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寄萍
《流星蝴蝶劍》中角色
高寄萍,就是古龍小說《流星蝴蝶劍》中的人物“高老大”。小說中的高老大“快活林”主人。幼時即孤苦無依,十二三歲時毅然從死神手中救下四位孩子。兵荒馬亂的年代,為求孩子們能活命,不惜用貞操換來兩斤肥肉,后四人皆尊其為“高老大”,全心為其賣命。然其因不幸遭遇而憤世嫉俗,終迷失於人生的歸途中。
13歲,身為孤兒的她收養了四個比自己還小的孤兒。
高寄萍
20歲,半夜沖涼,被四個半大的孩子看到身體。
28歲,找到那屠夫將一柄三尺長的刀從他嘴裡刺了下去。
37歲,已成為快活林的“老闆娘”好多年。
38歲,希望破滅,眾叛親離,飲毒酒自盡。
那是一個戰亂飢災最嚴重隨時可以在路旁看到餓死的人的年代。高老大,她原名高寄萍。寄託的寄,浮萍的萍。也許這個名字本就想給她帶來流浪的生活,所以她很小便成了孤兒。有一天她看見餓倒在路上的小孟,出於同命相連的憐憫,她用僅剩下的大半個又冷又硬的饅頭救回孟星魂的生命。後來,她又收養了葉翔、小何、石群,三個同樣命運的孤兒。他們叫她大姐,同時她也是他們的朋友,他們的母親。為了養活這四個孩子,為了養活她自已,她幾乎做過任何事。她偷,她搶.她騙,她甚至出賣過自已。她十四歲的時候就被一個屠夫用兩斤肥肉換去了童貞。她始終沒有忘記那張壓在她臉上倘著口水的臉。生活讓高老大吃盡了苦頭,於是她心裡暗自發誓要奮鬥。
隨著高老大生理和心理的逐漸成熟,她也渴望愛情。但她的身邊除了幾個半大的孩子之外,全都是豬狗一般骯髒的男人。於是她只有自戀。高老大20歲的時候,他們還在流浪。夏日的一天他們睡在別人又悶又熱的穀倉里,半夜她到角落裡用冷水在沖洗。月光從穀倉頂上的小窗照下來照在她赤裸裸的發著光的胴體,她的手在自己胸膛上輕揉咽喉里發出聲聲夢囈般的呻吟。然後她身子突然痙攣整個人都似已虛脫。她的第一次復仇隨著孩子們的逐漸長大,高老大把他們都訓練成了職業的殺手。那時高老大正值盛年,他們的團隊也是最具活力的時候。於是在28歲那年,她找到那屠夫,將一柄三尺長的刀從他嘴裡刺了下去。終於獲得第一次的復仇。
高寄萍貪慕名利,心機太深,甚至本性裡帶著卑賤。但高寄萍是有感情的,否則在拿到地契后她不會選擇赤裸裸的離去,魂魄未散之時亦不會想起那些她救過、也利用過的孩子。她自盡后,只有石群回來了,抱著她的屍身痛哭,淚水滴落在她雪白的臉頰。
高寄萍
《流星蝴蝶劍》中寫到:
第九杯酒喝下去的時候,她的眼睛,已亮如明星。
屋子裡有六七個人正在擲骰子,骰子擲中的聲音,脆如銀鈴。
燈也是銀的,嵌在壁上,柔和的燈光照著桌上精緻的瓷器,照著那紫檀木上鋪著大理石的桌子,照著那六七張流著汗的臉。
她心裡覺得很滿意。
這是她的屋子,屋子裡所有的一切,全都是她的。而這屋子,只不過是她財產中極小極小的一部分。
這幾人不是家財萬貫的富商巨賈,就是聲名顯赫的武林豪傑,本來甚至連瞧都不會瞧她一眼,現在卻全都是她的朋友。
她知道她只要開口,他們就會去為她做任何事,因為他們也同樣有求於她,她也隨時準備答應他們各種奇怪的要求。
迎門坐著的一個留著短髭、穿著錦袍的中年人,就是魯東第一豪族秦家的第六代主人。
有一天他帶著酒意說,他什麼都吃過,就是沒吃過一整隻烤熟了的駱駝,第二天,他剛張開眼,就看到四條大漢抬著他的早點進來。
他的早點就是一整隻烤熟的駱駝。
在她這裡,你甚至可以提出比這更荒唐的要求,在她這裡你無論要什麼,都絕不會失望。
但就在十幾年前,她還一無所有,連一套完整的衣服都沒有,只能讓一些無賴貪婪的眼睛在她身上裸露的部分搜索。
那時無論誰只要給她一套衣服,就可以在她身上得到一切。
現在她卻已幾乎擁有一切。
她眼睛越亮的時候,酒意越濃。
骰子聲不停地響,賭注越來越大,臉上的汗也越來越多。
看著他們的臉,她忽然覺得很可笑,這些平日道貌岸然的男人遇到賭和女人,就變成一群狗,一群豬,一群豬和狗的混種。
她想吐。
那邊有人在喊:“這次我坐莊,老闆娘要不要過來押一注?”
她過去,隨隨便便押了張銀票。坐莊的人是個鏢局的鏢主,還開著幾家飯莊,平時總喜歡在她面前賣弄他那又粗又壯的身體,和手上那塊漢玉戒指,表示他不但有錢,還有人。
她當然知道他在打她的主意。
莊家擲出的點子是“十一”,他笑了露出了滿嘴餓狗般的黃板牙。
她隨隨便便地拈起骰子,一擲,擲了一個“四紅”。
莊家雖然笑得已有點勉強,卻還在笑,可是當他看到她押下的銀票上寫著“五萬兩整”的時候,他的臉就變得比牙齒更黃更黑了。
她笑了笑,道:“這是鬧著玩的,算不得認真,宋三爺身上若是不方便就學兩聲狗叫,讓大家樂一樂,這次賭的就算是狗叫。”
為了五萬兩銀子,相信很多人都願意學狗叫。
但她已輕輕推開門,悄悄溜了出去,她生怕自己會當場吐出來。
曙色已臨,廣大的園林,在曙光中顯得更加神秘。
她沿著小徑走,走出了這一片美麗的園林,就到了山腳下的木屋,推開門,就看到了半醉的孟星魂。
她悄悄走過去,向他伸出了手……
孟星魂並沒有睡著,也沒有醉,他只是不願意太清楚。
聽到腳步聲,他張開眼,就看到了她的手。
無論誰都不能不承認這是雙極美麗的手,只不過略嫌太大了些,正顯示出這雙手的主人那種倔強的性格。
現在看到這雙手的人,絕不會相信這雙手曾經在結了霜的地下挖過番薯在幾十尺深的廢礦穴下挖過煤。
她凝視著他,輕輕拿起了他胸膛上的酒樽,道:“你不該喝酒的。”
她的聲音雖溫柔,卻帶著種命令的方式。
她的確可以命令他。
“高老大”並不是大哥,是大姐。他的生命就是這雙手給他的,在當時說來,那塊又冷又硬的饅頭實在比世上所有的黃金都珍貴。
那時正是戰亂飢災最嚴重的時候,你隨時可以在路旁看到餓死的人。餓死人並不奇怪,能活下來才真是怪事。
沒有家,沒有父母,什麼都沒有,一個六歲大的孩子居然活了下去,不僅是怪事,而是奇迹。
奇迹就是高老大造成的。
她造了四個奇迹——有四個孩子跟著她,最小的才五歲,而她自己,也不過只是十三歲的孩子罷了。
為了養活這四個孩子,為了養活她自己,她幾乎做過任何事情。
她偷,她搶,她騙,她甚至出賣過自己。
她十四歲的時候就被一個屠夫用兩斤肥肉換去了童貞,她始終沒有忘記那張壓在她臉上淌著口水的臉。
十五年後,她找到那屠夫,將一柄三尺長的刀從他嘴裡刺了下去。
她貪慕名利,心機太深,她無情,甚至本性裡帶著卑賤。可是當我合上書,小蝶的形象瞬間蒼白,唯有高老大,還如罌粟花般在眼前妖嬈盛開著。
倘若一個女人的一生是個傳奇,我願用最慈悲的心去寬容她。高老大是有感情的,否則在拿到地契后她不會選擇赤裸裸的離去,魂魄未散之時亦不會想起那些她救過、也利用過的孩子。那天石群抱著她的屍身痛哭,淚水滴落在她雪白的臉頰。我在想,如果這時高老大沒有死,當她睜開眼睛,是否可以從此和石群一起過安靜的日子?這詩人般的少年從此放下殺人的劍,在寂寞的夜裡為她纏綿地吹簫。他的世界本沒有道理,她便是他的道理,她是她的母親,是他的愛人,是他的女神。老天,竟慈悲地為高老大留下了石群!
可惜,沒有一個作者有理由讓高老大活下去,一個人若總想去佔有不屬於他的東西,那他必然會輸的一窮二白。不禁又想起浴紅衣的話,安心地生活在自己的小世界里,做好自己該做的事,其他的,該是你的就是你的,不是你的又何必徒勞的爭取。有時候我覺得,這也正是我想要的生活,也只有如此,一個人的內心才能做到真正的平和。而高老大相反,她不惜一切去做的,都是我不曾想過的事,她的野心,她的深謀遠慮,她豪賭的勇氣都是我沒有的,也許這就是我喜歡她的原因,出於一個世界對另一個世界的欣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