表現出來,我們形象地稱之為“中國桶工程”。
中國桶將裝入中華民族自上古時代至1911年之間的所有文字、所有文物、所有歷史遺跡和所有文明遺存。其文字總量預計約500億字,圖、像、影、音等其他介質文件預計達2億件。此項工程正在全國範圍內扎紮實實且又轟轟烈烈地實施之中。
九、編輯出版《中國本草全書精要及指南》
日期:2006年——2008年
410卷中文版的《中l型本草全書》問世以後,對於人類的健康研究和天然藥物研究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由於這部書是以中文出版的,在中國和日本等亞洲國家的使用還比較方便。但是,對於美國和歐洲等西方國家使用就有很大的局限性。為了將《中國本革全書》這一全人類共同的文明成果介紹給世界更多的國家和人民,我們正著手編輯出版10卷本《中國本草全書提要及導讀》英文版。
十、翻譯出版《西方世界偉大著作》
日期:2004年——2008年
中國必須了解西方。了解西方最重要的是研究西方的思想文化。《偉大著作》(大英百科出版社)是我們認為最適合於中國讀者的一套能夠體現西方思想文化的文獻叢書。中國文化研究會擬就西方的《偉大著作》做如下工作:
第一步,就是把這部關於翻譯成中文並出版,提供給中國的教育界和學術界;第二步,我們將參照它的編輯思想和體例標準,將能夠集中體現中國傳統文化的中國著作叢書,編撰成一部中國的《偉大著作》;第三步,當條件許可的時候,我們將中國的《偉大著作》翻譯成英文版,提供給世界各國人士。
經過兩年的準備時間,上述出版工作業已形成了詳盡的計劃。2006年中國文化研究會開始邁出第一步——翻譯出版《西方世界偉大著作》。

業務範圍


理論研究;學術交流;專業培訓;國際合作;諮詢服務。

組織章程


中國文化研究會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本社團名稱
中國文化研究會(簡稱:中研會)
第二條本團體的性質
由學術性、聯合性、專業性、行業性單位或個人組成,非營利性社會組織。
第三條本團體的宗旨
繼承和弘揚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發掘整理保護研究和發展祖國優秀傳統文化遺產,擴大國際間的文化交流與合作,促進中國文化的現代化與國際化。
第四條 本團體接受文化部社會團體辦公室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五條 本團體的地址
北京市朝陽區安定路1號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六條 本團體的業務範圍:
(一) 理論研究;
(二) 學術交流;
(三) 專業培訓;
(四) 國際合作;
(五) 諮詢服務。
第三章 會 員
第七條 本團體的會員種類為單位會員、個人會員兩種。
第八條 申請加入本團體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擁護本團體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團體的意願;
(三)在本團體的業務(行業、學科)領域內具有一定的影響。
第九條 會員入會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會申請書;
(二)經理事會討論通過;
(三)由理事會或理事會授權的機構發給會員證。
第十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本團體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參加本團體的活動;
(三)獲得本團體服務的優先權;
(四)對本團體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五)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十一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執行本團體的決議;
(二)維護本團體合法權益
(三)完成本團體交辦的工作;
(四)按規定交納會費;
(五)向本團體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第十二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團體,並交回會員證。
會員如果一年不交納會費或不參加本團體活動的,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三條 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產生、罷免
徠第十四條 本團體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其職權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
(三)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決定終止事宜;
(五)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條 會員代表大會須有2/3以上的會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需經到會員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六條 理事會是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在閉會期間領導本團體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
第十七條 理事會的職權是:
(一)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長(會長)、副理事長(副會長)、秘書長;
(三)籌備召開會員代表大會;
(四)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五)決定會員的吸收或除名;
(六)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
(七)決定副秘書長、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八)領導本團體各機構開展工作;
(九)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十)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八條 理事會須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九條 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條 本團體設立常務理事會(理事人數較多時,可設立常務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由理事會選舉產生,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第十八條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項的職權,對理事會負責(常務理事人數不超過理事人數的1/3)。
第二十一條 常務理事會須有2/3以上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常務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二條 常務理事會至少半年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三條 本團體的理事長(會長)、副理事長(副會長)、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二)在本團體業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
(三)理事長(會長)、副理事長(副會長)、秘書長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70周歲,秘書長為專職;
(四)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的;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四條 本團體理事長(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會(常務理事會);
(二)檢查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代表本團體簽署有關重要文件。
第二十五條 本團體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劃;
(二)協調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開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書長以及各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主要負責人,交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決定;
(四)決定辦事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
(五)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五章 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二十六條 本團體經費來源:
(一)會費;
(二)捐贈;
(三)政府資助;
(四)在核准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七條 本團體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會員會費。
第二十八條 本團體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二十九條 本團體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三十條 本團體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三十一條 本團體的資產管理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會員代表大會和財政部門的監督。資產來源屬於國家撥款或者社會捐贈、資助的,必須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並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
第三十二條 本團體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須接受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和業務主管單位組織的財務審計。
第三十三條 本團體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佔、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四條 本團體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和保險、福利待遇,參照國家對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五條 對本團體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後報會員代表大會審議。
第三十六條 本團體修改的章程,須在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後15天內,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並報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後生效。
第七章 終止程序及終止后的財產處理
第三十七條 本團體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於分立、合併等原因需要註銷的,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
第三十八條 本團體終止動議須經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並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
第三十九條 本團體終止前,須在業務主管單位及有關機關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四十條 本團體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辦理註銷登記手續后即為終止。
第四十一條 本團體終止后的剩餘財產,在業務主管單位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於發展與本團體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八章 附 則
第四十二條 本章程經2010年9月1日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
第四十三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團體的理事會。
第四十四條 本章程自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