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次路線鬥爭
中共黨史的一種概括方式
十次路線鬥爭是對中共黨史的一種概括、敘述方式。計有所謂陳獨秀右傾投降主義路線(第1次),瞿秋白(第2次)左傾盲動主義路線,李立三(第3次)冒險機會主義路線、王明(第4次)先左後右的機會主義路線,羅章龍(第5次)、張國燾(第6次)分裂主義路線,高崗、饒漱石反黨集團(第7次),彭德懷(第8次)右傾機會主義路線,劉少奇(第9次)資產階級反動路線,林彪(第10次)反革命集團。這種方式,把中共黨史說成是一部毛澤東與各種左右傾機會主義做鬥爭,一次次證明毛澤東政治領導和思想、路線的正確,並不斷壯大發展、取得勝利,完成馬克思主義普遍真理與中國實際相結合課題的歷史。
這一套概念體系是從蘇共、尤其是從《聯共(布)黨史》那裡照搬過來的。
在中共歷史上,六屆七中全會作過關於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這是延安時期為了全面確立毛澤東的領袖地位,最終統一黨內認識,總結經驗,明確歷史功過,加強黨內團結,在新的基礎上完成新的歷史使命的做法;因而形成了用路線鬥爭構築黨史體系,為現實的黨內鬥爭服務的先例。這種做法,在文革中被急於修改中共黨史、確立新的道統的文革意識形態沿用了。
最先提出“十次路線鬥爭”的,是毛澤東。而正式提出“十次路線鬥爭”概念的,是《周恩來在中國共產黨第十次全國代表大會上的報告》。在這十次路線鬥爭里,把中共在某個時期的曲折、失誤的賬,算到個人頭上,可以抹煞集體領導的責任,模糊挫折、錯誤產生的複雜原因,是一種充滿傳奇性、可以滿足某種窺視欲的解釋方式。既缺乏實事求是的科學性、嚴肅性,又容易被利用來進行黨內不同意見、不同派系的權力鬥爭。
文革時以此線索,編寫了官方、民間各種版本的黨內路線鬥爭大事記。其中有大量中共黨史的專業工作者也以此皋圭,亦步亦趨地編製教科書。在黨內組織生活學習時傳播,並規定有檢查、驗收、總結的制度。各級黨組織、機關單位的政治學習也反覆使用這樣的材料。
1976年打倒“四人幫”后,中共十一大又沿例將其定名為第十一次路線鬥爭。
1980年鄧小平主持的《關於建國以來黨的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廢棄了這一概念體系。鄧說,過去“一說到不同意見,就提到路線高度,批判路線錯誤”,“用得並不準確,用得很多很亂”。“黨內鬥爭是什麼性質就說是什麼性質,犯了什麼錯誤就說是什麼錯誤,講它的內容,原則上不再用路線鬥爭的提法。”例如把個別時間較短、沒有產生全黨影響的錯誤,如瞿秋白(不到半年)、李立三(3個月)、羅章龍(1931年六屆四中全會後組織“中央非常委員會”),也算作一次路線鬥爭,就有湊數的嫌疑。
該書為了維護斯大林一貫正確的形象,任意裁剪歷史,把蘇共黨史描繪成正確路線與錯誤路線生死搏鬥的歷史。由此創造了一套以領袖為中心的革命戰略、策略,加強黨的思想和建設的具體途徑,展開黨內鬥爭的方針、方法的話語系統。
在六屆七中全會《關於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以前曾編輯過《六大以來》的文集,限印500冊,對原文多有改竄。《關於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以毛澤東1941年《結論草案》為藍本,起草過程長達一年。