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任法
思任法
思任法,思倫法子,1413年(永樂十一年),代兄思行法任雲南麓川平緬軍民宣慰使司宣慰使。
開始與明保持友好關係,同時不斷兼并各部,先後攻佔孟定、灣甸、干崖、南甸、騰衝、潞江及金齒等腰三角形地。明以定西伯蔣貴為總兵官,行在兵部尚書王驥總督軍務,率兵十五萬進軍麓川,發生“三征麓川”之役。
目錄
1441年(正統六年)夏,派兵三萬、象八十頭,佔大侯川(雲縣),奪威遠、景東,同時派人請降。後於駐地上江遭明軍三路夾擊,大敗。先後退守杉木籠、馬鞍山。列象為陣拒明軍,復敗。
1442年奔孟養,為木邦所擊,復走緬甸,為宣慰卜刺浪囚於阿瓦。
1443年明屢索,緬不予,並以水師迎戰,聲言割麓川給木邦,割孟養、戛里給緬甸,始交付。其子思機發以精兵堅守者闌,繼退守蠻莫。明責成雲南總兵沐昂再向緬甸索取思任法,許割孟養等地。
1446年,與其妻孥等32人被緬甸獻於明朝,中途不食,垂死,被明雲南千戶王政所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