浸潤法
浸潤法
“浸潤”原意指液體漸漸滲入的意思。浸潤法就是以周圍的輿論持續長久地影響公眾心理的方法。其特點是作用緩和而持久,不易形成表面對抗,在潛移默化中對公眾心理產生影響,就像“滴水穿石”、“毛毛雨也能打濕衣衫”的道理一樣。所以,有的學者又把這方法叫做“滲透法”。
浸潤法對公眾心理的影響主要是解決“從”和“同”的問題。“從”就是“從眾”,“同”就是“同化”。就是要通過形成周圍的輿論一致,使人們產生一種從眾心理,並在這種輿論的影響下得到同化。浸潤法發生作用的關鍵是周圍輿論的一致性。
社會心理學家謝里夫(M.Sherif)1935年進行了一項經典實驗。實驗讓被試坐在一間完全黑暗的屋子裡,實驗者在距離被試15英尺遠的地方出示一個亮點,隨著光點的明滅,完全不動的光點看起來好像在移動,這就是“自運動現象”,被試的任務是估計光點移動的距離。研究結果發現,單獨估計時,被試的個體差異很大,但是如果由2人—3人組成一組,在房間里一起觀察,互相報告自己的估計,發現相互之間估計的差異逐漸縮小並逐漸趨於一致,說明了從眾心理的發生。
對從眾心理研究影響最廣的實驗是由社會心理學家索·羅門·阿希(S.E.Asch)設計的。1956年,阿希讓7名被試參加一個知覺判斷實驗。實驗材料為50套兩張一組的卡片,每組卡片都畫有直線,其中一張畫有一條標準直線,另一張卡片畫有三條直線,其中一條與標準直線同長,被試的任務是在實驗者面前呈現每套卡片時,找出與標準直線同長的直線。研究的目的在於群體壓力對公眾行為的影響。有趣的是,7名被試中,有6名為假被試,他們是實驗助手,只有1名真被試,真被試排在第6名,在進行的比較中,假被試故意作出錯誤判斷,真被試必須傾聽前5名被試的判斷後才能說出自己的看法。他面臨要麼相信自己的判斷,要麼跟隨大家,結果可想而知,前面的判斷越一致,真被試的從眾心理就越容易產生。索·羅門·阿希的實驗進一步證明:只要有三個人意見一致,從眾現象就會隨之發生,並達到約35%的概率。
這表明,當周圍輿論一致時,或至少是表面一致的時候,對公眾個體就會產生浸潤式的作用,使他們放棄或隱藏自己的不同意見,而達到與其群體意見的一致;當周圍輿論的一致性被打破時,從眾的概率就會大大降低。
人具有社會性,有合群的傾向。當人們在對某種事物處於無知狀態時,或是權衡自己的意見和周圍的輿論不合有沒有必要堅持自己意見的時候,合群的傾嚮往往支配自己的行為,從而產生從眾的心理。往往有這樣的情況,本來對公眾提出的某些不合理的要求感到氣憤,對個別內部成員的錯誤感到不能姑息,但在周圍輿論的壓力下和一致勸說下放棄了原則、作出了妥協;有時候,堅信自己是正確的,但在周圍輿論的一致勸說下,又對自己發生了懷疑,最後自我否定,放棄了自己的意見。意見轉變后的從眾就是同化,它是在外部因素的作用下,內部發生的趨同於外部影響的質變。
在現實生活中,經常會有這種現象。如在評價一個商品或一個組織時,當某人講出看法並有兩、三人認同后,其他人也會隨之附和,但如有兩、三人提出了不同的看法,第一個提出的看法往往就會被否定。由於人們一般都或多或少懼怕和周圍的輿論不一致,所以,在一般情況下,多數人都不會搶先發表意見,而是抱著“等一等”的心態,等別人先發表意見后再相機行事。因此,那種所謂“我們的看法完全一致的”說法,很難有其真實性,實際上最後幾個發表意見的人和極少數沒有表示同意也沒有表示不同意的人,很可能心裡就有不同意見,而是迫於周圍輿論的一致,使他們放棄或隱瞞了自己的不同意見。
在公共關係活動中,在運用浸潤法去影響公眾心理時,組織團體應當形成正確的輿論,用正確的輿論來影響公眾,引導公眾放棄錯誤的意見,認同正確的意見。最終和多數正確意見實現同化。
↑ 1.0 1.1 1.2 秦啟文,黃希庭.《公共關係心理學》M.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2002-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