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同(1339—1385)字大同,號朱陳村民,又號紫陽山樵,安徽休寧人,學士朱升之子。
資敏,盡傳其家學,通群經,諸藝畢給。
洪武十年(1377)舉明經,任本郡教授,修《新安志》,進之,十三年舉人材,授吏部司填充員外郎,尋升禮部右侍郎,后坐
藍玉案,賜自縊。
朱同文才武略,圖繪丹青,無所不精,時稱三絕。洪武十年嘗書壽春堂記。入侍懿文太子,太子愛其書,殊親重焉,為文羽翼六經,詩具盛唐風致。《明詩綜》錄詩一首。
朱同《覆瓿集》卷八《范平仲書雲溪歸隠圖后》:“余與朱君大同、程君伯靜生同歲……七歲時,舅氏延前翰林學士楓林朱先生於家塾,而大同侍其尊父來同硯席。明年先生由鄉貢赴春官。越三年己丑,先生又來教雲溪。”可知,朱同己卯(1339年)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